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縣地方稅務局

文水縣地方稅務局,局長是樊寶森,副局長是劉晉峰、張捷健。

稅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各項關於稅收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稅、費在本縣的具體徵收管理實施辦法。

(二)負責地方各稅、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三)貫徹執行徵收管理制度並檢查監督制度的落實。

(四)負責稅務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五)檢查監督地方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六)組織稅收政策法規宣傳和理論研究。

(七)負責地方稅務系統的稅收計畫、會計、統計和票證管理工作。

(八)按照授權或許可權管理地方稅務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經費。

(九)負責地方稅務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以及教育培訓工作。

(十)承辦上級地方稅務機關和同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樊寶森

黨組成員、副局長:劉晉峰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捷健

黨組成員、副局長:武世昌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薛培文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審核有關檔案、報告;協調機關內、外部關係,制定年度工作計畫和機關工作制度;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檔案、信訪、保密、信息、宣傳以及機關財務和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基礎設施建設,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2、稅政股

負責地方稅收政策的管理、宣傳解釋工作,監督檢查地方稅收政策執行情況;負責全縣規費基金的徵收管理工作;監督檢查政策執行情況;負責政策調研工作。

3、徵收管理股

負責貫徹實施稅收征管法和綜合性法規、規章制度,指導征管工作;負責地方稅收征管改革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和稅收征管資料管理工作;負責執法保障體系建設和法制建設。

4、計畫會計股

負責貫徹執行稅收計畫、會計、統計制度;負責全縣地方稅源的預測;負責各項地方稅收、含基金、費收入計畫的編制、分配、考核、分析和信息數據的匯總、統計、審核工作;負責組織稅款入庫工作;辦理全縣地方稅收、基金、費等票證的印製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經費、財務、制服、固定資產的管理和監督;參與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5、人事教育股

負責幹部職工勞動工資、人事檔案等管理工作;負責承辦局黨組決議和有關事項落實的督促和檢查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抓好乾部隊伍思想政治工作及教育培訓,組織開展本系統評先創優活動;負責公務員考核工作;負責系統黨務工作等。

6、監察室

負責監督檢查所屬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國家稅收政策、法規、制度的情況;負責所屬幹部違紀行為的懲戒工作和違紀案件的督查工作;受理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和調查處理;抓好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政風行風評議、行政效能建設等工作;參與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7、信息中心

負責網路建設和套用管理;負責軟體推廣和軟體開發;負責計算機培訓的組織工作;負責計算機套用(信息化)的技術支持、業務指導和協助相關培訓工作;負責制定、實施計算機系統及其安全運行管理規範;負責保障計算機硬體、軟體及網路系統的正常運行;負責對外單位計算機聯網及電子信息交換工作;負責計算機套用(信息化)的技術支持、業務指導和協助相關培訓工作;負責信息業務工作中的有關數據分析處理。

3個直屬機構

1、稽查局

主要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稅務稽查的業務指導和管理工作;負責對年度計畫確定的重點稅源檢查、審理、執行工作;監督檢查全縣地稅系統征管對象執行地方稅收政策、法規及制度情況;指導、協調和管理全縣地稅系統涉及地方稅收的各種專項檢查工作;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查處工作;負責上級交辦、轉辦的案件查處工作;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內設綜合股、審理股、稽查一股、稽查二股。

2、直屬一分局

承擔縣城及鳳城鎮範圍內的納稅戶稅務登記、受理納稅申報、負責稅款的徵收、會計、統計和稅收票證工作。內設辦稅服務廳、綜合股、登記股。

3、直屬二分局

負責全縣範圍內耕地占用稅、契稅和房地產稅收稅政業務、徵收管理、計畫、統計和稽查工作,制定具體執行辦法;處理執行稅法和稅收政策中的有關事項。

7個派出機構

1、第一稅務所:負責鳳城鎮、宜兒鄉、縣城範圍內的地方稅、基金、費的徵收工作;負責有關稅收宣傳、認定管理、涉稅事項的調查工作;負責重點稅源戶的管理;負責日常稅收稽核工作;負責納稅評估管理。

2、第二稅務所:負責鳳城鎮、城區範圍內個體和零散稅收征管工作;負責運輸業營業稅及車船使用稅的征管工作。

3、胡蘭稅務所:負責胡蘭鎮、南武鄉範圍內的地方稅、基金、費的徵收工作;負責有關稅收宣傳、認定管理、涉稅事項的調查工作;負責重點稅源戶的管理;負責日常稅收稽核工作;負責納稅評估管理;負責個體和零散稅收征管工作。

4、北張稅務所:負責原北張鄉、下曲鎮範圍內的地方稅、基金、費的徵收工作;負責有關稅收宣傳、認定管理、涉稅事項的調查工作;負責重點稅源戶的管理;負責日常稅收稽核工作;負責納稅評估管理;負責個體和零散稅收征管工作。

5、孝義稅務所:負責孝義鎮、馬西鄉範圍內的地方稅、基金、費的徵收工作;負責有關稅收宣傳、認定管理、涉稅事項的調查工作;負責重點稅源戶的管理;負責日常稅收稽核工作;負責納稅評估管理;負責個體和零散稅收征管工作。

6、開柵稅務所:負責開柵鎮、西城鄉範圍內的地方稅、基金、費的徵收工作;負責有關稅收宣傳、認定管理、涉稅事項的調查工作;負責重點稅源戶的管理;負責日常稅收稽核工作;負責納稅評估管理;負責個體和零散稅收征管工作。

7、南莊稅務所

負責原南莊鎮、南安鎮範圍內的地方稅、基金、費的徵收工作;負責有關稅收宣傳、認定管理、涉稅事項的調查工作;負責重點稅源戶的管理;負責日常稅收稽核工作;負責納稅評估管理;負責個體和零散稅收征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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