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聽

由於我方打出過的二筒包含在聽的牌之內,因此我方振聽(舍牌振聽),無論別人打二筒還是打五筒、八筒,我方均不能食和。 由於我方打出過的二萬包含在聽的牌之內,因此我方仍然振聽,無論別人打二萬還是打四筒,我方均不能食和。 我方沒有打過五筒、八筒,因此振聽解除,別人打五筒、八筒,我方均可食和。

振聽是日本麻將中一個重要的概念:

基本概念

振聽有以下三種情況:
1.舍牌振聽:我方進入聽牌狀態(立直與否均可)時,自己打出的牌(包括自己打出被別人吃、碰、槓的牌)中含有自己所聽之牌的一種或幾種。
(註:與具體打出所聽之牌的時間無關。無論是剛聽牌時發現此前打出的牌中含有所聽之牌,還是聽牌後將自摸牌打出,都算在這種情況之內。)
2.立直振聽:宣告立直後,別人點炮,我方卻沒有食和。
3.臨時振聽(又名同巡振聽):進入聽牌狀態但未立直,此時別人點炮,我方卻沒有食和(如果我方對這張點炮牌進行吃、碰、槓,則不會造成臨時振聽,但在打牌後很可能進入舍牌振聽)。
處在振聽狀態者不能食和,只能自摸。只有解除振聽後才能恢復食和權利。
振聽後仍然食和的(包括自己振聽了卻全然不知,照樣食和,結果被別人指出振聽的,也包括對振聽阻礙和牌的方式理解有誤的),按詐和處理。但在電子遊戲中,這種情況下通常是系統阻止玩家和牌,從而避免詐和(但也有的電子遊戲不阻止和牌,直接算詐和)。

補充說明

1.自己的“所聽之牌”只要能湊成“一對將牌”加“四組面子”即可(當然也包括特殊牌型,如七對子、國士無雙),不需要滿足起和番數。
2.振聽有“牽一髮而動全身”的效果,無論自己聽多少種牌,只要自己打出的牌中含有其中一種,或者是沒有食和其中的一種,就會振聽,同時會連累到其它的所聽之牌,導致所有的所聽之牌均不能食和。
3.由於日本麻將搶槓算食和,因此振聽者不能搶槓。如果別人的加槓正好是我方所聽之牌,我方卻沒有搶槓,同樣會造成振聽(根據是否立直來判斷是立直振聽還是臨時振聽)。

解除振聽

對於臨時振聽,只要自己有摸牌、吃牌、碰牌、槓牌這幾種動作之一,臨時振聽就可以解除。
(註:必須是自己有上述動作才能解除臨時振聽,無論別人的動作是否對自己造成影響。例如:自己進入臨時振聽後,上家打出的牌被下家碰牌,使得自己的摸牌被跳過,這種情況下自己仍然處在臨時振聽狀態,直到自己摸牌或吃、碰、槓,才能解除臨時振聽。)
對於未立直的舍牌振聽,可以考慮改聽其它牌(通常叫做“換聽”),使自己聽的牌不再含有打過的牌。事實上除了單騎聽牌容易換聽(摸一張牌然後打出原來的那一張就可以了)以外,其它情況的換聽取決於摸到的牌,但是摸到什麼牌不是自己能決定的,因此,要解除未立直的舍牌振聽需要一定的運氣。
而對於立直振聽,以及已立直的舍牌振聽,這兩種情況是無法解除振聽的,只有等自摸。因此這兩種情況要儘量避免。避免的方法是:立直之前要先判斷自己立直後會聽什麼牌,然後檢查一遍自己打出的牌(不要漏查自己打出被別人吃、碰、槓的牌),確定自己立直後的所聽之牌中沒有自己打出的牌之後再立直,若發現其中有自己聽的牌,就不要立直(除非只想自摸或以立直來震懾別人)。立直後儘量不要放過別人的點炮,也不要在能夠自摸和牌時把自摸牌打出。
另外,振聽只能阻止食和,阻止不了自摸,因此如果振聽之後有機會自摸和牌的話,儘量自摸和牌,不要打出自摸牌(打出自摸牌的話必定進入舍牌振聽)。

舉例

例1:
我方未立直,手牌:兩張二萬,三四五六七筒,三四五條,五六七條。聽的牌為二筒、五筒、八筒。
我方打出過二萬、二筒。
由於我方打出過的二筒包含在聽的牌之內,因此我方振聽(舍牌振聽),無論別人打二筒還是打五筒、八筒,我方均不能食和。
此後我方摸到四筒,打出三筒,這樣聽的牌變成了二萬、四筒。
由於我方打出過的二萬包含在聽的牌之內,因此我方仍然振聽,無論別人打二萬還是打四筒,我方均不能食和。
此後我方摸到六筒,打出四筒,這樣聽的牌變成了五筒、八筒。
我方沒有打過五筒、八筒,因此振聽解除,別人打五筒、八筒,我方均可食和。
例2:
我方未立直,手牌:三四五五六六六萬,二三四筒,二三四條(吃牌)。聽的牌為二萬、四萬、五萬、七萬。
此時有人打出五萬,我方為了追求三色同順而沒有食和。於是我方振聽(臨時振聽),無論別人打五萬還是打二萬、四萬、七萬,我方均不能食和。
後來我方摸到八條,將其打出。由於我方有摸牌動作,因此臨時振聽解除,別人打二萬、四萬、五萬、七萬,我方均可食和。
(註:對於臨時振聽,只要自己有摸牌、吃牌、碰牌、槓牌這幾種動作之一,臨時振聽就可以解除。)
例3:
有二番縛(2番起和),我方未立直,手牌:兩張二萬,四五六萬,二三四五六筒,四五六條(吃牌)。聽的牌為一筒、四筒、七筒。
有人打出一筒,我方因為不滿足起和番數而不能食和,於是我方進入振聽狀態(臨時振聽),無論別人打一筒還是打四筒、七筒,我方均不能食和。
(註:自己的“所聽之牌”只要能湊成“一對將牌”加“四組面子”即可,不需要滿足起和番數。在本例中,儘管一筒、七筒不滿足起和番數,但它們仍然算在所聽之牌之內。)
此後有人打出二萬,我方碰牌,然後打出二筒,這樣聽的牌變成了三筒、六筒。
我方沒有打過三筒、六筒,因此振聽解除。
(註:如果以吃牌、碰牌、槓牌的方式來解除臨時振聽,需要事先計畫好在吃、碰、槓後要打出哪張牌,防止進入舍牌振聽。)
此後我方摸到六筒,因為不滿足起和番數而不能自摸和牌(注意本例中有二番縛,若以六筒和牌則只有斷么九1番,以三筒和牌則有斷么九、三色同順,共2番),於是打出六筒,進入振聽狀態(舍牌振聽),別人打三筒、六筒,我方均不可食和。
後來我方摸到八筒,打出三筒,這樣聽的牌變成了八筒。
我方沒有打過八筒,因此振聽解除。
(註:單騎聽牌,或多種聽牌形式中包含單騎的形式,這種情況下最容易換聽,因此最容易解除振聽。當然缺點就是聽牌面太窄。)
例4:
我方已立直,手牌:五五五六六六七七七八萬,三三三筒。聽的牌為五萬、六萬、七萬、八萬、九萬。
有人打出五萬,我方不食和,進入振聽(立直振聽),而立直振聽無法解除,因此我方只有等待自摸和牌(五種牌均不能食和,全要自摸)。
(註:振聽有“牽一髮而動全身”的效果,無論自己聽多少種牌,只要自己打出的牌中含有其中一種,或者是沒有食和其中的一種,就會振聽,同時會連累到其它的所聽之牌,導致所有的所聽之牌均不能食和。另外,牌面比較複雜時,要仔細分析,正確判斷出自己聽什麼牌,如果判斷有誤,就可能導致無法發現振聽。如本例中,若沒有判斷出自己聽的牌中有七萬,結果導致自己摸到七萬後不認為是自摸和牌而打出,或別人打七萬自己不認為這是點炮而放過,這樣自己振聽了還蒙在鼓裡,全然不知,仍然去和五萬、六萬、八萬、九萬的點炮,結果被別人指出了聽的牌中有七萬,此時自己才發現振聽,但為時已晚,好端端的和牌只能以詐和處理。因此,正確判斷聽牌是非常重要的。)
例5:
國士無雙十三面聽牌,如果自己曾經打出過一種么九牌(例如曾經打出過九萬),這樣就會振聽(舍牌振聽),十三種么九牌均不能食和。如果放過了一種么九牌,也會振聽(根據是否立直來判斷是立直振聽還是臨時振聽),同樣是十三種么九牌均不能食和。同理,純正九蓮寶燈振聽後也是九種牌均不能食和。
(註:國士無雙十三面振聽後十三種么九牌均不能食和,純正九蓮寶燈振聽後九種牌均不能食和,它們並不是人為規定的特例,而是因為振聽的“牽一髮而動全身”的效果。另外,國士無雙的舍牌振聽是無法解除的,無論是單聽還是十三面聽都是如此,都只有等自摸,除非放棄國士無雙,比如改做七對子混老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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