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定級法

排序定級法又稱排級法、工作排序法,是最原始也是最簡單的方法,通常是以職務說明為基礎,把全企業的所有職務通過逐一配對比較,按各職務對企業的相對價值或重要性,排出順序以確定職務的高低的職位劃分的一種方法。適用於規模小、組織結構穩定、職位少的小型組織。

排序定級法的步驟

(1)若干評價人員根據職位的重要性,先對每個部門內部的職位進行兩兩對比,分出高低,按每個職位得到的高的次數,得到每個部門內部所有職位的初步排序;
(2)根據所有評價人員各自的初步排序,計算出每個職位的高的平均數,得到每個部門內部所有職位的最終排序;
(3)進行部門之間各職位的對比,經過反覆分析和調整,將各部門重要性相近的職位,劃入同一等級。

排序定級法的主要優點

排序定級法無需專家參與,主管者可自行操作,因而其優點是:
(1)操作簡單,費時少;
(2)成本低。

排序定級法的主要缺點

排序定級法的缺點也很明顯。因為沒有具體的評價標準,因此對職務評價時主觀性較大,評價者對職務的印象好壞,極易影響到對其總體的排序。加之此方法不採用量化手段,只能找出各職務的相對價值,因而很難確定具體的薪酬額度。由於這種方法不能準確地用金額去標定各職務的相對價值,所以它一般只適用於規模小、結構簡單、職務類型較少而員工對本企業各項職務都甚為了解的小型企業。概括起來包括:
(1)定性分析不能得到量化數據,因而不便於確定薪值;
(2)因為依賴於主觀判斷而誤差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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