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通法規

新交通法規

2013新交通規則提高了違法成本,記分項也由38項增加至52項。如闖紅燈交通違法記分將由3分提高到6分,不掛號牌或遮擋號牌的一次就將扣光12分。最新交通法規中關於校車駕駛人管理的內容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規定將於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3新交通規則提高了違法成本,記分項也由38項增加至52項。

交通違法的處理

1、闖紅燈,記6分,罰100元。

2、酒駕,5年內不得再考取駕照。

3、不系安全帶,記3分,罰100元。

4、副駕不系安全帶,記1分,罰50元。

5、行駛途中撥打手機,記3分,罰100元。

6、行駛途中抽菸,記1分,罰100元。

7、有意遮擋號牌,記12分,頂額處罰。

8、超速駕駛,記6分。

從2012年7月起,7種攝錄違法(非現場處罰)罰款+記分:(是攝錄罰款)1、闖紅燈,罰款200元。2、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罰款200元。3、違反禁止標線行駛,罰款100元。4、超速行車,罰款200元。5、機動車走非機動車車道,罰款100元。6、逆行,罰款200元。7、違停車,罰款200元。

非現場處罰交通違法記6分

1、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車道停車。

3、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擁堵占用應急車道行駛。

非現場處罰交通違法記3分

1、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

2、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50%。

3、高速公路上駕駛機動車低於規定最低時速。

4、禁止駛入高速公路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

5、違反禁令標誌和禁止標線指示

6、不按規定超車和讓行、逆行。

非現場處罰交通違法記1分

1、行經交口不按規定行車或停車。

2、遇前車停車排隊或緩行時借道超車或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

記分周期計算

第一次記滿12分至24分(不含)駕駛人只需參加科目一考試合格即可清除交通違法記分,兩次及以上記滿12分或同一周期累計24分(含)以上駕駛人,每次須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後由交管部門歸檔清分。其中,駕駛人初領證日期至轉年同日前一天為一個交通違法記分周期,如駕駛人初領證日期為2011年4月1日,那一個交通違法記分周期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從2012年7月起,未申領機動車環保標誌的車輛禁止上路。機動車“黃綠標”需貼上於機動車前擋風玻璃內側右上方,便於查驗,禁止轉讓、轉借、塗改、偽造。凡未貼標車輛上路行駛一經查處,將罰款200元,但不做扣分處理。

新舊條例對常見交通違章行為處理變化

1.行人沖紅燈

舊:可處警告或50元罰款

新:處警告或者20元罰款

2.行人翻越隔離護欄和在機動車道行走或兜售物品

舊:處警告或者50元罰款

新:處100元罰款

3.在人行橫道、黃方格停車
舊:處警告或者50元罰款
新:處300元罰款
4.違規變道
舊:處200元罰款
新:處300元罰款,一年內超三次的,從第三次起每次處500元罰款
5.違規使用燈光
舊:夜間不按規用燈的處警告或100元罰款

新:不正確使用遠光燈的,處300元罰款

6.逆向、倒退行駛

舊:處400元罰款

新:處500元罰款,一年內超五次的,從第五次起每次並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三個月。重、中型載貨汽車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00元罰款

7.通過人行道違章

舊:不避行人搶先通行的處警告或100元罰款

新:未減速行駛的,處200元罰款,遇行人正通過未停車避讓的,處500元罰款

8.超速
舊:處400元罰款

新:超規定時速50%以上未超過100%的,處2000元罰款,可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超規定時速100%以上的,處3000元罰款,並處吊銷駕駛證;駕駛重、中型載貨汽車有前款的,加倍罰款,並處吊銷駕駛證

9.沖紅燈

舊:特區內罰500元;特區外罰200元

新:處500元罰款。一年內超三次的,從第三次起每次處1000元罰款;五次以上的,除罰款外,從第五次起每次並處暫扣駕駛證三個月

10.故意遮蓋、塗污車輛號牌
舊:處200元罰款並扣6分

新:扣留該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處6000元罰款,並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記6分。臨時通行牌證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在前、後擋風玻璃貼上臨時通行牌證,按照前款規定處罰。一年內有前兩款規定行為兩次以上的,從第二次起每次處1萬元罰款

11.酒後駕駛

舊:酒駕罰500元,扣證3個月;醉駕罰2000元,扣證6個月,並記12分
新:酒後駕車的處1000元罰款,並暫扣駕駛證三個月;醉酒駕車的,處3000元罰款,並暫扣駕駛證六個月和十五日以下拘留。一年內兩次醉酒後駕駛的,除罰款和拘留外,吊銷駕駛證

12.套牌、變造證件

舊:罰1500元,暫扣車輛,並處15日以內行政拘留
新:依法扣留機動車,處5萬元罰款,記12分

13.適用範圍

舊:特區內
新:全市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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