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正

校正

校正,指改正稿件中不正確的內容和寫法。包括對稿件的事實、觀點、語法、修辭、邏輯等各方面的差錯的校正,目的是要消滅一切錯誤信息,使稿件事實準確、觀點正確、文字通順,客觀公正、真實生動地反映現實的變動。《新唐書·百官志一》:“善狀之外有二十七最……十曰讎校精審,明於刊定,為校正之最。宋 曾鞏《序》:“臣等既校正其文字,又集次為目錄一篇。” 清 俞樾《春在堂隨筆》卷八:“一碑之中,訛字之多已如此,安得一一校正之。為掌馬之官,職掌與《周禮·夏官》之校人相同。

基本資料

詞語:校正

拼音:jiào zhèng

注音:ㄐㄧㄠˋ ㄓㄥˋ

英文:emend

引證解釋

1. 古代管理馬匹的官。

《左傳·成公十八年》:“弁糾御戎,校正屬焉。” 楊伯峻註:“ 襄 九年《傳》‘使校正出馬’,則校正為掌馬之官。《周禮·夏官》有‘校人’,職掌與校正相同。”參見“ 校人 ”。

2. 校書、正字二官名的連稱。

《新唐書·百官志一》:“善狀之外有二十七最……十曰讎校精審,明於刊定,為校正之最。” 清 褚人獲《堅瓠九集·官司俚語》:“如 唐 校書與正字,俸祿微少,皆孤寒英傑居之,至騎驢入省。而太祝奉禮……俸祿倍多,乃公卿子弟居之,衣馬比校正頗輕肥。”參見“ 校書 ”、“ 正字 ”。

3. 校對改正。

宋 曾鞏《<梁書目錄>序》:“臣等既校正其文字,又集次為目錄一篇。” 清 俞樾《春在堂隨筆》卷八:“一碑之中,訛字之多已如此,安得一一校正之。”魯迅《書信集·致許廣平》:“重看校稿,校正不少,殊可嘉尚。”

4.春秋時官名。校正,春秋時官名。晉、魯、宋均有此官,見《左傳》。為掌馬之官,職掌與《周禮·夏官》之校人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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