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化醫用X射線攝影系統專用技術條件

數位化醫用X射線攝影系統專用技術條件

《數位化醫用X射線攝影系統 專用技術條件(YY/T 0741-2009)》的附錄A為規範性附錄,附錄B、附錄C和附錄D均為資料性附錄。《數位化醫用X射線攝影系統 專用技術條件(YY/T 0741-2009)》由全國醫用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醫用X線設備及用具標準化分技術委員會(SAC/TC 10/SC 1)歸口。《數位化醫用X射線攝影系統 專用技術條件(YY/T 0741-2009)》主要起草單位:航天恆星空間套用技術有限公司、遼寧省醫療器械檢驗所、上海西門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瀋陽師範大學、北京萬東醫療裝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安健科技有限公司、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數位化醫用X射線攝影系統 專用技術條件(YY/T 0741-2009)》主要起草人:鄒元、夏連季、劉聰智、譚大剛、盧金明、葛遺林、杜洛山。

內容簡介

《數位化醫用X射線攝影系統 專用技術條件(YY/T 0741-2009)》由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

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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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 電流時間積
電流時間積試驗按以下方法進行:
a)實際操作,驗證是否符合5.3.4a)的要求;
b)電流時間積值的偏差按GB 9706.3—2000中50.104.4的規定進行。
6.3.5 防過載
調整DR系統各參量至使用說明書中規定的最大載入因素組合值,當再調節任一載入因素至相鄰增加檔時,該載入因素條件不再增加或DR系統處於過載狀態。對於X射線管電壓連續調節的DR系統,防過載裝置的動作電壓值在高於使用說明書中規定的最高X射線管電壓值時(但不能超過5kV),應不能曝光和(或)示警。
6.3.6 自動照射量控制
實際操作觀察。
6.3.7 X射線野與影像接收面之間的對應關係
X射線野與影像接收面之間的對應關係按以下方法進行:
a)測量應在設備各種正常使用方式下,分別在隨機檔案規定的最小SID和最大SID的情況下進行;
b)對提供輻射窗自動調節功能的設備,在進行測量前,允許有5s的調節時間;
c)應符合GB 9706.12—1997中29.203.4的規定。
6.4 攝影影像質量
6.4.1 空間解析度
置厚度為20mm的純鋁衰減體模於射束中心,使之覆蓋整個照射野;試驗器件採用附錄B中的線對解析度測試卡或類似的測試卡,測試卡與防散射濾線柵呈45°,置於視野中心位置。測試卡儘可能靠近影像接收面。將DR系統設定到標稱有效成像區域。
在有衰減體模的情況下,用70kV的X射線管電壓和適當的電流時間積進行曝光,適當調節影像至最佳,目測觀察,確定解析度。
在未附加衰減體模狀態下,用適當的X射線管電壓和電流時間積進行曝光,影像不應飽和,適當調節影像至最佳,目測觀察,確定解析度。
6.4.2 低對比度解析度
採用附錄A的布局,不使用衰減體膜,焦點至影像接收面的距離為製造商規定的正常使用值。
試驗器件採用附錄C中的低對比度解析度測試卡,試驗器件置於患者支撐面上,視野中心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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