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有鄰

杜有鄰時任為贊善大夫,正五品官,為太子東宮官屬。 杜有鄰憑藉自己的長輩資格,狠狠地訓斥了柳勣。 柳勣狀告杜有鄰的罪名是“亡稱圖讖,交構東宮,指斥乘輿”。

杜有鄰案

天寶五年(746年),太子李亨的姬妾杜良娣(東宮的內官有妃、良娣、寶林三級,還有諸多宮女。良娣是地位低於太子妃的姬妾,秩正三品)的父親杜有鄰惹上了官司,醞釀成另一起大案。杜有鄰時任為贊善大夫,正五品官,為太子東宮官屬。杜有鄰有一女(杜良娣的姐姐)嫁給左驍衛兵曹柳勣。柳勣生性狂疏,不拘小節,喜歡交結豪俊之士,與淄川太守裴敦復、北海太守李邕、著作郎王曾等皆結為好友。丈人杜有鄰和女婿柳勣性情大不相同,杜有鄰接受不了柳勣的輕傲狂放,而柳勣則譏笑杜有鄰的迂腐膽小。這樣,二人積怨越來越深,甚至相互仇視。有一天,為了一件小事二人又爭吵起來。杜有鄰憑藉自己的長輩資格,狠狠地訓斥了柳勣。柳勣一貫心孤氣傲,一氣之下,他就寫了一篇誣告狀,訴狀剛好落到李林甫的手裡。柳勣狀告杜有鄰的罪名是“亡稱圖讖,交構東宮,指斥乘輿”。這項罪名很重,宰相李林甫藉口案情重大,直接由委派人員審訊。柳勣告發丈人杜有鄰,起因簡單,不過是挾怨報復,誰知事情被李林甫揪住不放,將李邕、王曾等一批人都牽扯進去,最後太子李亨也被牽連進來。玄宗聽說涉及太子,立即令京兆府會同御史台官員審問。案情很快明朗,原來都是曹柳勣搞鬼。但李林甫授意手下指使柳勣誣告,先將案情擴大,又引李邕作證,使案情一下子擴大到地方官員,大有廢太子李亨於朝夕之勢。玄宗有鑒於祖母武則天之後朝政動盪,所以保持了謹慎的態度。但他對下級官員的告密未加寬貸,因曹柳勣、杜有鄰等與皇室有親戚關係,特予免死,判杖決,貶往嶺南。但執行杖刑的過程往往因人而已,在李林甫授意下,杜有鄰、柳勣均在重杖之下喪命,積屍大理寺,妻兒家小流徙遠方。由於牽連出李邕,李林甫特命人奉敕往北海將其杖死。李邕時年已七十多歲。之前曾經有人對李邕說:“君如干將莫邪,難與爭鋒,然終虞缺折耳。”(《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五》)想不到果然應驗。杜有鄰一案使太子李亨十分不安,他眼睜睜地看著岳父等人冤死卻無可奈何。命運常常會捉弄人,有時甚至是非常殘忍。李亨非常喜愛杜良娣,卻不得不解衣避火。他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無私,即派心腹宦官李輔國去宣布他與杜良娣離婚的決定。杜良娣被遷出東宮,廢為庶人。此時,杜氏家人已是死的死,流放的流放,境遇十分悽慘。據野史記載說,李輔國揣摩到太子不能忘懷杜良娣的微妙心思,悄悄為無家可歸的杜良娣做了一番安排。這雪中送炭的舉止令太子李亨格外感激,以致太子當了皇帝後,立即賦予李輔國至高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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