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衛生局

昆明市衛生局

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正縣級,加掛昆明市防治愛滋病局牌子。位於呈貢新區行政中心8號樓4層。

基本信息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昆明市委辦公廳 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昆明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昆辦發〔2009〕19號),設立昆明市衛生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正縣級,加掛昆明市防治愛滋病局牌子。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餐飲服務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管的職責,劃給昆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三)劃入昆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承擔的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

(四)增加監督執行食品安全標準和基本藥物制度的職責。

(五)加強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的職責。加強對轄區內的醫療服務進行監督管理。強化社區衛生服務。

(六)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堅持預防為主、以農村為重點、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堅持為人民健康服務的方向。

主要職責

(一)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衛生改革與發展目標。編制昆明市中、長期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區域衛生規劃。

(二)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加強衛生行業管理,調控衛生資源配置;並逐步實行衛生工作全行業管理。

(三)依法行政,實施衛生監督,規範昆明市醫療衛生服務行為,加強服務質量監控,打擊非法行醫,整頓醫療秩序以及規範醫療廣告等市場行為;加強衛生監督執法機構的組織建設和業務管理;監督采供血機構及臨床用血質量;監督食品、勞動、環境、放射、學校衛生和消毒工作;負責審批核發衛生許可證。

(四)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執行食品安全標準,負責食品及有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五)建立和完善醫療機構補償機制,協同財政、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研究制定衛生事業補助辦法。負責定期組織發布醫療機構服務數量、質量、價格、費用信息和公共衛生監督結果,營造和規範醫療服務領域有序、平等競爭環境。

(六)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制定對危害我市人民民眾健康的重點疾病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傳染病,地方病的綜合防治和監測;開展全民健康教育,提高人民民眾的衛生保健意識。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隊伍建設,建立和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處置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七)研究制定全市婦幼衛生工作規劃,依法管理和規範母嬰保健技術服務,組織開展婦女兒童衛生保健,降低孕產婦死亡率和嬰幼兒死亡率,提高婦女兒童的健康水平。

(八)負責組織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擬訂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

(九) 制定社區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管理和監督。貫徹以農村為重點的方針,研究擬定全市農村衛生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鞏固和發展農村醫療、預防、保健三級網路,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工作;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具有預防保健和基本醫療功能的農村衛生服務體系。

(十)研究制定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加強衛生人才整體性資源開發;制定衛生科技發展規劃和衛生人才教育發展規劃;組織我市醫藥衛生科研項目立項和科技攻關工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推廣和套用;加強衛生技術對外合作與交流,促進衛生科技進步。

(十一)研究制定全市中醫藥、中西醫結合及民族民間醫藥發展規劃;加強中醫機構建設和對全市中醫藥醫療、科研機構的醫、教、研業務進行管理;加強中醫藥資源的研究與開發利用,振興中醫藥事業。

(十二)組織對全市重大社會活動的醫療保障和突發事件的醫療救護工作;組織對各種災害事故實施緊急救護,做好重大疫情的緊急處置。

(十三) 貫徹國家愛國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定全市愛國衛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組織開展城鄉愛國衛生運動;指導農村改水改廁。

(十四)負責昆明市幹部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市直和中央駐昆單位、部門有關幹部醫療管理工作,負責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其他事項

(一)管理昆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昆明市衛生局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昆明市農業局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昆明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安全監管。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昆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各部門要密切協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三)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昆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餐飲服務許可的監督管理。昆明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不再發放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許可證。

(四)職業衛生監管的職責分工。昆明市衛生局負責起草地方性職業衛生法規草案,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鑑定工作。昆明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煤礦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組織查處職責範圍內的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各部門按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五)昆明市衛生局衛生執法監督局受昆明市衛生局的委託,對涉及醫療衛生方面的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昆明市衛生局負責監督昆明市衛生局衛生執法監督局組織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並對該行為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六)由昆明市衛生局會同昆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適時推進食品安全監管隊伍整合。

(七)昆明市衛生局管理昆明市衛生局衛生執法監督局、昆明市初級衛生保健委員會辦公室、昆明醫學會辦公室、昆明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昆明市人才服務中心衛生分中心、昆明市民營醫院服務中心、昆明市健康教育所、昆明市婦女兒童保健中心、昆明市心理危機研究與干預中心、雲南昆明血液中心、昆明市醫學科學研究所、昆明市延安醫院、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昆明市第二人民醫院、昆明市第三人民醫院、昆明市中醫醫院、昆明市婦幼保健院、昆明市兒童醫院、雲南省精神病醫院、昆明市口腔醫院、昆明醫療衛生後勤服務中心。

所屬單位

1、昆明市延安醫院職責:前身是上海延安醫院,醫院總床位數達1060張,在職職工1291人,其中:高級職稱214人,中級職稱450人,碩士研究生54人,並有一批國家、省、市學科帶頭人及享有較高知名度的專家。設臨床科室27個,醫技科室9個,職能科室24個,有核磁共振、雙源多層螺旋CT、雙層螺旋CT、血管造影機DSA、數字乳腺機、直接數位化攝片系統、多譜勒心臟、腹部彩超等價值1.5億的設備。擁有心胸外科、婦產科兩個省級重點學科,心胸外科、婦產科、心內科、腎內科、眼科、骨科、醫學影像科7個市級重點學科,雲南省心胸外科研究中心、昆明市心臟超聲重點實驗室、昆明市婦產科基礎實驗室3個研究機構。

2、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

職責:前身是宏濟醫院,編制床位800張,設定28個臨床科室,11個醫技科室,2個社區門診點,其中肝膽胰科、神經外科(腦外科)、ICU、檢驗科為市級重點學科。醫院在職職工1260人,擁有副高級職稱以上者146人,其中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待遇者4人、國家級突出貢獻者1人、省級突出貢獻者1人、市級突出貢獻者6人、昆明市學術技術帶頭人12人、後備學術技術帶頭人13人。

3、昆明市第二人民醫院(雲南康復醫院)

職責:為人民身體健康提供醫療、護理、預防、保健服務。為醫學院校學生和承認醫科學歷教育提供醫學教學、臨床實習服務,為衛生醫療人員提供繼續教育、培訓、保健、健康教育服務。

4、昆明市第三人民醫院

職責:由吳井分部和長坡分部組成,已成為集醫療、教學、科研、社區為一體的以傳染病為主的大型綜合醫院,共設18個臨床科室,8個醫技輔助科室,並按業務性質劃分為傳染病區及綜合病區。醫院成立的昆明市傳染病檢驗中心,擁有國內外先進水平的檢測儀器,在肝病、結核病等傳染病的檢測水平方面全省一流,檢測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5、昆明市中醫醫院

職責:昆明市中醫醫院創建於1956年,開設病床500張,設有20個科室臨床科室和8個醫技科室。擁有大型X光機、CT、彩超、美國貝克曼全自動大型生化分析儀、德國全自動免疫儀、美國中央空調監護系統、德國WISAP電視腹腔鏡、英國“佳樂”等離子內窺鏡等各種現代化的醫療設備共1150台件,現有在職職工659人,其中各類專業技術人員606人,高級職稱82人,中級職稱223人。醫院注重專病專科建設,突出中醫特色,遵循“中醫有特色,西醫不落後”的原則,不斷提高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

6、昆明市兒童醫院

職責:承擔兒童醫療、保健、康復和兒科教學、科研任務,以及兒童健康相關的應急突發事件。

7、昆明市婦幼保健院

職責:昆明市婦幼保健院是一所集保健、醫療、教學、科研、信息為一體的綜合性婦幼保健機構。主要承擔昆明市婦女、兒童的醫療保健工作。1997年,昆明市兒童保健所、昆明市婦女保健所併入昆明市婦幼保健院,實行統一管理,對內一套班子,對外三塊牌子。

設有婦科、產科、兒科、新生兒科、中醫科、綜合科、保健科、婦女保健科、宮頸門診、不孕不育專科門診、營養諮詢門診,開展嬰兒游泳等。

8、雲南省精神病醫院(雲南省精神衛生中心)

職責:開展精神心理疾病方面的治療與護理、酒精與藥物依賴的治療與戒斷工作,為人民民眾身體健康提供醫療與護理、保健服務,負責精神醫學司法鑑定工作,為醫學院校學生和成人醫科學歷教育提供醫學教學、臨床實習服務為衛生醫療人員提供繼續教育、培訓、保健、健康教育服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昆明市衛生局機關設17個內設機構(正科級)和紀檢監察室、機關黨總支、離退休人員辦公室。

(一)辦公室

(二)規劃財務處

(三)醫政處

(四)醫療服務監管處

(五)疾病控制處

(六)衛生應急辦公室

(七)中醫處

(八)婦幼衛生處

(九)基層衛生處

(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

(十一)法制監督與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處

(十二)科技教育處

(十三)愛滋病防治處

(十四)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管理處

(十五)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十六)組織宣傳處

(十七)人事處

人員編制

昆明市衛生局機關行政編制63名(含離退休工作人員編制3名)。其中,局長1名(正縣級)、黨委專職副書記兼紀委書記1名(副縣級)、副局長4名(副縣級,其中1名副局長兼任昆明市防治愛滋病局局長),中層領導職數21名。機關黨總支專職書記1名,紀檢監察室主任1名(正科級),離退休人員辦公室主任1名(正科級)。

主要職責

1、辦公室

(1)承辦或督辦局務會和局黨委會決定的各項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

(2)協助局領導組織綜合性衛生政策調研,擬定衛生工作重大政策及措施;

(3)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制定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

(4)負責文秘文電處理,政務信息、文書檔案管理,機要保密、信訪處理和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會議組織、工作往來接待,辦理外事審批手續;

(5)負責機關公務用車、資產、房產、安全保衛及後勤服務管理工作。

2、人事處

(1)負責制定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衛生技術人員管理辦法及實施意見;

(2)加強對直屬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製度改革的政策指導;

(3)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調配、考核獎懲、工資福利、招工錄用、大中專畢業生、復退轉軍人安置,退休辭職離職辦理、養老保險等工作;

(4)負責組織實施全市衛生專業技術職務和衛生技術工人的考試、評審、培訓等工作。

3、規劃財務處

(1)擬訂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及實施計畫;

(2)擬定區域衛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

(3)協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衛生事業補助辦法;

(4)建立和完善衛生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嚴格執行財務計畫,合理使用資金;

(5)負責對局直單位的財務計畫、基建項目、固定資產、專控商品、預算外資金進行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

(6)審核、監督、管理全市醫療衛生收費情況;

(7)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

4、衛生法制與監督處

(1)擬訂衛生法制工作規劃,組織實施各項衛生法律、法規;

(2)擬訂衛生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技術規範、標準;

(3)負責衛生行政複議和衛生行政訴訟,並對衛生執法工作實施監督;

(4)組織開展各項衛生監督管理和衛生許可證的審批核發工作;

(5)負責衛生監督執法人員資格認證、證件發放,指導衛生執法隊伍建設;

(6)負責衛生法制宣傳、教育和衛生法制建設,落實部門執法責任制。

5、醫政處

(1)貫徹執行醫政法律法規,實施醫療行業管理,研究醫療體制改革和醫療機構管理制度改革,指導監督醫療機構改革;

(2)擬定城鎮醫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定昆明地區醫療機構設定規劃、管理規定和服務標準,擬定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審查認可醫務人員從業資格,審批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3)負責醫療質量監督管理,監督落實各項醫療、護理工作制度和技術規範;

(4)擬定醫療機構、采供血機構的發展規劃,依法監督管理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

(5)參與組織重大活動或突發事件和災情的醫療保健、醫療救護工作;

(6)組織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臨床套用管理的法規、規章、政策;

(7)組織協調企業分離辦醫院有關工作;

(8)參與組織實施殘疾人康復工作、昆明地區徵兵體檢、招生體檢等工作;

(9)負責安排衛生支農工作;

(10)組織、協調、指導昆明地區衛生統計信息管理工作,定期發布醫療衛生有關信息。

6、婦幼衛生處

(1)擬訂全市婦幼衛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技術標準;

(2)規範各級婦幼衛生機構的設定和技術標準,組織、協調指導各項婦女、兒童保健工作的業務開展;

(3)進行婦幼衛生行政管理和業務技術的監督、評估;

(4)組織推廣婦幼保健適宜技術;

(5)依法對全市母嬰保健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審批核發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和醫療保健機構的計畫生育技術合格證。

7、基層衛生處

(1)研究擬訂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的發展規劃;

(2)擬定並組織實施初級衛生保健規劃,鞏固和發展農村醫療、預防、保健服務網路;

(3)研究指導農村衛生體制改革和城市基層衛生服務體系改革;

(4)擬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和業務指導;

(5)制訂全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定規劃和服務標準;

(6)負責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準入審批和核發許可證;

(7)指導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

(8)負責對全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實施規範化管理及業務技術指導;

(9)組織開展全市全科醫師、護士的培訓工作;

(10)負責組織開展健康教育工作。

8、疾病控制處

(1)擬訂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病及與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和措施;

(2)組織開展對重大傳染病、地方病的綜合防治、監測和疫情報告;

(3)對重大疫情和群體食物中毒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和蔓延。

9、中醫處

(1)制定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負責綜合管理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藥的醫療、教學、科研工作;

(2)負責組織全市中醫醫療機構、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的分級管理和評審;

(3)組織醫務人員的執業資格考試考核、審核和發證;

(4)組織實施中醫藥、民族醫藥科研、技術開發及推廣套用;

(5)指導綜合醫院中醫科和農村中醫工作;

(6)做好中醫藥學術對外交流和中醫藥信息工作。

10、科技教育處

(1)研究制定全市衛生科技發展規劃和衛生人才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

(2)組織、協調昆明市醫學重點學科、特色專科和醫學重點實驗室建設工作;

(3)組織全市衛生系統醫藥衛生科技攻關項目的立項申報、評審,科技成果的鑑定(評定)、申報評獎;

(4)指導醫藥衛生科技成果的推廣運用及新技術、新項目的引進推廣,負責實施衛生技術準入管理;

(5)負責衛生系統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後備人才選拔、培養和管理;

(6)做好繼續醫學教育、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及其他各類在職培訓管理;

(7)制定全市農村衛生人員教育培訓計畫並指導實施;

(8)負責衛生技術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11、組織宣傳處

(1)擬訂全市衛生系統黨組織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2)認真執行局黨委作出的有關決定,抓好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基層黨組織建設、統戰工作、老幹部管理、工青婦工作、宣傳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3)草擬全系統黨組織建設、後備幹部和黨員發展規劃及實施計畫;

(4)按乾管許可權辦理直屬單位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考察、選拔、任免、教育培訓、年度考核、政工職稱評審、人事檔案管理和表彰工作等事宜;

(5)組織落實黨建目標管理責任制,指導基層黨組織換屆工作、黨員教育管理工作;

(6)承辦衛生系統人員因公出國(境)政審的有關手續。

12、市監察局駐市衛生局監察室

(1)負責全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和幹部法紀政紀學習教育;

(2)督促檢查直屬單位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糾風工作、財經法制教育責任制的貫徹執行情況;

(3)負責對局機關工作人員和局直屬單位領導幹部進行行政監察;

(4)受理、查處對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受理監察對象對黨紀、政紀處分不服的申訴;

(5)對局機關及局直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國有資產的購置使用和管理,建設項目、修繕工程的預算、決算,經濟契約的簽定和執行,幹部離任審計進行內部審計監督管理;

(6)指導基層監察、審計工作。

13、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1)負責擬訂全市愛國衛生工作發展規劃和目標;

(2)組織全市城鄉除“四害”活動;

(3)協調全社會民眾性愛國衛生運動的開展;

(4)做好全市農村改水、改廁及農村環境衛生治理的規劃與實施;

(5)積極開展愛國衛生宣傳和健康教育活動,動員全社會參與愛國衛生運動,開展民眾性衛生監督;

(6)負責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的組織、推動、協調、檢查、評比等工作;

(7)完成市政府和全國愛衛會、省愛衛會、市愛衛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14、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1)研究提出愛滋病防治規劃及有關政策、措施;

(2)指導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制訂愛滋病防治工作年度計畫、工作方案並提供技術支持;

(3)組織有關部門開展愛滋病防治工作督導檢查;

(4)協調有關部門研究解決愛滋病防治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5)承擔愛滋病防治信息溝通和聯絡工作;

(6)承辦委員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查落實委員會會議決定事項;

(7)承辦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15、衛生應急辦公室

(1)組建昆明市監測和預警系統,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2)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組織培訓和演練,培訓公共衛生和醫療救助專業人員,指導各縣(市)區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幫助和指導各縣(市)區應對其他經常性突發事件的傷病救治工作。

領導分工

黨委書記、局長 許勇剛

主持昆明市衛生局黨委、行政全面工作。

分管辦公室。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楊 柱

分管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副局長 解嘉鴻

分管規劃財務處、醫政處(醫療服務監管處)、法制監督與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處。

黨委委員、副局長 吳爭鳴

分管中醫處、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管理處(市醫療機構藥品招標採購辦公室)、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安全生產和綜治維穩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 李華生

分管疾病控制處、基層衛生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處)、衛生應急辦公室、愛滋病防治處。

副局長 常 敏

分管科技教育處。

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王雲鳳

分管組織宣傳處、人事處、紀檢監察室、離退休人員辦公室。

機關黨總支書記 肖 蕊

分管婦幼衛生處,負責機關黨總支工作。

副調研員 蔣榮慶

協助解嘉鴻副局長工作。

黨委委員、副調研員 周繼惠

協助王雲鳳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李凌(掛職)、調研員明亮因組織部下派基層,擔任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隊隊長、駐村指導員,暫不分管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呈貢新區行政中心8號樓4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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