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毀

語出:《新唐書·刑法志》:“ 太宗 即位,詔 長孫無忌 、 房玄齡 等復定舊令,議絞刑之屬五十,皆免死而斷右趾。既而又哀其斷毀支體,謂侍臣曰:‘肉刑,前代除之久矣,今復斷人趾,吾不忍也。’”

基本信息

斷毀
拼音:
解釋:1.截斷毀壞。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