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寧畲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防空辦公室

主要職責

1、依法督促檢查城市建設、基本建設中貫徹人民防空要求的情況。
2、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以及國防建設需要,編制人民防空建設規劃和計畫;參與編制城市建設與人防建設相結合規劃。
3、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組織指揮、通信警報工作。制定城市防空襲預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的落實,督促檢查防空襲預案和各項方案的落實。負責組建、管理人防專業隊伍,制定人民防空演習計畫、方案。
4、會同有關部門提出重點防護目標並報縣政府審批,指導重要經濟目標單位制定防護措施和戰時搶修方案。
5、組織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並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負責人防指揮自動化及短波電台的管理。
6、組織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對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築修建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建設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指導人防工程的維護管理、平時的開發利用、戰時的平戰功能轉換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工作。
7、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制定人民防空宣傳教育計畫,落實人民防空教育內容,會同國防教育部門指導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開展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教育;會同教育部門組織實施城鎮初級中學的人民防空知識的技能教育;組織人民防空幹部的教育培訓。
8、管理人民防空經費。
9、戰時根據縣委、縣政府和軍事指揮機構決定,發布人民防空的有關命令和指示;適時開設指揮所,實施有效指揮。
10、承辦上級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和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縣政府、景寧縣人民武裝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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