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區衛生局

(二)成都市新都區衛生局負責規劃和協調全區衛生資源配置,編制區域衛生規劃並指導實施。 (五)成都市新都區衛生局負責婦幼衛生的管理與指導;負責城市社區衛生、農村衛生服務的指導監督。 (十)成都市新都區衛生局擬訂全區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簡介

根據中共成都市委辦公廳、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新都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成委辦〔2010〕36號)和中共成都市新都區委、成都市新都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貫徹實施<新都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意見〉的通知》(新都委發〔2010〕10號)精神,設立成都市新都區衛生局(以下簡稱區衛生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出的職責
將餐飲服務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劃歸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三)增加或加強的職責
1.增加貫徹國家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職責。
2.加強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職責。
3.加強對醫療衛生服務的監督管理職責。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成都市新都區衛生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成都市新都區衛生局貫徹國家、省、市衛生工作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擬訂全區衛生髮展的戰略目標、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履行衛生全行業管理職能;負責管理和發布衛生信息。
(二)成都市新都區衛生局負責規劃和協調全區衛生資源配置,編制區域衛生規劃並指導實施。
(三)成都市新都區衛生局依法行使衛生行政監督執法職能;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生活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的監督管理。
(四)成都市新都區衛生局負責全區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組織對全區地方病、流行病的綜合防治工作;組織調度全區衛生技術力量,緊急處置全區重大災情疫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止和控制疾病的擴散、蔓延。
(五)成都市新都區衛生局負責婦幼衛生的管理與指導;負責城市社區衛生、農村衛生服務的指導監督。
(六)成都市新都區衛生局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制定中醫藥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發展現代和傳統中醫藥。
(七)成都市新都區衛生局負責全區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的行業監督管理,指導醫療機構執行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的政策、規範、標準;建立全區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負責公民獻血的日常管理工作。
(八)成都市新都區衛生局負責醫療機構分級分類管理,實行醫療機構從業人員崗位管理和執業許可制度。
(九)成都市新都區衛生局貫徹實施國家藥品法典、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落實各項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
(十)成都市新都區衛生局擬訂全區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十一)成都市新都區衛生局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指導各鎮、街辦、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展愛國衛生工作;負責全區健康教育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成都市新都區衛生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成都市新都區衛生局辦公室
負責工作目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二)成都市新都區衛生局規劃財務科
擬訂衛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規劃和協調衛生資源配置;編制衛生事業經費的預決算;負責管理衛生事業經費,負責所屬單位財務和資產的監管;指導衛生基本建設,制定所屬單位衛生基本建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大型醫用裝備和設備監督管理;負責衛生信息統計工作。
(三)成都市新都區衛生局行政許可科
依法辦理規定範圍內的各項醫療機構設定審批和執業登記;負責醫師(助理醫師)執業註冊、護士執業登記註冊;負責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和考核合格證核發;負責公共場所衛生、供水單位衛生許可;負責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衛生審查驗收以及非許可範圍內的其它行政審批事項。
(四)成都市新都區衛生局公共衛生科
組織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重大、專項公共衛生服務工作;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和婦幼衛生的管理與指導;負責城市社區衛生和農村衛生服務的指導監督;負責重大疫情的處置和防控;承擔衛生法制和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區地方病防治辦公室、區狂犬病防治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成都市新都區衛生局醫政科
負責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貫徹實施國家、省、市衛生廳(局)制定的醫療技術規範標準;建立完善全區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並組織開展監督和評價工作;負責醫療事故的行政處理與監督;負責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指導與監督;負責醫療衛生援助管理工作;牽頭完善醫療衛生應急預案,並組織突發事件的醫療應急救援;承擔區公民獻血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成都市新都區衛生局中醫科
負責擬訂並實施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和培養計畫;指導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組織實施中醫藥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繼承和發揚中醫藥文化,促進中醫藥進社區和中醫藥科技成果的轉化及中醫藥適宜技術的推廣套用。
(七)成都市新都區衛生局人事科
擬訂全區衛生人才發展規劃;負責區域內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初、中級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初審工作;承擔區衛生人才分中心職責;負責本系統人力資源管理和人力資源規劃;對本系統機構編制、人事調配、人才引進、勞動工資、考核獎懲等進行管理;負責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高級職稱任職資格的推薦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工作。
(八)成都市新都區衛生局黨委辦公室(掛紀檢監察科牌子)
負責局黨委交辦的工作職責;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擔幹部考核、任免、備案及後備幹部的選拔培養工作;負責系統所屬黨員隊伍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局工委、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和統戰工作;負責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執法監察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和糾風工作;負責本系統黨政領導幹部違紀案件查處和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重大違紀案件工作;參與對所屬單位領導班子的選拔以及所轄單位重大經濟活動的執法監察;負責院級領導經濟責任審計和直屬單位有關項目審計;參與重大經濟活動、財經規章制度的制定並實施審計監督評價。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成都市新都區衛生局機關配備行政編制 1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機關黨委書記按區委規定配備;正科級領導職數 8名,副科級領導職數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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