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錫銘[中共北京市委原書記]

李錫銘[中共北京市委原書記]
李錫銘[中共北京市委原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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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錫銘同志1926年2月出生於河北省束鹿縣,1946年入清華大學讀書,受革命進步思想的影響,積極投身愛國學生運動,1948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任中共清華大學地下黨支部委員。 李錫銘同志是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久經考驗的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卓越的黨的工作領導者,中國共產黨第十三屆中央政治局委員,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中共北京市委原書記。

基本信息

簡介

李錫銘(1926—2008),河北束鹿人。1946年後入清華大學先修班、建築系、土木系學習。1948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49年受北京市委青委委派到石景山發電廠從事建團工作併兼石景山發電廠黨總支部宣傳委員。1952年後任石景山發電廠黨總支部副書記、代理書記。1957年任石景山發電廠黨委書記。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迫害。1970年後先在石景山發電廠生產組協助工作,後任廠革委會副主任、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革委會主任。1975年後任水利電力部副部長、黨組成員,電力工業部副部長、黨組成員。1981年在國務院國民經濟調整辦公室工作。1982年任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部長、黨組書記。1984年任中共北京市委書記。1993年在第八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上當選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是中共十二、十三屆中央委員,十三屆中央政治局委員。於2008年11月10日13時48分在北京逝世。享年82歲。

人物生平

時任石景山發電廠黨委書記的李錫銘同志 時任石景山發電廠黨委書記的李錫銘同志

李錫銘同志1926年2月出生於河北省束鹿縣。1946年入清華大學讀書,受革命進步思想的影響,積極投身愛國學生運動,1948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任中共清華大學地下黨支部委員。1949年3月,受黨組織委派到石景山發電廠擔任廠黨總支宣傳委員、團委副書記,積極在年輕人中傳播革命思想,卓有成效地開展建團工作。

新中國成立後,1952年至1957年,李錫銘同志任北京市石景山發電廠黨總支副書記、代書記。1957年至1966年,任石景山發電廠黨委書記。他以廠為家,致力於工廠的建設和發展,特別是擔任廠黨委書記以後,他團結全廠幹部職工,想方設法提高電力生產能力,使石景山發電廠成為全國電力行業的重要標桿企業。

“文化大革命”期間,李錫銘同志一度受到衝擊和迫害,但他共產主義信念毫不動搖,對林彪、“四人幫”集團進行了堅決抵制。1970年4月重新回到北京市石景山發電廠生產組協助工作,後任廠革委會副主任、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革委會主任,積極帶領廣大幹部職工恢復生產,保持了生產和職工隊伍的穩定,得到幹部職工的擁護。

1975年9月至1981年2月,李錫銘同志先後任水利電力部副部長、黨組成員,電力工業部副部長、黨組成員,兼任中朝水力發電公司理事會理事長、東北電網領導小組副組長。他主管全國電力生產工作,積極投身於國家水利電力的改革和發展事業。唐山大地震發生後,他受國務院委派,親臨災區第一線指揮電力系統抗震救災工作,不顧個人安危,冒著餘震危險,深入受災嚴重的陡河電廠,同廣大電力行業職工一起奮戰了近百個日日夜夜,恢復了災區的電力供應,保證了抗震救災工作的正常進行。粉碎“四人幫”之後,他參加中央工作組,赴上海協助蘇振華等同志開展工作,面對複雜的局面,克服困難,堅決貫徹執行中央的決策部署,為穩定上海局勢作出了貢獻。1978年,根據國務院領導同志的指示,他帶領水利電力部東北工作組,赴東北解決瀕臨癱瘓的東北電網的正常運行和東北地區電力供應問題。他深入遼寧清河電廠,組織管理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分析情況,研究對策,科學制定工作方案,經過10個月的艱苦工作,恢復了東北電網的正常運行,保障了東北地區的電力供應。他十分重視電力生產的規劃和制度建設,先後組織制定並實施了全國電力生產規劃、電力設備整修大會戰規劃等,組織建立和完善了電力行業的九項基本制度和三項基本規程,為電力事業的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1981年2月,李錫銘同志調國務院國民經濟調整辦公室工作。他積極協助國務院領導同志,為國民經濟的調整和改革開放的順利進行,做了大量艱苦細緻的工作。

1982年5月,李錫銘同志任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部長、黨組書記,兼任中央愛國衛生委員會副主任、首都規劃建設委員會副主任。他積極推動提高城市規劃對城市建設的指導作用,加快開展全國設市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審工作。積極推動城市住宅建設,採取多種辦法解決住宅緊張問題。堅持市政公用設施建設與維護並重,抓好市容衛生和城市綠化工作。重視對鄉村建設的指導,推動開展全國村鎮規劃編制工作,堅決剎住亂占耕地建房歪風。他重視環境保護工作,提出要正確處理好經濟發展、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係,實現經濟、社會和環境同步協調發展。注重把治理“三廢”同開展技術改造和綜合利用有機結合起來,提高經濟效益。重視加強環境保護部門建設,健全機構,強化管理,積極推進建築業、測繪事業、勘察設計行業提高水平,為城鄉建設和環境保護事業的可持續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1984年5月,李錫銘同志到北京市工作,任市委書記兼北京衛戍區黨委第一書記、第一政委。他帶領市委領導班子,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機構改革的指示精神和幹部隊伍實現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要求,提出了機構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必須是搞活基層、搞好企業。

時任中共北京市委書記的李錫銘同志 時任中共北京市委書記的李錫銘同志

他注重做好乾部思想工作,使全市新老幹部合作與交替格局開始形成,幹部隊伍建設邁上了新台階。

1985年後,面對收入分配等方面出現的問題,李錫銘同志強調要切實加強黨對改革的思想領導,旗幟鮮明地提出要廣泛深入開展形勢教育,宣傳改革取得的巨大成績,同時強調全市各級領導幹部要以改革總攬全局,充實和完善改革措施,鞏固和發展改革成果。在改革的重點任務和中心環節方面,他提出要把對經濟工作的領導由直接控制為主轉變到以間接控制為主,在確保穩定經濟、加強巨觀調控的同時,實現政企分開。在改革的統籌和協調方面,他提出要加強黨在新的歷史時期的思想建設,努力實現黨風、社會風氣和社會治安的根本好轉。他滿腔熱情地支持改革中的新生事物,親自考察、具體指導中關村科技園區的建設,推動了首都科技事業的發展,並在全國產生了重大影響。他始終站在全局的高度,科學理清北京市改革發展和穩定的思路,把幹部的思想統一到明確改革目的、堅定改革信心、堅持改革方向的軌道上來,保證了中央關於首都建設各項指示的落實,首都城鄉改革積極穩步推進,各項事業在改革中不斷前進。

李錫銘同志始終堅持把黨的思想理論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放在突出位置。他組織制定了《中共北京市委貫徹執行〈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同人民民眾血肉聯繫的決定〉的意見》、《中共北京市委關於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決定》,親自組織並堅持法紀聯席會制度,督促檢查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實,為全市的黨風廉政建設傾注了大量的心血。

1990年,李錫銘同志帶領北京市委、市政府“一班人”,堅決貫徹中央指示,按照“團結、友誼、進步”的宗旨,組織籌備亞運會工作,動員全市各方面力量,保證了亞運會的順利舉行和安全、圓滿、成功。

1991年以後,根據中央總體部署,李錫銘同志著力推進北京市的國有企業改革,狠抓農業和農村工作。先後組織制定了《關於進一步提高國營大中型工業企業的若干政策》、《中共北京市委貫徹〈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決定〉的意見》,為北京市經濟社會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

時任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的李錫銘 時任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的李錫銘

1993年3月,李錫銘同志當選為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同月起任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他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參加、主持人大各種會議,積極承擔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立法、監督、視察、考察、對外交往和其他工作,為推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和民主法制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八屆全國人大期間,他分管內務司法工作,在推進特殊人群權益保護、社會治安管理、法律普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他直接領導和參加了婦女權益保障法、關於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等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並親自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3個執法檢查報告,有力地促進了有關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推動了我國法制環境的改善。

1998年3月,李錫銘同志從領導崗位上退下來以後,仍然關心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他經常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在病重期間,他仍念念不忘黨和國家大事,體現了共產黨人生命不息、奮鬥不止的崇高精神。

李錫銘同志是中共第十二屆、十三屆中央委員,中共第十三屆中央政治局委員。

李錫銘同志在6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始終堅定共產主義理想信念,忠貞不渝,百折不撓,對黨和人民無限忠誠。他事事以大局為重,始終把黨和人民的利益看得高於一切,從不居功自傲,不追求名利地位,保持了樂觀豁達、榮辱不驚的高風亮節。他光明磊落,一身正氣,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幟鮮明,立場堅定。他具有高超的領導藝術和豐富的工作經驗,密切聯繫民眾,作風深入紮實,善於調查研究,善於聽取不同意見,調動和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他謙虛謹慎,克勤克儉,一生清正廉潔,對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要求嚴格,在人民民眾中享有很高威望。

李錫銘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戰鬥的一生,光輝的一生,是為人民解放事業、為社會主義建設和改革開放事業鞠躬盡瘁的一生。他的逝世,是我們黨和國家的重大損失。他的革命精神、高尚品德永遠值得我們學習。我們要化悲痛為力量,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為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而努力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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