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工作燈

性能特點

1、聚光柔和,光斑均勻,顯色性好,失真度低,具有較理想的柔聚光效果,通過調節鏡頭能方便快捷地調整光斑焦距,可用於刑偵、交通事故現場攝影及各種痕跡、指紋拍攝。

攝影工作燈攝影工作燈
2、特製高色溫燈泡壽命長,耗能少,光通量1200流明,連續工作時間不低於1.5小時。
3、高能無記憶電池比容量高,無污染,充放電性能優異,自放電率低。
4、外殼採用進口高硬度合金材料,具有較高的抗強力碰撞和衝擊能力;防塵、防濺水,耐腐蝕。
5、設有低電壓保護和防誤操作裝置,不用時可以將開關鎖死;可採用手提、肩挎等攜帶方式,外形美觀,體積小,重量輕。

使用方法

1、使用時,先將後蓋上的開關鎖撥向上方,然後向左或向右撥動開關撥輪均可照明;

根據照明現場的需要,將調焦鏡頭順時針向外旋出,使光斑達到理想效果;使用完後,將開關鎖撥向下方,鎖住開關,以防開關誤動。
2、使用中,如果電量即將耗盡,報警電路將使燈光亮度突然變暗,並在10分鐘左右自動切斷電源,此時應停止使用並及時充電。
3、每次使用後都應及時補充充電,保證電池經常處於足電狀態;充滿電後,可以在45天之內隨時使用;若長期放置不用,在使用前應充電6~8小時。
4、充電時,將充電器輸入端接到市電上,充電器指示燈亮紅燈;將充電器的輸出端插頭插入燈具充電插口,充電器指示燈轉綠燈;當充電器指示燈再次轉紅燈時,表示電池已充滿電;充電器內置充電保護裝置,燈後蓋上的兩個充電插口不分正負極。
5、換燈泡時,將後蓋逆時針旋鬆,拉出燈體,旋開燈體頂端透鏡固定環,取出舊燈泡,新燈泡插入燈座插孔(必須插到底部),然後將透鏡固定環裝迴旋緊,再將後蓋旋入燈筒旋緊即可。
6、使用時如發現透鏡表面有灰塵、污跡等,套用軟布、紙清潔擦拭後再使用;每半年清洗一次鏡片,如鏡片表面損壞,則必須更換。

注意事項

1、攜帶或運輸包裝時,必須將開關鎖定,以防在運輸途中開關誤動。
2、嚴禁將燈打開後,把燈的透明件朝下放置在桌面上。
3、勿將燈光直接照射人眼。
4、保持透鏡表面的清潔、完好,以免影響光斑效果。

技術參數

額定電壓:—12 V
額定容量:2.7 Ah
平均使用壽命:≥1200h
連續放電時間:> 1.5h
充電時間:8~10h
電池使用壽命:1000 (循環)
外形尺寸:φ69.5×220mm
重量:1.5kg
外殼防護等級:外殼防護等級:IP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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