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龍軒

龍軒,1963年湖南師範學院畢業,初任綏寧縣二中體育教師,旋調該縣體委,為國家培養了運動員,打破過省田徑紀錄,改變了山區體育運動落後面貌。曾多次擔任邵陽地區田徑教練員;被評為優秀教練員,擔任市和全國田徑運動會裁判,能妥善處理偶發事件,秉公裁判,被評為優秀裁判員。1975年調邵陽師專體育系,擔任《田徑》、《體育心理學》等多門學科的教學,曾擔任系副主任,主任。勇於開拓,敢於創新,使該系的場地、器材、實驗室儀器設備、教材和師資隊伍建設,名列全省師專體育專業前茅。1987年晉升為副教授,1991年任該校教務處副處長,1995年任該校實驗中心書記至今。在有關專業報刊上發表論文20多篇。參加了中國體育科學學會和全國師專體育教學研究會等學術團體,邵陽市體育總會委員,擔任過本市高、中級職稱評審委員,《邵陽師專學報》編委和該校科研成果評審委員。參與全國《體育心理學教學大綱》編寫和日本、印度、澳大利亞等國的體育心理學專家的講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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