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禮忘文

數禮忘文

數禮忘文,數:數著說;禮、文:古代人物名字。談論玄孫禮的事跡,把封爵建國的高祖文都忘了,不以文做為本氏族一世祖。比喻忘祖忘本。也比喻對姓氏知識的無知。

典故

公元前807年,周宣王21年,周宣王封庶子姬至弘,字文,為詹侯,邑安西。詹侯文,史稱詹文侯,首封於詹,尊為詹氏始祖。詹文侯五世孫禮遂以祖爵為姓,為詹姓一世祖。如此這般,說禮以祖爵為姓始姓詹,把詹文侯的這位玄孫禮列為詹姓一世祖,把禮以前的四代祖宗列入姬姓, 卻忘了這支詹姓是承襲詹氏源自封爵建國的詹文侯(姬至泓,姬姓詹氏),不以詹文侯做為詹氏一世祖。

背景

《詹氏敘略》中稱至弘為吾族(詹氏)始祖 《詹氏敘略》中稱至弘為吾族(詹氏)始祖

歷史上,姓、氏概念的分而合,給後來的人們帶來了許多認識上的混亂,特別是對同一個起源的姓氏始祖的認識。

本來,秦漢之前姓和氏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姓與生俱來,氏自姓出。周代宗法制度嚴格,只有貴族男子才有資格稱氏。當時,貴族男子既有姓又有氏,而貴族女子有姓無氏。女子稱姓別婚姻,同姓不能結婚;男子稱氏明貴賤,表明名分地位。談論這一時期的貴族男子稱姓是不符合宗法制度的;談論這一時期的貴族男子“為姓”是完全錯誤的。後來,隨著奴隸制宗法制度的崩潰,舊有姓氏體系也逐漸混亂,出現了姓、氏合一的傾向。到了秦漢時期,我國的姓氏體系基本上確立了下來,姓和氏完全融合不分。特別到了宋朝,中國的姓氏與現代幾無二致,姓和氏統稱姓或兼稱姓氏。姓、氏由分到合的過程經歷了一個漫長的歷史階段。

《詹氏敘略》中稱禮“以祖爵為姓” 《詹氏敘略》中稱禮“以祖爵為姓”

宗譜(家譜)做為記載一個以血緣關係為主體的家族世系繁衍和重要人物事跡的特殊圖書體裁是由記載古代帝王諸侯世系、事跡而逐漸演變來的。宗譜的成形遠晚於秦漢。宗譜中的姓、氏概念混淆不分是普遍現象,把秦漢之前的氏理解成姓,有的乾脆把“氏”字改寫成“姓”字。隨著前秦時期的遠去,這種現象越來越嚴重,做為貴族象徵的某姓某氏之稱(如,姬姓詹氏)被忘卻,甚至被曲解,而某姓就是某氏,稱氏即“為姓”被一些不知歷史姓氏知識的人奉為“尊重老譜”。於是,就把“周宣王庶子封於詹其子孫以國為氏”的“氏”與“五傳禮公以祖爵為姓”的“姓”理解成現代意義的姓氏。“尊重老譜”的理由是詹文侯姓姬不姓詹,而禮姓詹。殊不知,生活於春秋時期的禮自是姓姬,做為詹國侯爵的繼承人與其封爵建國的高祖文一樣,以國而稱,即以詹為氏,還稱詹侯,還是詹氏。有人說,不過,秦以前的史冊是沒有記載的。這是對歷史的無知。《左氏春秋》(桓公十年春)載:“虢仲譖其大夫詹父於王。詹父有辭,以王師伐虢。”詹父即詹國的詹侯。史籍可考,詹父也。

秦漢以後,姓﹑氏合一,詹氏也就稱詹姓。秦漢之前的禮以國而稱,即以詹為氏的“以詹為氏”就被誤為“以詹為姓”,就有禮始姓詹的誤說,談論禮為詹姓一世祖,而忘了詹氏始祖詹文侯,不以詹文侯為詹氏一世祖。

三世不氏

《詹氏世系敘略》稱禮“指祖爵為氏” 《詹氏世系敘略》稱禮“指祖爵為氏”

周代宗法制度規定:周天子的嫡長子將來繼承王位,稱為太子,其餘的兒子統稱王子,王子的兒子稱王孫,王子和王孫統稱王族子弟;諸侯的兒子除了世子外均稱公子,公子的兒子稱公孫,公子和公孫統稱公族子弟。周代周王最高貴,諸侯國內國君最高貴,所以王、侯以國而稱(實際上就是以國為氏);王的子孫直稱王子、王孫;侯的子孫直稱公子、公孫。王系的王、王子、王孫和侯系的侯、公子、公孫,這樣三世直接用身份地位稱呼(氏)不用其他的稱呼,總結為“三世不氏”。

對“三世不氏”的理解必須嚴格區分是周王嫡系(嫡長子繼承的世系)還是庶系(除嫡長子外的支庶子的世系)。《西周宗法制度不容侵犯 試論禮公為一世祖之一》一文不知王子分封后成為侯系新氏族,把王系(嫡系)家族和侯系(庶系)家族混淆,錯誤地把王系的“三世不氏”套在侯系文的身上而斷定文不能立氏(詹氏),並無知地提出到禮承擔了立氏的任務。 這是典型地混淆概念,而數禮忘文。

始祖和鼻祖

一位教授撰文說:“周宣王姬靜之次子至弘(名文)於公元前827年在鎬京(陝西長安縣)築城有功,受封為詹侯,食邑於詹城,建立詹國;五代後,於公元前675年英公之子禮公,‘以祖爵為姓’,以詹為姓從此開始,故詹姓始祖應為禮公。然‘指爵為姓’是因至弘公‘受封詹侯’,故後世多尊至弘公為‘鼻祖’。”

鼻祖解釋為:始祖,比喻創始人。“鼻祖”和“始祖”是同義詞。同義詞的概念是一樣的,(名詞類,下同。)是不可分割的,只是在不同的語言環境中使用或因會多次出現同一個詞為避免枯燥增強文章的韻律美而使用。比如,“爸爸”和“父親”是同義詞,“爸爸”是口語,“父親”是書面語,而概念是不可割裂的。割裂同義詞的概念就會鬧出天大的笑話。比如,一個人喊張三“爸爸”,又說李四是他“父親”,那這個人就是有兩個爸爸(父親)了。稱禮公為“始祖”,又尊至弘公為“鼻祖”,那么就是有兩個始祖(鼻祖)了。割裂同義詞的概念去表述不同的人和事物,目前也僅僅是在數禮忘文的文章中出現這樣的低級錯誤。說這種錯誤是低級的,是因為同義詞是小學生都要掌握的常識。

做為一個人要少犯或在某個方面不犯錯誤,那就是要堅持真理。真理是對客觀事物的本質及其規律的正確反映。至弘公這支詹氏的本質是源於周朝分封制的姬姓分支,從姬姓分出來的是至弘公。禮公做為至弘公的玄孫僅僅是至弘公這條血脈鏈條上的一節鏈扣,與至弘公之間有著無法改變的血緣傳承的規律,無法顛倒。打個比方,一條水渠,渠頭以下的任何部位都無法代替渠頭,也稱不了渠頭。既然說周宣王次子至弘封於詹,開啟了詹的源頭(起源祖 ),那么至弘公就是詹氏這條“水渠”的渠頭,也就是詹氏始祖或稱鼻祖。這條詹氏“水渠”中任何人都無法取代或改變至弘公渠頭的地位,也就是其他任何人都稱不了詹氏始祖或鼻祖。這就是真理的具體化、形象化。

真理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違背了真理都得犯錯誤,也就會鬧出天大的笑話。在認識誰是詹氏始祖(一世祖)的問題上,如果跳不出禮公“指爵為姓”的緊箍咒,沒有正確認識到至弘公這支詹氏是源於周朝分封制的姬姓分支源頭是至弘公(文)的本質,數禮忘文,那么不管你是誰還將鬧笑話!

視而不見

認為禮公為詹氏一世祖的人,只要族譜中有禮公的片言隻語就不惜斷章取義、大肆渲染,而對文公的敘述以及其他文獻資料卻視而不見。

詹氏老譜中都稱文公為始祖,視而不見!

一個姓氏的始祖就是這個姓氏的一世祖,視而不見!

鼻祖和始祖是同義詞,概念不能分割,視而不見!

......

這些人固執地認為文公姓姬,禮公姓詹,姬姓不能做詹姓的一世祖,堅稱禮公為詹氏(姓)一世祖。這些人對秦漢之前的姓和氏是不同的概念視而不見!

這些人不知道或根本不願知道周朝時期所有姬姓分支的氏族(家族)都姓姬(統其祖考之所自出),而氏各不相同(別其子孫之所自分)。

如:鄭文公三十六年(公元前637年),晉公子重耳路過鄭國,鄭文公沒有禮待他。文公的弟弟叔詹說:“重耳是賢人,又與咱們同姓......”這裡重耳氏是晉,鄭文公是鄭,叔詹是詹(所以叔詹,又稱詹伯,別於詹國氏族),但都姓姬。詹(詹國氏族)與晉、鄭等氏族(姬姓諸侯國)一樣同姓姬。

又如:周景王12年(公元前533年),周景王派詹桓伯去處理周朝的甘地人和晉國的閻嘉爭奪閻地的土田時,詹桓伯說的更明白:“我們在夏代由於后稷的功勞,魏國、駘國、芮國、岐國、畢國,是我們的西部領土。到武王戰勝商朝,蒲姑、商奄,是我們的東部領土。巴國、濮國、楚國、鄧國,是我們的南部領土。肅慎、燕國、亳國,是我們的北部領土。我們有什麼近處的封疆領土?文王、武王、成王、康王建立同母兄弟的國家,用來護衛周室,也是為了防止周室的毀壞衰落,難道只是像不用的東西因而就拋棄了它?先王讓檮杌住在四方邊遠的地方,來抵禦山中的精怪,所以允姓中的壞人住在瓜州。伯父惠公從秦國回去,就引誘他們前來,讓他們逼迫我們姬姓的國家......” 這裡詹桓伯明明白白說“我們姬姓”。

以上經典的兩個例子發生的時間與禮公生活的時代大約相同或更遲,這時的叔詹、詹桓伯都說姓姬。據詹氏宗譜記載,間公,字桓伯,是詹文侯十三世孫。做為禮公的後輩的詹桓伯是“我們姬姓”,做為前輩的禮公更應該是“我們姬姓”。

那些死認文公是姓姬,禮公是姓詹的人,對秦漢之前姓和氏是嚴格區分的常識視而不見,把如同詹文是氏名的詹禮說成是姓名,釀成了忘祖忘本對姓氏知識無知而數禮忘文的大笑話!敬請那些認為禮公姓詹不姓姬的人,看看歷史,看看詹桓伯說的“我們姬姓”。

周朝貴族男子有姓又有氏,稱氏不稱姓。那時,我們詹文侯家族姓是姬姓,氏是詹氏,即姬姓詹氏。氏明貴賤是身份地位的標誌,詹文侯後裔不用氏稱文公為詹文等氏名而用姓稱文公為姬至泓等姓名是忤逆不道的!

大祖與始祖

某詹姓教授的《關於詹氏始祖問題已基本達成共識》一文又給詹文侯貼上了“大祖”標籤(是正確的),給禮公貼上“始祖”標籤(完全錯誤),犯了極端形上學的錯誤。

大祖、始祖出於《儀禮.喪服.傳》:“禽獸知母而不知父。野人曰:‘父母何算焉!’都邑之士則知尊禰矣,大地及學士則知尊祖矣。諸侯及其大祖,天子及其始祖之所自出。尊者尊統上,卑者尊統下。”

後世學者針對“諸侯及其大祖,天子及其始祖之所自出”做了出色的註解。清朝的孫希旦解:“始封之君,謂之大祖;得姓之祖,謂之始祖。”東漢的鄭玄註:“大祖,始封之君;始祖者,感神靈而生若稷、契也。”孫希旦註解中的姓是指統其祖考之所自出的姓。(姬姓而言,出自黃帝;周姓而言,出自后稷。如此,等等。)這裡的始祖也就是鄭玄所說的“感神靈而生”的被神化了的人物,如稷(后稷)和契。相傳,后稷是其母姜嫄踏巨人腳跡懷孕而生,契是其母簡狄吞食了燕卵而生,所以說“感神靈而生”。后稷是周族始祖。我詹氏出自周族始祖之後裔詹國始封之君(大祖)詹侯。契是商部族首領(始祖)。那些有關稷和契的神話充分說明了母系氏族社會人們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婚姻狀況。這裡的始祖是指被神化的新氏族部落或部落首領。從這個意義上講,不要說源於周朝分封制的詹氏家族(詹國)中的文公、禮公不能妄稱始祖,就是創建西周王朝的周武王都不能稱始祖!詹某人,枉為一個教授!不知道大祖和始祖是相對而言的,沒有系統全面地理解而機械片面地套用。他引述孫希旦註解的“得姓之祖,謂之始祖”中的始祖,禮公擔當得起來嗎?做為玄孫的禮公變成了“尊者尊統上”的始祖而凌駕於高祖詹文侯(大祖)之上,顛倒尊卑,顛倒長幼!禮公無辜,有罪的是他這樣望文生義、斷章取義、牽強附會的後裔把“始祖”的標籤貼在禮公頭上,藉助祖宗之名在作踐祖宗,把禮公推進既沒有分封產生新氏族,而又篡奪詹文侯首封而來的詹氏家族始祖位置的不倫不類的境地!所以,懇切希望中華詹氏統宗譜一些編輯人員要了解歷史,要學習歷史姓氏知識,涉及到相關問題的時候一定要注意語言文字所特指的語言環境,區分詞語在不同歷史時期的含義,正確定位詹氏各位祖宗在詹氏宗族歷史上的地位和作用,準確用詞,不要給文公和禮公亂貼標籤(開姓祖、承姬改詹、原始祖等等),避免不必要的混亂和誤解,不要編輯出以禮公為詹氏一世祖的數禮忘文的族譜來而遺患後世。

大祖指有世系可考的最初的祖先,是開始得到封國姓氏的人。後世又通稱開國皇帝為太祖,如三國魏追尊曹操為太祖武皇帝。始祖指這個祖先是創立家族興盛的人,為這個家族的興盛做了轉折性變化的人,遠古時期指開創了新氏族部落的首領。後世稱指得姓之祖為始祖。我們詹氏宗族的大祖(始封之君,相對於周部族始祖而言)、鼻祖(始祖,比喻創始人)、始祖(得姓之祖,針對本宗族而言)是同一個人,是指封疆建國首封於詹的祖先。“諸侯及其大祖”(“及其”是“到達他的”的意思,不是“和他的”的意思。)說的是祭祀的事,即諸侯要祭祀的第一個人是本國的始封之君。源於周朝分封制的詹氏,第一個裂土封侯的有世系可考的祖先是詹文侯,詹文侯是後來詹氏宗廟裡享祀的第一個人,自是詹氏始祖(一世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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