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資源

有限的資源,可再劃分為再生性和非再生性資源兩類。主要指自然界的各種礦物、岩石和化石燃料,例如泥炭、煤、石油、天然氣、金屬礦產、非金屬礦產等。這類資源是在地球長期演化歷史過程中,在一定階段、一定地區、一定條件下,經歷漫長的地質時期形成的。

定義

。其中,再生性資源主要是指此類資源具有可更新和可再生性.具有循環特徵,能被人類反覆利用而不枯竭。這類資源有土地資源、水資源和各類生物資源等。而非再生性資源是指資源具有不可再生、不可循環和無法更新性,此類資源一旦開採、利用就無法恢復,隨著使用,其總量逐漸減少,直至枯竭。這類資源主要是指各類礦產資源如石油、煤炭和各種金屬、非金屬礦藏等。

主要內容

主要指自然界的各種礦物、岩石和化石燃料,例如泥炭、煤、石油、天然氣、金屬礦產、非金屬礦產等。這類資源是在地球長期演化歷史過程中,在一定階段、一定地區、一定條件下,經歷漫長的地質時期形成的。與人類社會的發展相比,其形成非常緩慢,與其它資源相比,再生速度很慢,或幾乎不能再生。人類對不可再生資源的開發和利用,只會消耗,而不可能保持其原有儲量或再生。其中,一些資源可重新利用,如金、銀、銅、鐵、鉛、鋅等金屬資源;另一些是不能重複利 用的資源,如煤、石油、天然氣等化石燃料,當它們作為能源利用而被燃燒後,儘管能量可以由一種形式轉換為另一種形式,但作為原有的物質形態已不復存在,其形式已發生變化。

分類

再生性資源,大部分的可再生能源其實都是 太陽能的儲存和釋放。可再生的意思不只是提供十年的 能源,而是百年甚至千年的。隨著 能源危機的出現,我們要意識到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更需要產生保護資源的意識。

一般可再生資源是指那些經過使用、 消耗、 加工、 燃燒、 廢棄等 程式後,仍能在一定 周期(可預見)內重複形成的、且具有自我更新、 自我復原的特性並且可持續被利用的一類 自然資源或非自然資源。與不可再生資源相對應,是在 可持續發展中應該加強建設、推廣使用的綠色資源。如: 土壤、 太陽能、 風能、 水能、 植物、 動物、 微生物、 地熱、 潮汐能、沼氣等和各種自然生物 群落、 森林、 濕地、 草原、 水生生物等。 非再生性資源又叫不可再生資源,主要是指 化石能源,例如: 石油、 天然氣、 煤、 活性白土、 頁岩氣、一些 電解化學能等,這種資源會一直消耗,並且在很長的時間內不能產生新的資源。過度消耗,直到達到已無可用的程度,即說明此資源已枯竭。不可再生能源也泛指人類開發利用後,在現階段不可能再生的能源資源。進入新世紀以來,由於能源日漸枯竭, 核能是不可再生資源,不可再生資源主要是由於長期挖掘造成的不可再生資源,主要通過地質層的沉澱, 氧化分解伴隨時間的遷移以及 地殼運動和高溫高濕條件下的分子融合而產生的,但畢竟數量是有限的,形成周期長,不可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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