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服

國服

國服是代表一個國家的服飾,如日本的國服是和服,韓國的國服是朝鮮服(韓服)。中山裝曾一度被世界公認為中國的“國服”。韓國有韓服,越南有奧黛,印度有紗麗等服裝以其濃郁的民族風韻或醒目的國家特點展示了一個國家的魅力,時至今日中國卻還沒有擁有自己的國服,但漢服是中國國服的候選之一。
在全國政協十一屆二次會議上,政協委員李延聲向“兩會”提交了設計國服的提案。
2014年3月,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身穿一件改良版中式服裝參加荷蘭國王晚宴,被部分媒體評論為國服新標準。從便服到禮服,習近平正逐漸樹立中國官場的一套服裝標準,可以歸納為:平時對內儘可能簡,出門對外民族風而且隆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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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演變

國服是一個國家文化的視窗,日本的和服、韓國的韓服、印度的紗朋等各國的傳統服裝,在各種重大禮儀上展示著其國家的文化魅力,而中國素存“衣冠王國”,現代卻沒有獨具特色的國服,中國的“國服”又經歷過歷次的變遷
中國的衣冠服飾藝術更是集中體現了漢族的審美觀和價值觀,中國傳統服裝在漢唐時期達到前所未有的輝煌,近代中國服裝吸取西方服飾藝術的特點創造出風格獨特的服裝。

漢服

“漢服”是漢民族傳承了數千年的傳統民族服飾藝術,是最能體現漢族特色的民族服裝。在穿習慣了亞麻服的西方人眼中,中國人精美如畫的華衣簡單就是“曠世奇服――這便是“漢服”。“漢服”即漢族服飾藝術。主要是指清代以前,在文化發展和民族交融過程形成的漢族服飾藝術。漢族服飾藝術博大精深、體系完備、悠久美麗,是漢民族文明的象徵也是區別於其他民族的標誌,有著“齊民心、別夷狄”的作用。“漢服”的基本特徵是:交領、右衽、系帶、寬袖。輔以盤領、直領等。
“漢服”有禮服和常服之分。款式主要以交領(兼有領、直領)右衽為主要特點,無扣、系帶、寬袖、線條柔美飄逸,而交領右衽是典型的代表,隨著漢王朝統治的中斷,我們曾有的服飾藝術文明被遺忘,記憶中對漢人的裝束仿佛也只有長袍馬褂和旗袍了。

唐裝

隋唐時代服裝分為兩類:一類繼承了北魏改革後的與漢代有些區別的冠冕衣裳等漢式服裝,用作較朝服簡化的公服。另一類則繼承了北齊、北周改革後的圓領短袖袍,用作平日的常服。公服類和常服類別的形成,進一步完整和豐富了中國古代國服體制。

隋朝在對原有衣冠禮器做調整的同時,還制定了將特定的服色與官職高低相聯繫的制度,在中國歷史上產生了重大影響。唐代常服服色制度具備兩個明顯的特點:第一,赤黃色即褚色確立為皇帝獨特的服色,一般百官服色從散官官階。第二,唐代前期冠服的一個重要特點是以挎褶作為朝服,武則天當朝時,曾出現過一種新型的服式,在不同職、級別的官員服飾藝術上,繡以不同的紋樣,文官繡禽,武官繡獸加以區別。

中山裝與旗袍

中山裝是孫中山在1911年辛亥革命後,由西式服裝改良而來,吸收了西服的優點,參考日木學生的校服,創製出了獨具風格的“中山裝”。中山裝的四個口袋代表禮、義、廉、恥;五粒紐扣表示行政、司法、考試、立法、監察五權;袖子上的三粒紐扣代表了三民主義民族、民權、民生;收緊領口,是時刻提醒中國人,有一種民族危機感,催人向上。中山裝在中國流行接近一個世紀,一度被世界公認為中國的“國服”。[4][3][2]
旗袍最初是滿族旗人所穿之袍,基本款式有圓口領、窄袖、左槓、開視、扣拌。旗袍線條簡潔流暢,顯現女性的曲線美與朦朧的模糊美,具有傳統的民族特色,又符合當代女性的審美情趣。張曼玉在電影《花樣年華》中身著多款工藝精良的旗袍,將旗袍的美無與倫比的呈現在觀眾面前。但是旗袍已經成為賓館、酒店中迎賓小姐的“工作制服”,失去了原有的韻味。所以說被西方人看作是中國國服的中山裝和旗袍,還不能把中華民族的民族精神完全體現出來。

建國後

1949年10月伴隨這中國的成立,服飾藝術也因此邁入了一個新的歷史時期。在這個時期服裝被看成是實用與審美相結合的裝飾性的造型藝術,中國國服的特徵也因此受到當時的社會政治和倫理等多種不同要素的影響及制約。從1979年到1970年,建國後的服裝式樣是工裝衣褲、中式短襖和肥腿褲,除此以外列寧裝、中山裝、軍便裝等等也比較普遍,方格襯衫和連衣裙也非常常見。從我國的制服發展來說,一般集中在特定的崗位或行業的制服,比較有代表性的有鐵路、郵政部門和軍隊等,其中軍服的代表性尤其顯著。軍服從一九四年開始統一軍服制式,並在這個時期經歷了了一九九五年軍銜服裝和一九六二年的定型生產軍裝。一九六五年取消軍銜制改為“六五”式軍裝,該軍裝的特點是戴解放帽,綴紅五角星帽徽及紅領章。至此軍服幾經更新及換代,直到中央軍委批准“八七”式軍服。在上個世紀的六七十年代,我國掀起了著軍裝和仿軍裝式樣服裝的著裝潮流。

20世紀八十年代改革開放的開始,中國人審美意識及視野也隨之不斷提高。中國的服裝文化因此出現了顯著的改變。改革開放使得國際服裝文化日漸對我國產生影響,此時中國的服裝文化出現多元化的發展趨勢。自改革開放以後,伴隨著經濟的飛速發展,中國的服裝開始和世界的時裝潮流趨於同步,但是人們對中國傳統服飾並沒有忽視。

國服沿革

中山裝曾一度被世界公認為中國的“國服”。1911年辛亥革命後孫中山設計了中山裝。1929年,國民政府將中山裝定為禮服,同年公布的《服裝條例》又選定旗袍為“國服”。中山裝雖然在建國後並未被明確定為國服,但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黨和國家領導人帶頭穿中山裝,大部分國家公務人員也將其作為制服。在一些重要的國際場合,許多名人仍習慣於選擇以中山裝亮相。

孫中山先生在極其艱難的條件下設計的中山裝主要著眼於政治考慮,略顯簡陋,還不能完全展示中華民族獨有東方美學神韻,因而也就不能承擔新時期國服的重任。而曾經被西方嘆為“世界上最性感的服裝”的旗袍淪為了娛樂大眾的“工作制服”,也難以重新被國人認同。且旗袍為滿服改良服飾,不利於中華文明傳承。

2001年上海舉行的國際峰會(APEC)會議上,各國領導人身著“中式唐裝”集體亮相。這使得唐裝在海內外華人中迅速流行開來。然而新唐裝由於設計不夠理想,雖然華麗,但顯得不夠莊重,有點俗氣。在迅速流行之後很快又逐漸淡出了人們的視野。

2006年3月17日,上海國際服裝文化節國際服裝論壇以“和諧·時尚·國服”為主題,邀請海內外專家為中國國服尋找答案。許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專家學者紛紛提出建議,要求國家正式確立國服。有鑒於此,李延聲委員特提出建議設計“中華服”作為國服的提案。

設計要求

第一,新的國服擬稱“中華服”。國服必須體現一種共同的民族認同。因此,新的國服全稱“中華民族服”,簡稱“中華服”或“華服”。

第二,在“中華服”的標準上,建議在多種民族服裝中選擇元素,以古代“漢服唐服”為主,汲取各少數民族服裝和西式服裝的長處,創造出多民族共享的國服。

第三,“中華服”的設計應體現華夏文化的理念與精神,應莊重、大氣、方便。一定要體現我國的民族特色、時代精神和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

第四,“中華服”應適應不同場合的需要,是一個系列,包括男裝、女裝和童裝等。以禮服為主,可用於官方人士國際交往、國內重要政治、文化場合,民間還能用於重大傳統民族節日、婚禮、成人禮、祭禮等重要場合。建議將春節和國慶節確定為國服日。

第五,為體現國服設計的莊重性和嚴肅性,建議以文化部門為主成立“中華服”設計評審委員會,邀請各方面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設計出能真正體現中國民族精神和時代風貌的國服。

第六,擬定《國服條例》,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在條件成熟時報請國家立法機關以法律形式通過。

新國服延生

2014年3月,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身穿一件改良版中式服裝參加荷蘭國王晚宴,被部分媒體評論為國服新標準。按照歐洲王室禮儀,出席國宴的主賓都必須穿禮服。習主席會穿西服嗎?不會。因為西服不是禮服,是工作裝,西方人在這種場合也從來不穿西服,而是穿燕尾服。但燕尾服是西方人的禮服,中國國家元首穿燕尾服,本民族顏面盡失。
當他與彭麗媛身穿中式禮服出現在古老的阿姆斯特丹王宮時,世界為之眼前一亮,國人為之精神一振。習主席穿的猛一看像是中山裝,但並不是傳統的那種:不再是緊閉的翻領,而是略微敞開的立領,亮出白色的襯衣;四個兜改為三個兜,左胸衣兜露出黑白絲巾。整體上看,既有傳統風格又有現代元素,既有中國氣派又具開放意味。彭麗媛則內著青綠色中式長裙,外搭深色刺繡長衫,典雅大氣,與習主席的中式禮服貼切呼應,相得益彰。
習主席說“荷蘭是歐洲的門戶,我選擇從荷蘭推開歐洲的大門”。歐洲人習慣從中國領導人的服裝判斷“保守或開放”,在他們眼裡,西服代表“開放”,中山裝表示“保守”。中式禮服也許傳遞出這樣的文化信息:中式,代表著自信;變化,意味著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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