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影院

數字影院

關於DCI《數字影院系統規範》:自2005年7月DCI組織發布了《數字影院系統規範》V1.0版以來,有關該規範中存在的勘誤和校正一直在陸續公布。 DCI在完成了符合性測試方案之後,已經開始選擇和確定未來的數字影院設備檢測、認證機構。 3)必須對DCI技術規範和符合性測試方案理解透徹。

解釋

數字影院,顧名思義,即是以數字方式放映電影的影院。

影院種類

分為傳統的膠片電影院和新興的數字影院。
膠片影院:使用傳統膠片拷貝作為影片載體。
數字影院:使用國家認可的數字放映機,以數字拷貝為影片載體。
數字影院需要達到國家規定的硬體配備,取得放映許可證,才能稱為數字影院,如使用非認證設備,播放非法盜版拷貝,只能算電子影院。
中國數字影院迅速發展,至今,中國已經成為世界第2大數字影院國,僅少於美國。
數字影院標準:國際標準:2K數字放映。國內標準:定義則寬泛些,達到1.3k放映水平即可定義為數字影院。數字影院必須全部或大部分使用數字放映設備,才能稱為數字影院。

DCI數字影院技術標準及規範

關於DCI數字影院技術標準及規範、數字影院技術標準和規範的制定一直在引領著數字影院技術模式的逐步形成,引領著數字影院設備的逐步規範,通過對數字影院技術標準和規範進展的了解,可以基本了解當前數字影院技術模式和設備發展的現狀。近一年來在數字影院的技術標準、規範和檢測認證方面有以下幾方面的進展。

DCI技術規範和測試規範

美國好萊塢數字影院創導組織(DCI)雖然不是數字影院技術標準的起草、制定和發布機構,但是由於好萊塢在全球電影的重要地位,其制定的數字影院技術規範、符合性測試規範卻是在全球數字影院發展中最受關注和影響力最大的。
關於DCI《數字影院系統規範》:自2005年7月DCI組織發布了《數字影院系統規範》V1.0版以來,有關該規範中存在的勘誤和校正一直在陸續公布。截至到2007年3月共發布了148個勘誤和校正,DCI將《數字影院系統規範》V1.0版加入了這148個勘誤和校正形成了《數字影院系統規範》V1.1版,並於2007年4月12日公布。
《數字影院系統規範》V1.1版與V1.0版相比在內容上沒有實質性的變化和增減,從總體上來看,DCI糾正了一些V1.0版中明顯的錯誤,並將部分條款規範化以更加嚴謹的方式重新進行了說明。另外,DCI還努力與SMPTE DC28已經形成的標準接軌,在文中將原來的一些敘述直接引用了DC28標準。
2007年4月12日在發布了《數字影院系統規範》V1.1版的同時,DCI還發布了《數字立體影院補充規範》V1.0版,它是被作為DCI《數字影院系統規範》V1.1版的補充部分,將來會被整合進《數字影院系統規範》中去。這一補充規範主要是為了解決2006年11月以後數字立體影院快速發展而出現的數字立體影院發行母版格式、數據包不統一、不兼容的問題。
在補充規範中主要規定了數字立體影院數據包(DCP)和發行母版(DCDM)的單一性(即可不與普通數字影院的DCP和DCDM相適用,但需適合所有按DCI規範要求製造的數字影院放映系統),還規定了數字立體影院數據包(DCP)的格式和雙連結圖像接口格式。這為數字立體影院發展初期首先使發行母版和數據包實現統一發揮了決定性的作用。
2007年4月DCI還發布了參考用的DCP和KDM光碟,在這一光碟中包含了兩個符合DCI規範和SMPTE DC28標準的檔案,一是數據包(DCP),其素材內容是一個720幀圖像和同步聲音的測試模型,運行時間為30秒,大約有500MB;二是一個KDM(密鑰傳遞訊息)檔案。DCI發布這兩份參考檔案的目的是為了使數字影院伺服器的製造商和終端用戶能測試和驗證伺服器是否符合DCI關於在DCP和KDM方面的要求。

關於數字影院系統規範的符合性測試方案

DCI在2005年7月20日發布了《數字影院系統規範》V1.0版之後,為了能夠測試和驗證數字影院系統是否符合《數字影院系統規範》規定的技術要求和指標,DCI於2006年2月21日宣布與德國Fraunhofer研究所達成協定,聯合制定和開發數字影院系統的符合性測試方案,2007年 2 月14日DCI與德國Fraunhofer研究所完成了《數字影院系統符合性測試草案》0.9 版並向全球公開發布。
但是這個《數字影院系統符合性測試草案》並沒有全部完成測試方案的制定,主要因為:在制定測試方案的過程中,SMPTE DC28新發布了一系列數字影院技術標準,有些標準與DCI的規定在個別內容上有所不同;DCI也在陸續發布對《數字影院系統規範》V1.0版的勘誤和校正,這使德國Fraunhofer研究所來不及隨之變化和完善,而DCI與德國Fraunhofer研究所的合作契約已經到期。另外,在這期間各設備廠商也沒有研發出全部符合DCI要求的設備,使德國Fraunhofer研究所不能對設備進行全面的試驗性測試,無法全面驗證測試方案的可行性。
因此,DCI於2007年5月又宣布與美國CineCert公司簽訂契約,計畫用6個月共同完成數字影院符合性測試方案的最終完善工作。CineCert公司是2005年成立的一家專門給數字影院和其他與IT相關的娛樂產業提供技術開發和諮詢顧問服務的公司。公司的首席技術官John Hurst是SMPTE DC28成員,負責與數字影院相關的幾個核心標準的制定工作。
2007年10月16日DCI宣布《數字影院系統符合性測試方案》(簡稱CTP)已經全部完成,並在其網站上公開發布了該方案-《數字影院系統符合性測試方案》1.0 版。該方案共474頁,包括正文10章,8個附錄 。這個測試方案較全面地規定了符合《數字影院系統規範》的測試程式、方法等重要內容,將在建立和發展數字影院中為設備生產商、集成商和放映商提供必要的指導,並將起到重要的規範作用。

關於數字影院符合性檢測機構

DCI在完成了符合性測試方案之後,已經開始選擇和確定未來的數字影院設備檢測、認證機構。目前DCI初步確定了以下4項作為對未來檢測機構的基本條件:
1)資質合格,屬於第三方的中立機構。
2)有足夠的測試設備,以便能夠按DCI符合性測試方案進行相關測試。
3)必須對DCI技術規範和符合性測試方案理解透徹。
4)具有公平、公開的操作模式。
DCI還將有其他具體的要求,經過申請、評估、考察等程式確定檢測機構1月以後,DCI將公布測試機構名單,然後開始真正的測試和認證,估計開始正式測試的時間在2008年初。
通過DCI在以上3方面的進展情況可以看出:DCI《數字影院系統規範》在不斷的補充和完善,與《數字影院系統規範》實施相配套的《數字影院系統符合性測試方案》已經全部完成,數字影院設備的測試和認證機構將在2008年初確定並正式開展測試。
因此目前市場上所有數字影院設備還只能說是“按照DCI要求製造的或順應了DCI技術規範”,但還不能說“符合了DCI的要求”。這一現狀,使得目前已經購買了和正要購買數字影院設備的用戶存在一定的設備投資風險和面臨技術升級。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