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致人損害責任承擔研究

未成年人致人損害責任承擔研究

《未成年人致人損害責任承擔研究》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在2008年出版的一部書籍。這本書的出版對於實現未成年人特殊保護、受害人保護和監護人利益維護的平衡意義重大。

內容簡介

未成年人在現實中參與廣泛的社會關係,可能在侵權、訂立契約、無因管理和不當得利等領域導致他人損害。未成年人致人損害責任承擔規則的合理確定對於實現未成年人特殊保護、受害人保護和監護人利益維護的平衡意義重大。《“十一五”國家重點圖書出版規劃教材:未成年人致人損害責任承擔研究》採用比較法的分析方法,提出應承認未成年人普遍的責任能力,但只承擔與其識別能力範圍相適應的過錯責任:未成年人應只承擔訂立契約中所接受履行的現存利益返還責任、締約過錯責任,無因管理中與自己過錯能力相適應的債務不履行責任和管理所獲利益的現存利益返還責任,以及不當得利中有形現受利益返還責任。

作者簡介

姜戰軍,男,1972年12月生,河南許昌人。1989年9月至1993年7月就讀於北京氣象學院,獲理學學士學位;1995年9月至1 998年7月和2000年9月至2003年7月就讀於北京大學民商法學專業,先後獲法學碩士、法學博士學位;2004年10月至2006年8月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博士後流動站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現為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教授。

從事法學學習和研究以來,先後在《法學研究》、《民商法論叢》、《法律科學》等法學重要刊物上發表專業學術論文二十篇,參與多項國家和省部級課題的研究並獲得多項獎勵,合著著作和參編教材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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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緒論

選題的意義和目的

研究現狀綜述

研究的方法和體例安排

第一章 未成年人民事責任能力比較研究

第一節 民事責任制度和民事責任能力的意義

民事責任制度的演變

民事責任能力的意義

第二節 有關民事責任能力的主要立法例及其解釋

《法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及其解釋

《德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及其解釋

日本法的規定及其解釋

《義大利民法典》的規定及其解釋

我國台灣地區“民法典”的規定及其解釋

北歐國家的有關規定——非常有參考價值的立法模式

第三節 未成年人民事責任能力的比較評析

大陸法系各國未成年人民事責任能力比較

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未成年人民事責任能力比較

第四節 我國民法關於未成年人民事責任能力的規定及其在未來的合理確定

我國現行法有關未成年人民事責任能力的規定

我國民法學者對現行法的解釋及關於未成年人民事責任能力的觀點

作者對現行法的理解和對理論的評析

民法典草案關於未成年人民事責任能力的規定評析

我國民法未成年人民事責任能力的合理確定

第二章 未成年人侵權行為致人損害責任承擔比較研究

第一節 致人損害責任承擔與相關制度的關係

致人損害責任承擔與民事主體地位的關係

致人損害責任承擔與民事行為能力的關係

致人損害責任承擔與意思能力的關係

第二節 大陸法系主要國家和地區未成年人侵權行為致人損害責任承擔規則

法國法的未成年人侵權行為致人損害責任承擔規則

德國法未成年人侵權行為致人損害責任承擔規則

日本法未成年人侵權行為致人損害責任承擔規則

義大利法未成年人侵權行為致人損害責任承擔規則

我國台灣地區未成年人侵權行為致人損害責任承擔規則

第三節 英美法未成年人侵權行為致人損害責任承擔規則

傳統普通法下未成年人侵權行為致人損害責任承擔規則

現代普通法的未成年人侵權行為致人損害責任承擔規則

制定法下未成年人侵權行為致人損害責任承擔規則

第四節 未成年人侵權行為致人損害責任承擔規則的比較

大陸法系侵權行為致人損害責任承擔比較

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侵權行為致人損害責任承擔比較

第五節 未成年人侵權行為致人損害責任承擔規則的價值基礎

近代法未成年人侵權行為致人損害責任承擔規則的價值基礎

價值基礎的變化與責任承擔規則的發展趨勢

第六節 未成年人侵權行為致人損害責任承擔中未成年人過錯的認定及意義

未成年人年齡與未成年人過錯能力

未成年人過錯對認定侵權責任構成的意義

第七節 我國未成年人侵權行為致人損害責任承擔規則及其在未來的合理選擇

我國現行法的未成年人侵權行為致人損害責任承擔規則

民法典草案規定的未成年人侵權行為致人損害責任承擔規則

對我國現行法及民法典草案未成年人侵權行為致人損害責任承擔規則的評析

未來我國未成年人侵權行為致人損害責任承擔規則的合理選擇

第三章 未成年人訂立契約致人損害責任承擔比較研究

第一節 未成年人締約能力比較研究

大陸法系關於未成年人締約能力典型立法例分析

英美法系的未成年人締約能力

我國民法規範關於未成年人締約能力規定分析及其合理確定

第二節 未成年人訂立契約致人損害責任承擔比較研究

未成年人訂立契約可能的致人損害及責任類型

未成年人返還責任承擔比較研究

未成年人締約過失責任的承擔

與未成年人訂立契約有關的侵權責任的承擔

未成年人違約責任的承擔

第三節 我國未成年人訂立契約致人損害責任承擔立法及理論評析及其在未來的合理確定

我國現行法對未成年人訂立契約致人損害責任承擔的規定分析

我國對未成年人訂立契約致人損害責任承擔理論的評析

對我國未成年人訂立契約致人損害責任承擔規則未來完善的建議

第四章 無因管理中未成年人致人損害責任承擔研究

第一節 無因管理中的未成年人致人損害

無因管理制度的價值與未成年人無因管理

未成年人無因管理致人損害

第二節 未成年人無因管理致人損害責任承擔的確定

未成年人無因管理致人損害責任承擔的立法例

未成年人對無因管理事務所生損害賠償責任的承擔

未成年人無因管理中返還責任的承擔

無因管理中未成年人侵權責任的承擔

不真正無因管理中未成年人致本人損害責任的承擔

我國無因管理有關法律規定的完善

第三節 未成年人作為無因管理中本人時的責任承擔

未成年人作為無因管理中本人的情形

未成年人作為本人在無因管理責任承擔中的特殊問題

第五章 不當得利中未成年人致人損害責任承擔研究

第一節 未成年人不當得利

不當得利制度的價值與未成年人不當得利

未成年人不當得利的特殊性

第二節 未成年人不當得利返還責任的承擔

未成年人善意、惡意的認定

未成年人不當得利返還責任承擔的特殊問題

我國不當得利有關法律規定及其完善

結論:構建合理的未成年人致人損害責任承擔法律規則體系,實現未成年人成長環境的最大和諧

未成年人致人損害責任承擔綜述

合理的未成年人致人損害責任承擔體系的意義——實現未成年人成長環境的最大和諧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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