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斯特勞森,P.F.斯特勞森在其哲學活動的前期,著重研究意義、指稱、真理等問題。他強調把語詞或語句與語詞或語句的使用嚴格區別開來,認為意義是語詞或語句本身的功能,指稱是語詞使用的功能,真假是語句使用的功能。他不贊成B.A.W.羅素的摹狀詞理論,反對把真、假和無意義這三者相提並論。他還仔細分析了“真的”一詞,認為這個詞不是用於描述,而是用於完成不同的行為,如表示贊同、承認、許可、保證等等。他堅持分析命題和綜合命題的區分,反對W.V.O.奎因對這一區分的攻擊。他既承認人工語言有許多優點,但又認為,命題演算、謂詞演算等邏輯手段,不能充分表現日常語言的複雜的邏輯特徵,因而需要用日常語言的邏輯補充形式邏輯。
斯特勞森在50年代末轉向研究“描述的形上學”,認為過去對日常語言實際用法的研究固然重要,但範圍過於狹窄,不能充分滿足形上學的需要。因此,他提出要深入研究語言背後的事物,從而揭示出我們的概念結構的最一般特徵。他認為,這種形上學不同於“校正的形上學”,因為它的目的在於描述我們關於世界的思想的實際結構,而不在於構造一個更好的結構;也不同於通常的概念分析,因為它試圖揭示概念結構的最一般特徵,其研究範圍比概念分析大得多,而且具有更大的普遍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