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間,帶領全站人員努力拚搏,學習和鑽研發展散裝水泥政策,草擬並促進市制定《中山市建設工程使用商品混凝土管理規定》,依法推廣使用商品混凝土,積極主張在全市範圍內增設商品混凝土攪拌站,制定《中山市商品混凝土經營權拍賣方案》,委託中介公司將14個商品混凝土攪拌站分期公開拍賣經營權,使全市18個攪拌站合理分布。重視散裝水泥專項基金的徵收和返退管理,到鎮區做好徵收基金後進單位的思想工作,嚴厲執法,糾正違規在現場攪拌混凝土的行為,促使大部分違規工程自願恢復使用商品混凝土。2005年,全市基本實現使用商品混凝土,達466萬立方米,比上年增長80%,為保護環境,提高建設工程質量做出較大貢獻。2006年被國家商務部評為“十五”期間發展散裝水泥先進工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