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付款期

票據持有人向銀行提交並要求銀行付款的行為叫做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期就是提示付款的有效期。

票據主要分為支票、匯票、以及本票。

1、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為10天,就是出票日起10日內可以向銀行提示付款,過期作廢。

2、

見票即付的匯票,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定日付款、出票後定期付款或者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到期日起10日內向承兌人提示付款。

3、

銀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

票據提示付款期
支票10日內
商業匯票定日付款的商業匯票10日內
見票即付的商業匯票1個月內
銀行匯票1個月內
銀行本票不超過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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