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結構論

智力結構論(structure-of-intellect theory),系美國心理學家 吉爾福特(Guilford, 1959)氏提倡一種智力理論。

智力結構論(structure-of-intellect theory),系美國心理學家 吉爾福特(Guilford, 1959)氏提倡一種智力理論。按智力結構論的解釋,人類的智力乃是思考的表現,而思考的整個心理活動中,則包括了思考之內容(Conten)運作(Operation)以及思考之產物(product)三個心理向度。由此三個心理向度,構成一個立體結構,即為智力結構。
吉爾福特的智力結構論,即可用以下的概念來解釋:(1)思考之內容可視為自變項,此一變項在性質上屬於引起思考的刺激。按吉爾福特1959年的說法,思考內容的刺激,在性質上分別屬於形狀、符號、語意、行為四大類。按其新進的解釋(Guilford,1977 ;1982),則將原來屬於形狀的一類,擴大為視覺與聽覺兩類,使思考內容中由四類刺激,改變為五類刺激。(2)思考之結果可視為一變項,此一變項在性質上屬於表現思考的反應;而反應方式又包括單位、類別、關係、系統、轉換、套用六種方式。(3)思考之運作可視為中介變項,介於刺激反應之間不能直接觀察的思考評價、聚斂性思考、擴散性思考、記憶、認知五種。如將三個向度的互動關係,採用長寬高三向度的立體計量方式表現時,按吉爾福特智力結構論的主張,人類的智力結構中包括了120(= 4 X 5 X 6)種不同的能力;若按其新近的主張,則人類的智力結構中,包括了150(= 5 X 5 X 6)種不同的能力。
在吉爾福特的智力理論中,在形式上雖包括三個向度,實際上真正代表智力高低者,乃是他所指的思考之運作;個人針對引起思考之情境,在行為上表現出思考結果之前,所經過的內在思考運作歷程,即代表個人的智力。在思考運作中,吉爾福特所列的聚斂思考與擴散思考兩個概念,引起此後心理學家們廣泛的注意,因此啟動了很多研究。所謂聚斂性思考(convergent thinking),系指個體在憑思考解決問題時,總是根據已有知識,循邏輯規則去尋求唯一的正確答案。在學校中的智識學習以至智力測驗所測的智力,均屬聚斂性思考的能力。
至於所謂擴散性思考(divergent thinking),系指個體憑思考解決問題時,針對問題情境,可同時想到數個可能的解決方式,不囿於單一答案或鑽牛角尖式的探求。像此種超越即有知識未必遵循常規的思考方式,一般稱為創造(creativity)。有些心理學家為研究創造能力時所設計的創造力測驗(creativity test),即系以吉爾福特理論中的擴散思考為基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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