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知識產權局

1985年4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開始實施。為貫徹《專利法》,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於1985年5月13 日成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專利管理處(1991年8月更名為自治區專利管理局),隸屬於自治區科委。該局是負責管理全區專利工作的縣處級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管理,

簡介

編制10人,內設機構有信息部、實施部、法律部和辦公室。其主要職能是:貫徹《專利法》,調解處理專利侵權、專利權轉讓和專利申請,專利實施許可契約等糾紛;宣傳普及《專利法》、專利知識,培訓專利工作人員,起草、制定自治區有關專利管理工作法規、規定和辦法;負責組織制定自治區專利發展規劃,管理自治區技術進出口有關專利工作和專利技術實施許可契約,指導各地、州、市專利業務工作;領導自治區的專利服務機構,負責組織實施自治區專利技術實施工作,管好用好專利開發實施基金等。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政機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和自治區人民政府新政函[2000]226號檔案精神,將自治區專利局更名為自治區知識產權局(副廳級)。自治區知識產權局是自治區人民政府主管專利工作和協調智慧財產權事宜的直屬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專利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擬定地 方 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制定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指導全區專利服務機構及專利代理人的工作。負責制定自治區智慧財產權與專利法規建設的總體規劃,起草地方性專利法規和專利行政執法實施細則;負責指導協調全區專利行政執法工作;依法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負責處理專利行政複議事宜;負責全區行政執法證件(專利類)的核發、年審工作。

3、承辦自治區智慧財產權工作協調指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指導全區智慧財產權管理和保護工作,負責協調全區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

4、負責全區專利執法工作,依法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行為。

5、負責全區專利實施管理和專利實施許可契約的認定、登記、備案工作;負責專利廣告出證工作。

6、組織專利技術及產品的交流交易活動。

7、承辦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介紹

馬慶雲,自治區科技廳黨組成員、局長,兼任自治區智慧財產權工作協調指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1963年6月出生,漢族,山東肥城人,中共黨員,博士學歷。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管理實施處。

譚 力,副巡視員、副局長

1956年10月生,漢族,湖南湘潭人,中共黨員,本科學歷。

分管法律事務處、專利代辦處。

多里坤·阿吾提,副局長。

1965年8月生,維吾爾族,新疆阿克蘇人,中共黨員,本科學歷。

分管綜合處、規劃發展處。

直屬單位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烏魯木齊代辦處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烏魯木齊代辦處,於2007年10月24日正式開業。

烏魯木齊代辦處是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在新疆知識產權局設立的專利業務派出機構,主要承擔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授權或委託的專利業務及相關服務性工作,工作職能屬於執行專利法的公務行為,其主要業務包括:專利申請檔案的受理、費用減緩請求的審批、專利費用的收繳、專利實施許可契約備案、辦理專利登記簿副本及相關業務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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