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春宴

探春宴與裙幄宴是唐代開元至天寶年間仕女們經常舉辦的兩種野宴活動。“探春宴”的參加者多是官宦及富豪之家的年輕婦女。

簡介

據《開元天寶遺事》記載,該宴在每年農曆正月十五後的“立春”與“雨水”二節氣之間舉行。此時萬物復甦,達官貴人家的女子們相約做伴,由家人用馬車載帳幕、餐具、酒器及食品等,到郊外游宴。首先踏青散步遊玩,吮吸清新的空氣,沐浴和煦的春風,觀賞秀麗的山水;然後選擇合適的地點,搭起帳幕,擺設酒肴,一面行令品春(在唐代,“春”含有二重意義:一是指一般意義的春季;二是指酒。故稱飲酒為“飲春”,稱品嘗美酒為“品春”),一面圍繞“春”字進行猜謎、講故事,作詩聯句等娛樂活動,至日暮方歸。
女子們到此游宴也分為兩步。一是“斗花”,二是設“裙幄宴”。
所謂“斗花”,就是青年女子們在遊園時,競賽誰配戴的鮮花名貴、漂亮。長安富家女子為在斗花中顯勝,不惜重金急購各種名貴花卉。當時名花十分昂貴,非一般民眾所能買起,正如白居易詩云:“一叢深色花,十戶中人賦”。遊園時,女子們“爭攀柳絲千千手,間插紅花萬萬頭”,成群結隊地穿梭於曲江園林間,爭奇鬥豔。
在游到適當的時候,她們便選擇適當的地方,以草地為席,四面插上竹竿,再將裙子連結起來掛於竹竿,便是臨時的飲宴幕帳,女子們在其中設宴。這種野宴被時人稱之為“裙幄宴”。除“裙幄”外,該宴非常類似於當今的公園野餐。
總之,上述二宴具有鮮明的女性特色,這與性別心理、社會倫理觀及時代風習均有密切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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