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綺華

朱綺華

朱綺華家住香港東涌。全長近50公里、工程造價逾700億港元的港珠澳大橋,被朱綺華通過法律途徑擋住建設步伐。計畫2016年通車的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工程因此無法如期完工。老人認為港珠澳大橋工程沒有評估臭氧、二氧化硫及懸浮微粒的影響,因而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2010年她申請法律援助,就大橋香港段環評報告提交入稟香港法院司法覆核。她的行為引起巨大社會風波,部分人讚揚老人的民主精神,而更多的人則對她的行為感到不解乃至氣憤,因為該舉動影響了這個百年大計的整個計畫,為國家造成近八十億元的損失和其他巨大負面影響。

基本信息

人物經歷

朱綺華 朱綺華

家住香港東涌的66歲老太太朱綺華,2010年通過法律援助,就港珠澳大橋香港段的環評報告,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

她指出,大橋工程沒有評估臭氧、二氧化硫及懸浮微粒的影響,因而不合理也不合法。今年4月,香港高等法院裁定環評報告不合規格,要求港環保署撤銷環境許可證,香港段施工從此陷入急凍,港府隨後抗訴。

珠港澳大橋內地段已經開工經年,其中人工島挖泥工程已完成近九成。反觀大橋香港段,原定於2010年初動工,至今仍未有動靜。阻礙大橋施工的正是家住香港東涌富東邨的居民———66歲老太朱綺華。

聲稱患有糖尿病和心臟病的朱綺華,2010年通過法律援助,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環保署2009年10月通過的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段及香港接線段的兩份環評報告。朱綺華在司法覆核中指出,環保署署長批准港珠澳大橋的兩份環評報告,沒有評估臭氧、二氧化硫及懸浮微粒的影響,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因而要求推翻有關決定。2010年3月,司法覆核在香港高等法院開庭進行。4月18日下午,香港高院正式裁定港珠澳大橋香港段環評報告不合規格,要求環保署署長撤銷環境許可證。

法官霍兆剛的判詞指出,環保署長批核的環評報告,欠缺關於空氣品質的獨立評估,未能符合港珠澳大橋研究概要及技術備忘錄的要求。有關環評報告只提出興建兩段道路後對空氣造成的影響,而對於不興建兩段路的空氣情況則沒有給出數據,所以缺乏基礎作出判斷。

高院判詞指出,如新環評報告可提供工程相關的環境影響,環保署署長屆時可決定可否批准工程再動工。同時,敗訴的環保署需支付朱綺華1/3訴訟費,其餘訴訟費則由法律援助按規定支付。

社會影響

若工程延誤造價或增5%

朱綺華的代理律師之一黃鶴鳴獲知勝訴後,表示歡迎法庭裁決。黃鶴鳴表示,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中研究概要及技術備忘錄的要求,環評報告應包括指出、預計及評估有關工程對環境的影響,讓環保署長及市民能了解影響。若環評報告未能符合研究概要及技術備忘錄的要求,環保署長應該否決該報告。黃鶴鳴強調,理解港珠澳大橋對三地經濟發展和區域融合的重要性,“但政府不應因為經濟利益和加速區域融合,而放棄行之有效的監督機制,比如通過環境評估保護生態和公眾利益。”

有工程界人士擔心,由於大橋香港段遲遲未能動工,預計工程造價將上漲5%。即使當局棄抗訴補做環評,亦需半年至兩年,2016年通車無望,造價亦升30%至40%,單計大橋主體工程,港方或因而多付68.2億至91.1億港元。香港立法會工程界別議員何鍾泰表示,政府如果要趕上與大橋內地段同步通車,應該提前進行工程招標,分階段批出土地分階段施工,通過精確的工程管理或可趕上工期。

就高等法院對港珠澳大橋環評司法覆核案件所作出的裁決,香港運輸及房屋局表示,會研究判詞及其影響,再決定如何根據法例的要求,儘快處理有關的程式問題。

逼停致造價增加88億港元

據新華社電 香港特區政府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25日表示,港珠澳大橋香港接線的工程預算需調高約88億港元。

鄭汝樺當天在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表示,因受此前一居民提出的環境影響評估司法覆核影響,香港接線工程延遲,而工程價格在過去半年內上升,加之投標者對工程的風險評估高過預計,因此工程需要調高預算。

調整後,工程預算將由此前的約161.9億港元增至250.47億港元。鄭汝樺表示,若工程能在2012年上半年開工,則仍能在2016年完工。撥款申請在獲得交通事務委員會通過後,將於5月初交由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

社會反映和事件評價

知名社會人士表示,該事件反映了香港的民主和法制的健全。在內地,往往一項工程的上馬,意味著大量暴力強制拆遷和侵犯公民權益的血淚事件的頻發。在官員的政績衝動下,個人利益被完全漠視。朱綺華,以一己之力,證明了民主的力量。但同時,百年大計因此產生巨大影響,最終成本增加80億元,這樣的巨大代價也體現了該舉動的另一面,一個不可忽視的負面影響。不得不承認,朱綺華的行為是建立在整個社會的慘重代價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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