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濟院

救濟院

救濟院,也稱同善堂,正名為營口救濟陸院。遺址位於現營口市。 該院於清光緒十四年(1888年)在五台子創立,為四合院套,青磚起脊瓦房。由本地商紳管理。當時工作人員16名,收容各類人員268人,下設養老所、孤兒所。後來該院停辦。

簡介

民國十三年(1924年)重新設立。翌年8月定名為同善掌,轉歸道署。遼瀋道尹(職宮名)佟兆元令市政公所主辦各項事宜,改設文牘、會計、庶務(總務)及貧民習藝貧民棲流、病丐療養、貧民收容、妓女濟良等所。同年,張兆福任堂長,後鄭英瀾繼任其職並主各項事務。民國十八年(1929年)二月,道署裁撤改屬市政籌備處(遺址在現第二職業高中處),同年8月同善堂令改為營口市救濟院,原來文牘、會計、庶務等所依舊,原5個所改設為濟良、孤兒、殘廢、養老4個所,各設主任1人,辦理員若干,並附施帳、施粥、施藥各事項,此外還沒教室2處,工廠3處,此時院長郭雨瀛。民國十九年(1931年)四月,市政籌備處撤銷,救濟院歸營口縣政府(當時縣政府並不是現在大石橋駐處的營口縣)主管。是年夏,院長由宋俊豐接充。1935年由金憲雲接任院長,負責該院一切事務。1945年後該院自行停止辦理事務。

此院為慈善單位,所需經費除生息基金及固定房產外,其它資金來源則以"四厘船捐為大宗入款",生產肋善募款為臨時收入。

救濟院收留的人員各異有無依無靠的孤寡老人,有失去父母無人收養的孤兒,有遭受虐待的童養媳,有受盡凌辱的妓院妓女,有患痴呆傻症的殘疾人等等。這些人到救濟院任何人不準領出。在收留人員中,老者享度晚年,兒童進學堂讀書,婦女參加勞動,如打草簾、織布等。救濟院雖然在當時為百姓施恩從善,但是救濟的只是少數人,遠遠不及今日的人民政府對廣大民眾的關懷和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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