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關於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事業單位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擬訂全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負責市級部門“三定”規定和區(市)縣機構改革方案審核工作;指導、協調區(市)縣、鄉鎮(街道)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工作;負責機構改革和職能運行效果評估工作;負責清理和調整市政府工作部門行政審批事項,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參與行政區劃調整工
(三)擬訂全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統籌城鄉行政管理體制機制研究,收集、綜合分析全國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信息,並提出
改革對策和建議。
(四)牽頭組織推進全市規範化服務型政府(機關)建設工作。
(五)負責市委、市政府各部門,市人大、市政協機關,市法院、市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市委機關,市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編制管理;負責市政府派出機構、駐外辦事機構的機構編制管理;牽頭協調市級各部門之間以及市級各部門與區(市)縣之間的職責分工。
(六)擬訂全市行政編制、政法專項編制總額分配方案,審核、報批跨層級調整行政編制事項;負責全市行政、事業編制總量控制和動態管理;負責市級機關和事業單位補充人員的核批工作。
(七)審核區(市)縣副局級及以上機構和按照副局級及以上規格管理機構的設定、調整;審核區(市)縣副局級及以上領導職數的配備;指導、監督區(市)縣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八)擬訂全市事業單位改革方案、實施意見、機構編制配備標準及相關配套政策;負責市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職責的審核工作;審核各區(市)縣事業單位改革總體方案,指導、監督區(市)縣事業單位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九)監督檢查全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事業單位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有關規定的執行情況;建立機構編制工作考核評估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機構編制違法違紀行為。
(十)負責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全市黨政群機關和事業單位政務與公益專用中文域名註冊管理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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