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盲教育

掃盲教育

對不識字和識字少的人進行識字教育,使其具有初步的讀、寫、算能力。

正文

對不識字和識字少的人進行識字教育,使其具有初步的讀、寫、算能力。不識字或識字很少,不能運用文字交流思想或進行必要活動的人,通常被稱為文盲。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中國的文化教育非常落後。1949年全國文盲人數占全國人口的80%。中國共產黨歷來重視掃盲工作,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中國共產黨就在其領導的革命根據地,開展了民眾性的識字運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人民政府把掃盲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 中央人民政府於 1952年成立了掃除文盲工作委員會。1953年11月,中央掃除文盲工作委員會頒布的《關於掃盲標準、畢業考試等暫行辦法的通知》規定:不識字或識字數在 500字以下者為文盲,識 500字以上而未達到掃盲標準者為半文盲。掃除文盲的標準是:幹部和工人識2000常用字,能閱讀通俗書報,能寫200~300字的套用短文;農民識1000常用字,大體上能閱讀通俗的書報,能寫農村中常用的便條、收據等;城市其他勞動人民識1500常用字,閱讀、寫作能力分別參照工人、農民的標準。1956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的《關於掃除文盲的決定》對工人的識字標準仍要求為 2000字左右; 對農民的掃盲標準規定為大約識1500字,能大體上看懂淺近通俗的報刊,能記簡單的帳,寫簡單的便條,並且會簡單的珠算。1978年國務院發布的《關於掃除文盲的指示》,重申了上述規定的掃盲標準。

在中國,關於掃盲對象和任務,1957年3月8日教育部發布的《關於掃除文盲工作的通知》提出:著重掃除40歲以下工農民眾中的青、壯年文盲。一般要求掃除工人文盲中的85%左右;掃除農民、市民、手工業合作社社員文盲的80%左右;幹部中的文盲,除少數特殊情況而外,都應列入掃盲對象。1958年 1月14日教育部又發出《關於基本完成掃盲任務和掃盲年齡計算年限兩問題的解釋》的檔案,對基本掃盲的比例和年齡計算問題作了解釋:凡廠礦職工年齡在14~40歲的青、壯年中,經過掃盲工作非文盲達到其總人數的85%,在農民、城市居民和手工業合作社社員青、壯年中,經過掃盲工作非文盲達到其總人數的80%時,就是基本掃除了文盲。1978 年國務院《關於掃除文盲的指示》規定,要求把12~45歲的少、青、壯年中的文盲基本掃除(即其非文盲人數達到85%以上)。

在中國,掃除文盲是一項民眾性工作。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廣泛動員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包括工礦企業、城市街道、農村基層組織、工會、共青團、民兵、婦聯等民眾團體和全日制學校廣大師生等參加掃盲工作。做法是:校舍設備和辦學經費依靠辦學單位和民眾解決;學習時間由生產組織統一安排;解決教師問題的原則是"以民教民,能者為師”,動員識字的人教不識字的人;教學輔導工作依靠全日制學校的力量來做;識字教材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力量編寫;教學內容密切結合民眾的生產、生活需要;教學方法多種多樣,不拘一格。教學組織,因人因地因時制宜,有集中的班級教學,有分散的小組學習,還有“小先生”包教形式等。各種學習組織大都是業餘學習,在農村一般是農閒多學,農忙少學,大忙放假。針對幹部堅持業餘學習困難較多的特點,許多地點採取短期集中脫產掃盲的方式,收效較好。在農村實行生產責任制的新情況下,有的地方對掃盲也實行了責任制,辦學、教學和學習者職責明確,完成任務有獎。為保證掃盲質量,各省、 自治區、 直轄市制訂了掃盲檢查驗收制度和辦法,對已經基本掃除文盲的單位,逐級進行檢查驗收。凡經驗收符合規定要求的個人、單位, 分別發給證書。1949~1982 年全國共掃除文盲14350 萬人。

中國的掃盲工作雖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是任務仍很艱巨。在掃盲的同時,防止新文盲的產生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國務院在1978年發布的《關於掃除文盲的指示》中指出,不僅要掃除現有的少、青、壯年中的文盲,同時要抓好普及國小教育,以防止新文盲的產生,並採取各種形式組織已經脫盲的學員繼續學習,使他們進一步鞏固提高。1983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加強和改革農村學校教育若干問題的通知》,要求農村國小把沒有讀過或沒有讀完國小的15歲以下少年兒童吸收到學校中來,採取多種形式,讓他們較快地學完國小主要課程,防止新文盲產生,以便於最終完成掃除文盲的歷史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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