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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以下簡稱民法通則)已於1987年1月1日起施行。(198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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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的通知在1988.04.02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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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58.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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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198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以下簡稱民法通則)已於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現就民法通則的貫徹執行中遇到的問題提出以下意見。一、公民 (一)關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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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是最高人民法院於1985年09月11日發布的意見。
法規全文 指導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的通知
30.人民法院指定失蹤人的財產代管人,應當根據有利於保護失蹤人財產的原則指定。 75.附條件的民事行為,如果所附的條件是違背法律規定或者不可能發生的,應...
一、公民 二、法人 三、民事法律行為和代理 四、民事權利 五、民事責任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若干問題的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若干問題的意見在1991.11.07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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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國第一部調整公民間、法人間、公民法人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的基本法律。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於1986年4月12日...
簡介 產生的相關背景 指導思想 頒布的偶然性與必然性 主要缺陷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已經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
法規內容 部分條例廢止 -
民法通則意見
我國的民法通則,是我國對民事活動中一些共同性問題所作的法律規定。所謂民事活動是指:公民或者法人為了一定的目的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行為。如...
法院公告 司法解釋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