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認定青海省實現“兩基”目標的意見

青海省人民政府:根據你省的申請,按照《義務教育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國家教育督導團組成督導檢查組,於2011年10月13日至20日對你省“兩基”工作進行了全面督導檢查。 請你省將《國家教育督導團對青海省“兩基”督導檢查的意見》在省內主要媒體上予以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國家教育督導團將視情況對你省“兩基”鞏固工作進行複查。

青海省人民政府:
根據你省的申請,按照《義務教育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國家教育督導團組成督導檢查組,於2011年10月13日至20日對你省“兩基”工作進行了全面督導檢查。根據督導檢查結果,經我部研究,認定你省實現了“兩基”目標。
希望你省在實現“兩基”目標後,深入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進一步落實《義務教育法》,繼續堅持教育優先發展,鞏固提高“兩基”成果,全面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提高教育質量。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教育事業全局,促進基礎教育事業不斷取得新的成績,為青海的改革發展穩定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做出新貢獻!
請你省將《國家教育督導團對青海省“兩基”督導檢查的意見》在省內主要媒體上予以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國家教育督導團將視情況對你省“兩基”鞏固工作進行複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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