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利君

李利君

1973.01——1978.08,長沙市第二十七中學教師; 1982.09——1983.06,長沙市第二十七中學教師; 1983.07——1985.11,長沙大學教師;

湖南省監察廳副廳長

李利君,女,漢族,1953年3月出生,湖南長沙人,1987年4月加入民盟,1971年12月參加工作,大學文化,醫學博士。
現任全國政協委員,民盟中央委員、民盟湖南省委副主委,湖南省監察廳副廳長、省效能辦、省最佳化辦主任(正廳級)。

個人年表

1971.12——1972.12,長沙師範中文科學生;
1973.01——1978.08,長沙市第二十七中學教師;
1978.09——1982.07,湖南師範大學政治系學生,獲經濟學學士學位;
1982.09——1983.06,長沙市第二十七中學教師;
1983.07——1985.11,長沙大學教師;
1985.12——1996.01,湖南財經學院法律系教師(歷任法學講師、律師、副教授、國際經濟法室主任、法律系副主任;1986.02—1987.12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經濟法碩士研究生課程學習,1993.09—1996.06湖南財政學院貨幣銀行學碩士課程學習);
1996.02——,湖南省監察廳副廳長(2001.09—2004.12中南大學研究生院生命倫理學博士研究生學習,獲博士學位)。
中南大學、湖南大學兼職教授,湖南省行政法學會副會長、湖南省行政管理學會理事、湘雅生殖醫學倫理委員會副主席。
第九、十、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