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山縣教育局

東山縣教育局

根據《中共東山縣委、東山縣人民政府關於東山縣黨政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東委發34號),保留東山縣教育局。東山縣教育局是主管全縣教育事業的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內容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並對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指導、檢查、監督。

東山縣教育局東山縣教育局

(二)研究擬訂全縣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指導、協調發展規劃的實施。

(三)根據《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和國務院批轉的《面和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畫》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於“科教興省”、“科教興市”、“科教興縣”戰略的要求,指導協調全縣教育改革。

(四)綜合管理全縣的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兒教育等工作,依法加強對全縣各級各類學校(不含黨校)檢查評估,積極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

(五)負責制定全縣中學、國小、職專的年度招生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評卷、政審、體檢、錄取等工作。配合上級主管部門搞好大、中專(含函授、自考)的招生考試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搞好教育人才規劃和預測。

(六)負責提出全縣每年教育經費計畫的建議,管理使用縣級教育經費,檢查督促各鎮教育投入到位。負責和指導全縣學校條件裝備、信息化建設和基建工作。

(七)管理全縣教育系統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和職務評聘管理工作。統籌管理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教師職務制度和表彰獎懲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師範類畢業生就業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實施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

(八)負責指導學校的德育、體育衛生與文化藝術、國防教育以及校園綠化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指導全縣校園治安工作。搞好學校衛生工作,預防疾病,保護青少年身心健康。

(九)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負責全縣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的宣傳和推廣工作,指導有關的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團組織的工作。

(十)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紀檢、組織、宣傳、工會、計生、離退休教師管理、人事、財務、勞資、檔案、信訪等工作。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教育局內設辦公室、人事股、計財股、德育股、普教股等5個職能股(室)。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7人,機關事業編制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機關工勤人員按有關規定核實事業編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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