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野呵

打野呵

打野呵謂藝人在街頭賣藝。宋代露天演出百戲伎藝的市語。宋代都市中瓦舍勾欄形成以後,民間各種伎藝人多在勾欄內演出,因而許多勾欄也就成為伎藝人賣藝的固定場所。不在勾欄內演出,只在街頭空地或廣場上作場賣藝,稱為“打野呵”,流動演出的伎藝人則稱為“路歧人”。

基本信息

作者

周密,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太平天囯·天父下凡詔書二》:“如此庶無不白之寃,而我二兄之恩威並行,賞罰更為周密矣。”

出處

宋代周密武林舊事卷6《瓦子伎藝》條記載:“或有路歧,不入勾欄,只在耍鬧寬闊之處做場者,謂之打野呵。”另外,宋人章淵《稿簡贅筆·河市樂》條在解釋“河市”時也說:“河中在處臨河者皆曰河市,如今之藝人於市肆作場謂之打野泊,皆謂不著所,今人謂之打野呵。”

正文

宋代露天演出百戲伎藝的市語。宋代都市中瓦舍勾欄形成以後,民間各種伎藝人多在勾欄內演出,因而許多勾欄也就成為伎藝人賣藝的固定場所。不在勾欄內演出,只在街頭空地或廣場上作場賣藝,稱為“打野呵”,流動演出的伎藝人則稱為“路歧人”。
宋代周密《武林舊事》卷6《瓦子伎藝》條記載:“或有路歧,不入勾欄,只在耍鬧寬闊之處做場者,謂之打野呵。”另外,宋人章淵《稿簡贅筆·河市樂》條在解釋“河市”時也說:“河中在處臨河者皆曰河市,如今之藝人於市肆作場謂之打野泊,皆謂不著所,今人謂之打野呵。”
在宋代俚語中稱為“打野”的常常帶有一種流動不著所的意思,如宋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卷10《十二月》條記載,北宋時“自入此月,即有貧者三數人為一火,裝婦人神鬼,敲鑼擊鼓,巡門乞錢,俗呼為‘打夜胡’,亦驅祟之道也”。吳自牧《夢粱錄》卷 6《十二月》條也載有南宋時“自入此月,街市有貧丐者三五人為一隊,裝神鬼、判官、鍾馗、小妹等形,敲鑼擊鼓,沿門乞錢,俗呼為‘打夜胡’,亦驅儺之意也”。這種“打夜胡”,據宋趙彥衛《雲麓漫鈔》中講,也稱為“打野胡”。《通雅釋原》中則稱“打夜狐”,訛為“野狐”。從這些記載來看,“打夜胡”或“打夜狐”在俚語中也就是“打野胡”或“打野狐”。宋代民間流動演出的伎藝稱為“打野呵”,其隨地搬演不著處所的情形,與“打野胡”或“打野狐”相同。不過“打野胡”是單在十二月一個月里扮演驅祟逐儺的,而“打野呵”則是不限於十二月演出的民間伎藝。南宋時,在臨安(今杭州)打野呵的路歧人作場時,除演出各種雜技節目外,也有演出說唱伎藝的。據《西湖老人繁勝錄》記載,有唱涯詞陶真的,也有廓介酒李一郎的野呵小說;《夢粱錄》記載,還有嘌唱、耍令的,“王雙蓮,呂大夫唱得音律端正耳。”也有一些從農村中來的路歧人:“又有村落百戲之人,拖兒帶女,就街坊橋巷呈百戲伎藝,求覓鋪席宅舍錢酒之貲。”可見當時露天獻藝的活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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