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縣財政局

新安縣財政局

新安縣財政局位於縣城勤政路,現有幹部職工109人,其中公務員18人,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48人,具有中級以上職稱20人。 下設2個正科級事業單位、4個副科級事業單位和15個二級股室。其中兩個正科級事業單位為新安縣國庫支付中心和新安縣投資開發中心; 4個副科級事業單位為:非稅局、農稅局、採購辦、國資局;15個二級股室為:辦公室、國庫股、預算股、監察股、會計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農財股、社保股、基建股、技改辦、工業股、商糧股、信息中心和財政投資評審中心。2000年1月被省委、省政府命名為“省級文明單位”,2006年12月一次性通過省級文明單位復驗。

部門概況

新安縣財政收入連年大幅度攀升,2005年達到51032萬元,按可比口徑較“九五”末(2000年)增長345.5%,年均遞增34.8%,超出了“十五”年均遞增9%的增長速度,提前3年完成了“十五”末達到2.1億元的財政收入計畫,實現了在2000年的基礎上財政收入翻兩番的目標,在全省縣市級財政收入排序中躍入前十名行列。2006年全縣地方財政收入完成66099萬元,一般預算收入完成65678萬元,財政支出完成96078萬元;2007年全縣地方財政收入完成87517萬元,一般預算收入完成86077萬元,財政支出完成125460萬元;2008年全縣地方財政收入突破10億元大關。2009年全縣財政收入完成108439萬元,占預算的100.2%,同比增長7.8%。財政收入穩定增長,經濟實力得以增強,城容市貌大有改觀,物質文化生活明顯提高縣域經濟快速發展,工業興縣碩果纍纍,民營經濟異軍突起,城鎮建設日新月異,基礎設施明顯改善,民眾生活日漸提高,各項事業得以長足發展。

新安縣財政局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的方針政策,指導全縣財政工作;擬定全縣財政、預算、稅收、財務、會計等方面的規定草案和管理制度。

2、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制訂全縣年度預算草案,執行經縣人大批准的財政預算,監督鄉鎮財政預算的執行;編審年度財政決算,對社會財力進行綜合平衡。

3、參與勞動工資、物價、經濟、貿易、科技、教育、住方、社會保障等改革,運用財政、各收、補貼等經濟槓桿以及縣財政直接掌握的資金,對國民經濟運行和國民收入分配進行調整。

4、管理全縣各項稅收和其它財政收入,監督縣營企業財務管理,加強農業四稅的征管。

5、管理全縣基本建設撥款,技改項目借貸款,管理縣財政預算內基建投資。管理挖潛改造資金,管理全縣工交、經貿、農業、文教等事業經費。行政經費和科技三項目費用;制定全縣統一開支標準和增加支出的政策及基本建設財務制度。

6、管理和指導全縣會計工作。貫徹《會計法》,保障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組織實施全縣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組織管理中華會計函授學校在我縣的招生、教學輔導、考試等工作;指導和監督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開展。

7、監督各鄉鎮財政收支和縣直各部門的財務活動;檢查財政稅收政策、法令和財務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做好全縣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工作。

8、加強預算外資金和城建資金的管理;制定預算外資金管理規則的制度,負責行政性收費政策的監督實施,參與物價、工資、國有土地使用政策的監督執行。

9、協調管理全縣財政系統教育工作,負責財政系統職工培訓和鄉鎮財政所建設及財政宣傳工作。

10、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機構職能

財政投資評審中心

承擔財政性投資項目的可行性評估、論證和技術性、服務性工作;負責財政性投資項目的工程概算審核及預(結)算、竣工決算審查和工程價款結算;負責財政性投資項目招標標底審查和經濟效益評價工作。

國有資產管理局

對國有資產和其它國有產權的購置進行審查和可行性論證;對國有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和督促;對國有資產處置行為進行審批。對國有投資收益進行核定和解繳;按國家規定應由國資部門管理的其他工作任務。

農稅局

負責全縣耕地占用稅和契稅的徵收管理工作;宣傳、落實農稅政策和法規並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編制收入計畫、分配徵收任務、組織稅款入庫;負責審檢報批有關稅收減免工作;負責村級經費支出計畫的編制和督導落實工作。

信息中心

負責縣級財政系統綜合網路的總體規劃與套用規劃;負責全縣財政系統計算機網路系統建設、管理及維護;負責套用軟體及資料庫的更新及維護;負責對財政系統的業務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和諮詢服務;負責與上下級財政部門、縣委、縣政府以及其他有關單位的網路聯接、數據交換工作。

非稅收入管理局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非稅資金管理的法規、條例和政策;起草新安縣非稅資金管理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的規定及政策,編制非稅資金年度計畫、決算、執行情況表;負責縣直單位行政事業收費的徵收管理,對各種(基金、工資基金、附加)進行稽核,負責非稅資金專戶管理工作;審批縣級行政事業單位非稅支出並監督使用;負責全縣罰沒收入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的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鄉級非稅資金管理工作。研究財政發展戰略和財政全配政策。編制全縣中長期財政計畫,制訂財力綜合平衡方案;參與物價工作和國有土地使用政策的研究和改革;參與涉及財政的各項改革工作;結合我縣實際,制訂相應財務、會計制度;負責公用事業等單位的財務管理。

國庫支付中心

對縣直行政事業單位實行“單一賬戶、分戶核算、集中支付”的會計集中核算;對各單位資金往來在“四不變”(所有權、開支渠道、資金性質、領導審批)的基礎上實行統一集中核算和微機記賬管理;負責各單位預算內、外資金的統一核算管理和會計報表及會計檔案管理。

會計股

組織貫徹實施國家有關會計工作的政策、法規,會計準則及各行業會計制度;組織全縣會計人員培訓、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會計從業資格證審發工作;依法查處違反會計法和會計制度的行為,維護會計人員的合法權益;指導會計師事務所、中華會計函授站的工作。

社保股

參與研究全縣社會制度改革和有關政策;管理屬於財政預算的社會救濟和救災、勞動就業、行政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包括公費醫療)等方面的財務和資金;管理衛生事業費;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執行職工失業保險基金和職工退休養老基金的財務制度執行情況;管理民政和勞動部門有關經費及其所屬企事業單位的財務。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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