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曹明陣,湖南省益陽縣滄水鋪四方山人,在益陽龍洲書院讀過書,學過法政,早些年就是地方上一小劣紳。後來混到了益陽縣團防局局長位置 。
生平經歷
1926年,益陽農民運動蓬勃發展,他因鎮壓革命,遭革命政權通緝。馬日事變之後,大革命失敗,曹明陣捲土重來,重新占據縣團防局寶座。當時的縣團防局設在縣城西門貓嘴沖郭家祠堂,從1927年秋天起,那裡就是一個陰森森、血淋淋的地獄。郭家祠堂五步一崗,十步一哨,刑堂之內刑具森嚴,血跡斑斑。
1930年7月,紅三軍團攻打長沙,當時湖南省政府主席何健倉皇逃去長沙,沿長沙、常德公路向益陽撤退,曹明陣聞訊親率寧、益、安、沅4縣保全團隊並益陽政教紳商各界在益陽公路渡口恭迎何健,聲言要率益陽各團隊誓死保衛何主席,奪回長沙。後來曾率部下數千人馬反攻了長沙,從此深受何健賞識。1931年何健命其為益陽保全團長,和縣長平起平坐。後長沙、常德設分區保全司令部,他和湘西軍閥陳渠珍臭味相投,掛上勾後,被陳委派為常德、桃源、益陽聯防主任,大權在握,上至桃源、常德、安化、湘鄉,下至洞庭湖區南縣、華容、安鄉。 1933年以後,曹明陣開始蓄意經營他在益陽的新老“十人團”,又稱“架子團”、“十件長衫”。他網羅當地的豪紳惡霸、流氓地痞,如譚竹林、胡桂庭、方梅軒之流,組成了一個以曹明陣為核心的封建、反共的軍事集團,他妄圖憑藉何健認可了的合法武裝,以“十人團”這批拜把兄弟為資本,嚴密控制益陽的政局,欺壓百姓,對抗革命,成為益陽的“土皇帝”。當時,任何一個偽縣長來益陽,不先到曹團長那裡拜碼頭,就會站不穩腳。馬日事變後,他憑藉團防局這塊牌子,建立起了一支擁有數千人槍的武裝。加上歸曹控制的湘鄉、寧鄉、安化、沅江等縣團隊共達兩千餘眾。他的老窩設在今赫山區岳家橋一帶,活動範圍上起雪峰山,下至喬口,北臨益陽,南抵寧鄉。曹明陣縱容部下橫行鄉里,濫殺無辜,弄得怨聲載道,民不聊生。
大革命失敗後,曹明陣跟著湖南反共當局狂叫“寧可錯殺三千,不可放走一個”,更有他所謂的“十大殺令”。當時的益陽縣城兩個最大的刑場是賀家橋後面大堤下曹氏墓廬前和大碼頭後白骨塔坪。只要大街早晨有吹衝鋒號的隊伍經過,就必定有一批仁人志士倒在血泊之中。大碼頭正街的電線桿上和學門口文廟前的楊樹上不時就掛有示眾的人頭。這些被害的革命者有大革命時期的益陽縣委書記袁鑄仁,縣委重要幹部郭福田、鄧先畲、徐岳樵、劉桃階等,還有黨外幹部余達材,婦女幹部余也明。當時的農運發展火熱,許多基層工會、農會幹部僅僅參加了幾次活動,即使逃到外省,一經發現,也要被曹押回益陽處死。許多地下黨員,紅二師紅軍幹部戰士也慘遭曹的殺害,共有50多人。而列入曹黑名單的革命人士有近300人。在30年代初期,被曹殺害的共產黨人、革命民眾,數目之多已經無法統計,都說曹明陣是個殺人不眨眼的魔王。
抗日戰爭爆發後,曹明陣,對抗日不但不支持,反而尋機投靠日本人。日本人侵犯益陽後,他退隱到滄水鋪一帶,耍陰謀,放暗槍,與抗日組織作對,打定主意當漢奸。 1938年,武漢淪陷,湘北告急,曹明陣在泉交河一帶蠢蠢欲動,一方面暗中操縱“十人團”秘密聯絡其他反動勢力,另一方面又暗中調兵遣將,妄圖伺機發動反動武裝叛亂。1938年11月,長沙大火,長益公路寧鄉段被毀,不能行車,益陽處於危急之中,這時從湘北、湘東戰區撤退的國民黨軍隊甚多,由於車輛緊張,部隊行軍都是步行。國民黨43師由長沙開到益陽駐防,由於長途行軍,士兵疲憊,曹以為時機成熟,就在衡龍橋南北的公路沿線,繳了43師部分官兵的槍械。等43師主力追至滄水鋪四方山時,曹令手下化整為零,與43師對抗。43師到達益陽後,師部駐在五里堆附近農民的民房內,一經清點,損失重大,師長金德陽即找益陽縣長黃識方,要黃追曹退槍,但曹本人佯裝不知,躲在鄉下,等待前線戰局的惡化。“曹明陣搶槍”訊息一經傳出,益陽各界無不群情激奮,輿論譁然。43師師長金德陽因部隊丟槍事大,自知有責,便協商地方力主剿曹。處此關鍵時刻,省委和縣委詳細研究對策,全力支持43師及益陽縣政府除掉曹明陣。益陽人民也表示堅決支持嚴懲漢奸曹明陣。同時,考慮曹明陣經營地方黑惡勢力多年,對其只能智取,不宜強擒。因為當時湘北戰局正緊,曹部黨羽眾多,如果倉促採取軍事清剿,曹有可能狗急跳牆,和日本人裡應外合。43師和縣政府決定,由益陽縣政府向曹明陣發出一份請他參加會議的通知,然後再通過和“十人團”有往來的紳士轉告曹,要其放心來開會。曹終於硬著頭皮來到益陽,住在城西胡桂庭的寄廬。等曹一到43師就派官兵將其控制起來,並在縣城戒嚴,縣城西門和大街到處都是崗哨,交通要道都架起了輕重機槍。當時已估計,一旦曹被捉,其死黨肯定要來劫獄。果然,當天曹黨就有一百多便衣短槍流竄在對河西流灣一帶,企圖找機會下手,無奈縣城處處警戒森嚴,加之資江各渡口封鎖,無法進城,只好悻悻離退。
曹明陣被關押送長沙後,益陽境內發動了一場聲勢浩大的討曹民眾運動,對曹控訴的信件如雪片一樣飛向長沙,同時還組織了許多受害人的家屬等赴長沙省法院坐催,堅決要求處決曹明陣。甚至1939年2月莫斯科《真理報》也報導了中國湖南曹明陣搶槍當漢奸的訊息。當時,黨組織考慮到曹明陣雖解押長沙,省法院是否判處其死刑,還不一定,當時前方時局不穩,湖南戰局已在變化,愛國將領張治中已經離湘,反動的薛岳已經到任,許多右派紳士借“曹明陣倒蔣是假,反共是真”的論調大造輿論,妄圖為其開脫罪證。為此,我黨發動人民民眾開展了針鋒相對的鬥爭。 曹明陣關在長沙的一段日子裡,仍有益陽不少的受難家屬攜兒帶女前往長沙討曹,許多人在省法院門前號啕痛哭,娘要子、妻哭夫,聲聲泣血,句句傷懷,無不令人同情和憤慨。
由於曹明陣雙手沾滿了革命人民的鮮血,他的武裝割據,貪贓枉法,民憤已經極大,集中體現在三大罪惡,其一是濫殺無辜;其二是把持縣政;其三是劫槍通敵。在確鑿的罪證面前,同時又迫於強大社會輿論的壓力,1939年2月,湖南省法院終於通過數審定案,判處曹明陣死刑,並立即執行。訊息從長沙傳至益陽,群情振奮,男女老幼,奔走相告。正義終於為80萬益陽人民剷除了一個禍害,多年凌駕於益陽頭上作威作福的“十人團”隨之也銷聲匿跡,徹底退出了益陽歷史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