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職幹部制度

軍隊文職人員,世界上通常是指在軍隊中服務的非現役軍人。 到40年代,軍用文職人員已遍及軍隊許多部門。 1988年4月27日,中央軍委主席鄧小平簽發了《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幹部暫行條例》。

軍隊文職人員,世界上通常是指在軍隊中服務的非現役軍人。在軍隊諸制度中,文職人員制度比較年輕,是在近百餘年間才出現的一項組織制度。它的產生與實行嚴格的服退役和軍銜定期晉升制,以及技術裝備的發展密切相關。
在中國,文職人員制度是“舶來品”。清末,在陸軍中出現了“軍用文官”,又稱“軍屬”。辛亥革命後,南京臨時政府、北洋政府和國民政府軍隊中,都沿用了“軍屬”這一制度。20年代前稱軍用文官,20年代後稱軍用文職人員。到40年代,軍用文職人員已遍及軍隊許多部門。他們在軍隊中的地位和作用不亞於軍官和軍佐。
中國人民解放軍在長期的革命戰爭年代曾形成了一套特有的幹部政策和制度。建國後,我軍的幹部工作隨著形勢和任務的變化,相應地作了某些改革,先後實行了軍官軍銜制度,院校培養制度。後來這些制度一度中斷。進入新的歷史時期,隨著軍隊現代化、正規化建設的不斷發展,中央軍委決定,實行文職幹部制度,改變過去單一的幹部編制結構和單一的管理辦法,把部分專業技術幹部和為機關、院校服務的行政事務、生活保障幹部,同擔負指揮職能的現役軍官區分開來,實行現役軍官與文職幹部相結合的制度,變單一模式管理幹部方法為多渠道、多層次的管理方法。
1988年4月27日,中央軍委主席鄧小平簽發了《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幹部暫行條例》。同年7月31日,中央軍委在京召開文職幹部大會。我軍歷史上第一次出現了一支10多萬人的文職幹部隊伍。
按照規定,文職幹部不授軍銜,不著統一的制式軍裝,只佩帶統一的胸章符號,胸章背面有“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幹部胸章符號”字樣。胸章由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設計並統一制發。1992年4月1日,中央軍委決定從1992年5月1日起,為全軍文職幹部配發與現役軍官相同的制式服裝,佩帶文職幹部肩章、領花。
1996年2月,中央軍委批轉解放軍總政治部制定的《關於加強軍隊高中級幹部教育管理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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