核安全文化

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國際安全諮詢組(International Nuclear Safety Advisory Group,INSAG)於1986年的《車諾比事故後評審會議總結報告》中首次引出“安全文化”一詞;之後,1988年,國際安全諮詢組(INSAG)在《核電安全的基本原則》中把安全文化的概念作為一種基本管理原則,表述為:實現安全的目標必須滲透到為核電廠所進行的一切活動中去。1991年,國際安全諮詢組(INSAG)出版了《安全文化》(INSAG-4)一書,對核安全文化作出了如下定義:核安全文化(Nuclear Safety Culture)是存在於單位和個人中的種種特性和態度的總和,它建立一種超出一切之上的觀念,即核電廠安全問題由於它的重要性要保證得到應有的重視。

產生背景

核電站的安全特徵是高危險性、低風險率,公眾輿論對其安全性期望值高。以往對核電站的安全性主要通過法規和硬體設施來實現,如政府對核電站立項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安全裝置採用多重縱深防禦系統。但同所有工業企業一樣,無論多么先進的系統,由於種種原因引起某些設備失效而產生事故是可能的。在研究中發現,核電站事故中絕大部分(約為80%,各國情況不盡相同)不是因設備故障,而是人員失誤直接或間接導致的。世界核電史上兩次最大事故(1979年美國三里島核電站事故和1986年前蘇聯車諾比核電站事故)均如此。

這兩次事故對世界震動很大,也促使人們進一步研究、探索核安全的立足點、層次和完善途徑,以及實行、落實“安全第一”的最有效辦法。在此背景下,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的國際核安全諮詢組(INSAG)於1986年在《車諾比事故後審評會議總結報告》中首次引出“安全文化”一詞。核安全文化一出現就引起了廣泛的重視與興趣。因為長期以來,對核電站的安全措施耗費了巨大的資金和精力,也使用了許多新方法,應該說核電站系統的可靠性、安全性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然而,事故仍時有發生,尤其是還產生了三里島和車諾比這樣的嚴重事故。廣義的人因問題成了長期困擾核電站安全的一大難題。而安全文化的提出,似乎為解決這個難題提供了一條途徑 。

1988年,INSAG進一步在《核電安全的基本原則》中把安全文化的概念作為一種基本管理原則,表述為:實現安全的目標必須滲透到為核電站發電所進行的一切活動中去。上述兩份報告發表後,安全文化一詞在與核安全有關的檔案中越來越多地被使用,但是該術語的含義有待於進一步明確,對於如何評價安全文化也缺乏指導,這引起了國際上、包括非核工業界的熱烈討論。為總結這些討論及回答這些討論所提出的問題,1991年INSAG出版了《安全文化》(INASG-4)一書,深入論述了安全文化這一概念:其定義和特徵,對不同層次的要求,如何衡量所達到的安全文化的程度等。至此,可以說核安全文化正式誕生了。

安全文化的產生對核安全的改善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以至於有不少專家認為:核能界目前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在安全文化推動下進行的,建立安全文化已成為任何國家利用核電的先決條件 。

含義

核安全文化是存在於單位和個人中的種種特性和態度的總和,它建立一種超出一切之上的觀念,即核電廠安全問題由於它的重要性要保證得到應有的重視。

在措辭嚴謹的“安全文化”的表述中,有3方面的含義:

(1)強調安全文化既是態度問題,又是體制問題,既和單位有關,又和個人有關,同時還牽涉到在處理所有核安全問題時所應該具有的正確理解能力和應該採取的正確行動。也就是說,它把安全文化和每個人的工作態度和思維習慣以及單位的工作作風聯繫在一起。

(2)工作態度和思維習慣以及單位的工作作風往往是抽象的,但這些品質卻可以引出種種具體表現,作為一項基本任務,就是要尋求各種方法,利用具體表現來檢驗那些內在隱含的東西。

(3)安全文化要求必須在正確履行所有安全重要職責,具有高度的警惕性、實時的見解、豐富的知識、準確無誤的判斷能力和高度的責任感。

組成

核安全文化的內容 核安全文化的內容

安全文化有兩大組成部分:第一,是單位內部的必要體制和管理部門的逐級責任制;第二,是各級人員回響上述體制並從中得益所持的態度。下圖所示的是安全文化的具體組成部分,核安全文化是所有從事與核安全相關工作的人員參與的結果,它包括核電廠員工、核電廠管理人員及政府決策層。

核安全文化對決策層、運行管理部門和個人提出了嚴格的要求:

(1)對決策層的要求

政府的職責是審管核電廠及其他潛在的有害設施和活動的安全法規,以保護職工、公眾和環境;管理部門擁有足夠的人力、資金和權力履行其義務,使工作不受任何不必要的干擾,以便在全國範圍內形成一種氛圍,即安全是每天都要關心的事項。

對管理決策層而言,他們必須通過自己的具體行動為每個工作人員創造有益於核安全的工作環境,培養他們重視核安全的工作態度和責任心。領導層對核安全的參與必須是公開的,而且有明確的態度。

(2)運行管理部門

核安全應與營運機構為重點,因為營運機構人員的行為和核電廠安全之間的聯繫最為緊密。核電廠發生的任何問題在某種程度上都來源於人為的錯誤。核電廠營運機構以及所有其他與安全相關的單位都必須提高安全文化,以防止人為錯誤的發生,並從人類活動的積極方面獲得好處。

(3)個體的行為

安全文化水平的高低,也直接取決於核電廠的每一個員工,安全文化指的是“從事任何與核電廠核安全相關活動的全體工作人員的獻身精神和責任心”。人的才智在查出和消除潛在的問題方面是十分有效的,這一點對安全有著積極的影響。

推行安全文化過程中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在核安全文化推行過程中,一般應注意的問題包括:

(1)安全文化不是通俗意義上的“文化”,而是存在於單位和個人中的種種特性和態度的總和,它建立一種超出一切之上的觀念,即安全問題要保證得到應有的重視。

(2)安全文化既是態度問題,又是體制問題;既和單位有關,又和個人有關,同時還涉及到在處理所有安全問題時所應該具有的正確理解能力和應該採取的正確行動。

(3)組織與個人的關係:組織必須創造正確的機制去鼓勵正確的態度,而個人必須有正確的態度去支持能創造良好安全文化的組織機制。

(4)安全文化實質上是一種手段,它能使所有單位和個人都對安全密切關注。它強調人因在保證安全上的主導作用,並以此促進外界條件改善,從而提高整體安全文化水準。

(5)培育良好的安全文化,特別需要企業高層領導重視,制訂安全政策,各級幹部起表率作用,嚴格要求,全體員工積極回響,通力合作,持之以恆,再加上外部影響與幫助,才能逐漸形成。

(6)目標是要建立良好的安全文化,但到達它的路徑和程式須由各單位結合自己的特點去創造。

(7)建設安全文化符合成本效益原則。安全文化有利於早期發現事故隱患,並消除之,從而減少事故,降低運行和維護成本。

(9)安全文化建設決不能只停留在形式上,而要融會、貫穿在企業的一切活動之中,這是最重要的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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