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區計畫生育政策,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實施綜合治理。 (五)制定全區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力量開展全區性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 (二)政策法規處?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計畫生育工作的政策、法規;負責計畫生育普法、行政複議等工作;負責全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的政策研究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區計畫生育政策,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實施綜合治理。
(二)研究我區人口發展戰略,根據國家確定的人口控制目標,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區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全區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研究全區計畫生育情況,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抽樣調查;負責計畫生育統計工作,參與全區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三)協同有關部門制定計畫生育科研總體規劃;組織有關我區人口與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組織計畫生育重大科研成果和節育新技術的評審、鑑定、轉化和推廣套用。
(四)編制區級(全區)財政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的預算和決算及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管理直屬事業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
(五)制定全區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力量開展全區性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
(六)綜合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對計畫生育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工作。
(七)制定全區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組織計畫生育專業教育和幹部培訓工作。
(八)指導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社團的工作。
(九)加強全區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遷移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戰略性、前瞻性研究,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十)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與計畫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促進生殖健康產業發展的職責。
(十一)承辦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自治區計畫生育委員會內設8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協助領導組織機關工作;綜合協調委機關各處室工作;組織起草重要報告、綜合檔案;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檔案資料、政務信息、機要、保密、信訪、基建、保衛及綜合治理等機關行政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計畫生育工作的政策、法規;負責計畫生育普法、行政複議等工作;負責全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的政策研究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三)發展規劃處 研究提出我人口發展戰略,組織對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戰略性、前瞻性研究;編制我區人口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規劃,擬訂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對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評估;負責有關計畫生育的人口統計、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抽樣調查和專項調查,參與分析研究全區人口統計數據,發布與計畫生育有關的人口信息。
(四)宣傳教育處?組織編制自治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和教育工作的計畫、規劃;組織開展全區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和教育;協調新聞、宣傳、文化等部門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工作;組織人口與計畫生育對外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規範對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管理。
(五)科學技術處?組織編制人口和計畫生育科技發展的計畫、規劃;負責全區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綜合管理;指導節育技術服務工作和節育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和生殖健康工作;負責組織對節育手術的技術鑑定和善後處理工作;制定全區計畫生育技術設備計畫;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制定並實施全區計畫生育科研計畫;制定全區計畫生育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計畫、規劃並組織實施。
(六)流動人口管理處 擬定自治區流動人口計畫繁殖率管理的制度規範;組織開展有關流動人口計畫繁殖率管理體制、機制的研究;監督檢查《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管理辦法》的執行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完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治理的管理機制;指導基層做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七)財務處?編制自治區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經費支出的預、決算及避孕藥具需求計畫;編制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網路建設規劃和標準;對自治區補助各地的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避孕藥具專項經費使用情況、社會撫養費和行政事業性經費收支兩條線的管理以及避孕藥具管理和發放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協同有關部門推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投入體制和財務資產管理制度改革;指導和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機關財務和直屬單位審計監督工作;負責救助計畫生育困難家庭和農村部分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項目落實工作。
?(八)人事處?擬定全區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規劃;擬定全區人口與計畫生育專業教育、國家公務員培訓及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規劃;負責委機關及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和組織建設;按照規定管理委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紀檢組與監察室合署辦公,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職能。

直屬事業單位

區計生機關服務中心
區計生科學技術研究所
區計生藥具管理站
區計生宣傳教育中心
區計生幹部培訓中心

重要工作

按照中央和自治區的統一部署,在6月29日自治區人口計生委黨組召開會議研究系統維穩工作。30日,自治區分管領導就人口計生系統維穩工作進行安排。7月1日,自治區人口計生委再次召開全委幹部職工大會,傳達貫徹中央和自治區關於維護新疆社會穩定一系列會議精神和領導講話,並結合人口計生工作實際下發檔案進行安排。
7月1日,會議通報了鄯善縣“6.26”暴力恐怖攻擊案件和“6.28”和田縣群體聚集鬧事案件,傳達了中共和自治區領導的指示和有關講話精神,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召開三年來新疆在經濟、社會、文化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會議指出,近期發生的一系列暴力恐怖案件,既不是民族問題,也不是宗教問題,是嚴重的刑事犯罪,是對新疆各族民眾的生存權和發展權的嚴重侵犯。當前,新疆各族人民思穩定、盼和諧、謀發展,對共同建設美好家園充滿期望,充滿信心。暴力恐怖犯罪是反人類的行徑,暴力恐怖分子是全疆各族人民共同的敵人。
會議要求,自治區人口計生委的全體幹部職工要堅決擁護黨中央、自治區黨委做出的各項決定,堅決維護新疆社會大局穩定,維護民族團結,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始終與黨中央、自治區黨委保持高度一致,要堅信組織,不傳謠,不信謠,堅守本職崗位,以實際行動來維護新疆的和諧穩定。
會議還結合我委實際對近期維護穩定等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將近期工作重點轉入維護穩定工作上來。各處室、直屬單位在全委會議後要再次召開部門會議,對幹部職工進行再教育、再動員,一要做到切實統一思想認識,二要做到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要進一步加強“7.5”敏感期前後的值班工作,確保萬無一失。對出現問題的單位,予以“一票否決”。
二是結合近期即將開展黨的民眾路線實踐教育活動,做好維護穩定各項工作。
三是認真抓好各項業務、機關黨建、精神文明和績效考核工作。繼續發揚人口計生系統“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鬥、特別能奉獻”的精神,在新一輪大部制機構改革的過渡時期,做到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按照年初全區人口計生工作會議的既定方針和工作安排,確保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圓滿完成。
會議由自治區人口計生委黨組書記李國江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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