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財政局

擬訂財政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財政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建議;研究提出貫徹執行國家、省財稅政策的建議。

李金熙為曲靖市財政局局長。

主要職責

(一)按照規定負責辦理涉及財政、稅收、地方政府性債務等方面的事務。

(三)承擔各項財政收支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全市和市本級年度財政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曲靖市人民政府委託,向曲靖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和市本級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曲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決算;承擔財政支出標準體系建設;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辦理省對曲靖市的轉移支付,制定市對縣財政管理制度。

(四)擬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管理制度和辦法,監管彩票市場,按照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組織實施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並負責實施,承擔國庫資金調度管理有關工作;統一管理財政專戶;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參與稅收稅源調查,貫徹落實和監督執行財稅政策;研究提出有關稅收政策建議。

(七)按照規定管理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擬訂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八)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照規定負責地方金融企業資產和財務監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業改革發展有關財稅政策,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制度,負責信用擔保制度建設和信用擔保行業的監管工作。

(九)負責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經濟發展支出、市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市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市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具體實施辦法,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一)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防範財政風險;負責統一管理政府性外債;管理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及償還工作。

(十二)負責管理全市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監督執行會計法規、會計準則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擬訂地方會計管理制度和辦法;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三)負責制定財政資金績效管理有關制度和辦法,建立和完善財政績效管理體系,組織開展市級財政績效管理工作。

(十四)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管理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制定財政科學研究計畫和財政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財政宣傳、信息公開工作;制定財政信息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五)承辦曲靖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曲靖市財政局機關設20個內設機構和機關黨委。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督辦、機要、宣傳、信息、信訪、保密、檔案、接待聯絡、辦公自動化、後勤服務、綜合治理、精神文明、統戰、財政年鑑等工作,起草和修改有關重要報告和檔案,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及政協提案,承擔機關的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綜合科

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並提出有關意見建議;研究提出中長期財政規劃建議;研究擬訂有關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負責監管住房公積金;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土地等收入政策;參與研究擬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審核、報批工作;監管彩票市場,按照規定管理彩票資金等政府性基金,負責財源建設工作。

(三)法制稅政科

負責貫徹實施國家財政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審核其他部門擬訂的規範性檔案中涉及財政的條款;負責機關行政執法監督和評議考核工作;負責審核辦理市級國家賠償費用事項;承擔有關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提供法律諮詢服務。貫徹落實和監督執行國家稅收政策,參與研究地方稅收發展戰略,提出稅收政策建議;負責擬訂地方稅收政策落實方案,審核規範性檔案中涉及稅收政策問題的條款;負責調查稅收法律、法規及政策的執行情況並提出有關政策建議;承擔稅源和重點產品國際競爭力調查工作;按照規定辦理有關稅收減免、退返等事項;承擔財政政策研究工作;組織和管理政策性課題研究。

(四)預算科

貫徹執行中央、省的財政管理體制和預算管理、政府性債務管理等政策規定,並擬訂本地有關管理制度、辦法;承擔省對曲靖市的財政轉移支付工作,擬訂市對縣(市)區轉移支付方案,辦理市對省、市對縣(市)區財政結算;分析、預測、報告全市財政經濟運行情況並研究提出有關建議;參與研究全市收入分配政策;匯總編制全市及市本級年度財政預決算草案,編制市本級預算調整草案;承擔市本級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和部門預算基礎信息庫管理工作;承擔市本級部門預算審核、批覆、調整工作;負責財政預算指標管理、政府性債務統計管理、財政供養人員信息統計管理、基層政權建設項目資金申報管理、退稅審核等有關工作。

(五)國庫科

組織預算執行、資金調度及分析預測,組織實施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及政府會計制度,組織實施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組織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管理財政總決算、部門決算,管理總會計核算、財政資金專戶集中會計核算、預算外專戶集中會計核算,承擔國庫資金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財稅庫銀聯網工作。

(六)行政政法科

承擔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有關財政政策,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擬訂行政、政法和外事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擬訂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負責辦理駐曲武警部隊等有關經費事項。

(七)教科文科

承擔教育、科學、文化等方面的部門預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有關財政政策,承擔《事業單位財務通則》及有關行業財務制度的監管工作,擬訂教育、科學、文化等部門(單位)經費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參與所聯繫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八)經濟建設科

承擔交通、國土資源、建設等方面的部門預算管理工作,擬訂市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實施細則,參與擬訂市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負責審核和執行市級基本建設資金預算,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糧食儲備資金的管理工作,參與所聯繫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九)農業科

承擔農業、林業、水利、扶貧等方面的部門預算管理工作,擬訂全市財政支農政策、有關行業事業財務管理制度和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負責宣傳財政農業政策,管理支農專項資金,管理扶貧專項貸款貼息,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承擔農民補貼“一折通”平台的綜合管理工作,參與所聯繫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十)社會保障科

承擔民政、衛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有關財政政策;負責編制市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審核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負責社會保障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並實施監管;參與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有關政策的研究、制定;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等。

(十一)企業科

承擔工業、商貿等方面的部門預算管理工作,研究擬訂支持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監督執行企業財務制度,負責辦理企業年度財務決算編審工作,研究擬訂市級財政支持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非公經濟發展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負責融資擔保機構的行業管理工作,參與企業項目推進、申報等工作。

(十二)外經金融科

承擔有關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管理工作,承擔有關國際財經合作事項,負責管理地方非貿易非經營性購匯人民幣限額指標審批、核銷手續。承擔金融等方面的部門預算管理工作;負責地方金融企業的資產和財務監管,負責地方金融企業經營績效評價,制定有關監管制度;研究地方金融企業有關財稅政策;按照規定管理財政貼息、補貼等政策性金融業務;負責中央專項借款管理;按照規定管理外國政府貸(贈)款;負責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管理工作。負責小額貸款公司監管工作,支持村鎮銀行等地方性金融機構發展;參與整頓和規範全市金融秩序,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加強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促進地方金融資源最佳化配置,推進地方金融機構改革。

(十三)會計科

管理全市會計工作,負責監督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規範、註冊會計師行業規章制度,擬訂會計管理辦法,管理村級會計委託代理服務工作,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會計從業人員的管理工作,擬訂和實施會計人才培養規劃,負責會計從業資格證的核發與監管,管理會計電算化工作,負責聯繫曲靖市會計學會、中華會計函授學校和珠算協會的工作。

(十四)監督檢查科

擬訂全市財政監督制度,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負責組織和協調全市重大和專項財政監督檢查,指導全市財政系統財政監督工作;負責組織全市會計信息質量監督檢查;負責廉政建設有關工作等。

(十五)政府採購管理科

擬訂政府採購管理制度和政策並監督執行,擬訂政府集中採購目錄、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負責政府採購信息管理有關工作,管理政府採購網站;承擔政府採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的有關工作;擬訂政府採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監督政府採購評審專家庫運行;承擔審批市級政府採購有關工作;審核市級政府採購預算和資金的支付;依法受理市級政府採購投訴事項;依法受理縣級政府採購行政複議事項;依法調查處理政府採購各當事人的違法行為。

(十六)績效管理科

負責擬訂全市財政支出績效管理有關政策、制度和辦法,組織制定全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評價標準和本級財政支出績效管理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在財政支出項目預算編制、執行、監督、評價過程中對市級部門上報的年度財政支出項目進行績效目標審核,根據績效目標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預算執行結果進行績效評價。

(十七)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科

負責擬訂全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制度、辦法,承擔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管工作,負責建立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評價體系,擬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最佳化資產配置政策和配置標準,承擔市級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工作中有關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購置、處置、出租、出借和事業單位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擔保等事項的審批。

(十八)科技科

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財政信息化建設工作,研究擬訂財政信息化建設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擬訂財政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財政信息化建設的有關規則和標準,負責機關信息化建設項目和資金的管理工作。

(十九)曲靖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擬訂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制度的補充規定,編制農業綜合開發規劃,組織項目前期調研準備工作和項目申報工作,建立全市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庫,編制上報年度項目計畫;提出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立項及市級資金安排建議;審批各縣(市)區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及初步設計;負責年度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統計工作;監管中央、省級、市級財政農業綜合開發資金,辦理上級和本級財政資金撥借;監督檢查農業綜合開發資金使用和項目執行情況,組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驗收;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工作。

(二十)人事教育科

承擔機關的機構編制、人事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擬訂教育培訓有關工作制度,組織指導財政系統幹部的學歷教育和業務培訓,辦理機關人員因公出國(境)的有關手續,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聯繫曲靖財經學校的工作。

機關黨委

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曲靖市非稅收入管理局

制定政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實施辦法,負責政府非稅收入徵收的監督管理,審核市級部門(單位)政府非稅收入年度收入預算,承擔市級政府非稅收入的核算和全市政府非稅收入統計分析工作等。

曲靖市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貫徹落實中央、省的農村綜合改革方針、政策,研究起草全市農村綜合改革規劃、方案和政策措施,負責協調、督促、指導、檢查和推動農村綜合改革工作,承辦曲靖市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曲靖市政府採購辦公室

負責執行政府採購政策,了解市場動態,制定招標檔案,發布政府採購信息;負責市級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政府採購日常工作,按照年度採購目錄,依法實施各項採購;負責組織技術專家小組對政府採購項目進行技術論證、諮詢和評標;負責招標投標及採購款項支付等具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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