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縣

築馬邑城,漢置馬邑縣,屬雁門郡。高祖七年(前200)韓王信徙都於此,十一年復為縣,仍屬雁門郡。建安中年廢,晉永嘉五年(311)入代。北魏為畿內地,北齊天保六年(555)朔州徙治新城,八年徙治馬邑稱北朔州。

朔縣

28000年前的舊石器時代晚期"峙峪人"就在此棲居生息。夏商時。朔城區為樓煩地。
春秋戰國時期,為狄人所居。趙武靈王二十年(公元前306),攘地西北,置雲中、雁門、代郡,朔縣地屬趙國的雁門郡。
秦始皇三十二年(公元前215),秦始皇派蒙恬率軍北擊匈奴,築土城養馬,故名馬邑。後置馬邑縣,屬雁門郡。
西漢襲秦制,稱馬邑縣。新朝王莽改馬邑縣為章昭縣。東漢初稱馬邑縣,屬并州雁門郡。東漢末年廢縣。
三國、西晉均稱馬邑縣,俱屬并州雁門郡。永嘉六年(312),馬邑地屬代國。東晉十六國時期,太元元年(376)代國亡,馬邑先屬前秦,不久歸後燕。
北魏初,馬邑為京畿內地。太和十七年(493)隸屬恆州。北齊天保八年(557),朔州治所移馬邑故城。同年置招遠縣,隸朔州廣安郡。北周仍稱招遠縣,為廣安郡治。
北周武帝建德元年(572),升置朔州總管府。隋大業初,廢朔州總管府,罷朔州,置代郡,後改為馬邑郡,轄鄯陽(今朔城區)、雲內(今大同市口泉附近)、神武(今朔城區神武村)、開陽(今神池縣境)四縣。唐代稱鄯陽縣,為朔州治,屬河東道。
武德四年(621)改馬邑郡為朔州,轄鄯陽、常寧兩縣。開元五年(717),於鄯陽縣城東三十里的大同軍城(貞觀年間置)另置馬邑縣(故治即今朔城區神頭鎮馬邑村),隸屬於朔州。天寶元年(742),復改朔州為馬邑郡。乾元元年(758)又改馬邑郡置朔州。
五代後唐稱鄯陽縣,為朔州治。同光元年(923),設在金河縣的振武軍被契丹軍占領,徙治朔州。五代後晉天福元年(936),把包括朔州、寰州在內的十六個州割讓給契丹。
遼代稱鄯陽縣,為朔州治,屬西京道。遼聖宗統和年間(983--1012),升朔州為順義軍,領鄯陽、馬邑、廣武三縣。
宋宣和五年(1123)金曾將朔州歸宋,改為朔寧府。金天會三年(1125)又為金國占領,仍稱鄯陽縣。
元代稱鄯陽縣,為朔州治,屬河東山西道宣慰使司大同路。
明代稱朔州。洪武二年(1369)廢鄯陽縣併入朔州,朔州領馬邑一縣,屬山西布政司大同府。
清代稱朔州,初屬山西省大同府。順治十六年(1659),裁朔州衛併入朔州。雍正三年(1725)置朔平府(治右玉),轄右玉縣、左雲縣、平魯縣、寧遠廳、朔州和馬邑縣。嘉慶元年(1796)馬邑撤縣為鄉併入朔州。
民國元年(1912)改朔州為朔縣,屬山西省行政公署。民國三年(1914)設雁門道,朔縣隸屬雁門道。民國六年(1917)廢道,朔縣直屬山西省政府。1937年屬山西省第二行政督察專員署。
1940年朔縣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屬晉西北行政公署第十一專員公署,同年9月改屬晉西北行政公署第二專署。次年朔縣屬第五專署。1942年朔縣屬晉綏分區第五專署,由綏察行署代管。1946年朔縣解放,屬晉綏邊區行政公署第五專員公署。
1949年朔縣屬察哈爾省雁北專員公署。1952年朔縣屬山西省雁北專員公署。1958年朔縣改屬晉北專區。1961年屬山西省雁北地區。1989年朔州建市,朔縣改稱朔城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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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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