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市司法局

懷化市司法局

根據《中共懷化市委懷化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懷化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

簡介

根據《中共懷化市委懷化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懷化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懷發〔2010〕3號)和《中共懷化市委懷化市人民政府關於懷化市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懷發〔2010〕4號)精神,設立懷化市司法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

一、懷化市司法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指導監督社會法律服務機構審批工作的職責。

(三)取消組織指導公證員資格考試、律師資格考試工作的職責。

(四)增加指導管理全市社區矯正工作的職責。

(五)加強監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職責。

(六)加強指導監督市勞動教養場所和司法行政系統強制隔離戒毒、戒毒康復工作的職責。

二、懷化市司法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編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執行情況;指導司法行政系統的外事工作。(三)指導管理勞動教養工作和司法行政系統強制隔離戒毒、戒毒康復工作;管理懷化市勞動教養管理所並承擔相應責任.

(四)制定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五)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律師工作和公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負責管理公證機構。

(六)指導監督基層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基層法律服務和安置幫教工作。

(七)監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八)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九)負責仲裁登記審核工作。

(十)指導管理全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十一)指導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計畫財務及槍枝、彈藥、服裝、車輛等物資裝備工作。

(十二)指導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黨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教育培訓和警務工作;協助縣(市、區)管理司法局領導幹部。

(十三)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懷化市司法局設10個內設機構:

(一)懷化市司法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活動的協調安排、督查督辦;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日常工作;擬訂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局綜合性檔案、報告的起草工作;承辦局機關文電、會務、檔案、統計、機要、保密、收發、文印以及對外接待和協調聯絡工作;收集、分析、反饋各類司法行政信息;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新聞宣傳、信息調研和司法行政網站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信訪、應急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務公開、信息化建設和外事工作。

(二)懷化市司法局法制宣傳科

擬訂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參與指導基層民主法制建設;承擔懷化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懷化市司法局國家司法考試科

負責管理全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協助辦理國家司法考試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制定全市法學教育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和管理全市法學教育;負責本系統幹部教育、崗位培訓工作的組織實施,指導系統內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負責組織全市司法培訓工作;組織法學教育評估,組織開展電(函)大各種形式的普通和成人中、高等教育。

(四)懷化市司法局公證律師工作管理科

擬訂全市律師、公證工作規劃;指導實施律師、公證管理工作的規範;指導律師事務所、公證處的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及律師公證行業黨的建設;指導律師事務所、律師的年度考核工作;指導公證機構、公證員執業年度考核備案工作;指導監督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律師、公證員專業職稱評審工作;承辦特許律師執業、公證員考核任職的有關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律師、公證機構及其人員依法執業,對其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五)懷化市司法局基層工作科

指導全市司法所建設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參與指導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的銜接聯動工作;負責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資格核准初審工作;制定全市社區矯正工作規劃和管理工作規範;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組織開展對社區服刑罪犯的監管、教育和考核獎懲;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社區矯正工作,指導社區矯正社團組織工作;負責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指導全市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承擔市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懷化市司法局司法鑑定管理科

擬訂全市司法鑑定工作發展規劃;負責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機構設立、變更、註銷、年度註冊公告等事項的初審;;負責對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執業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全市司法鑑定投訴案件的調查、處理;組織指導司法鑑定人職業教育培訓和職稱評審工作;組織司法鑑定科學技術開發、推廣和套用。

(七)懷化市司法局政策法規科

負責局機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三統一”、清理、編纂等相關工作;承辦局機關重大行政決策方案合法性審查;承辦局機關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承辦局機關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的聽證與審核工作;受理和審核局機關國家賠償案件;負責仲裁登記工作;組織實施依法行政考核評議工作,負責制定行政檢查方案並監督實施。

(八)懷化市司法局勞教工作管理科

監督檢查國家有關勞動教養、強制隔離戒毒、戒毒康復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全市勞教場所、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康復場所的規劃工作;指導對勞動教養人員、強制隔離戒毒人員和戒毒康復人員的管理、教育、警戒、習藝勞動和生活衛生防疫等工作;掌握全市勞教工作動態和重要勞教人員的收容、改造、獎懲情況;協調處理勞教場所的突發事件;督促承辦上級機關對勞教工作有關事項的批示、要求的落實工作。

(九)懷化市司法局計財裝備科

負責編制省、市撥付的司法行政經費的預算、決算及使用情況的審核監督;對局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和市勞教單位國有資產、基本建設進行巨觀管理和監督;負責局機關財務核算與管理、行政後勤、安全保衛、綜合治理、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十)懷化市司法局政治部

管理和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黨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辦理局管幹部的考察考核、職務任免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職數管理以及幹部調配與錄用、勞資優撫、職稱評審等工作;

政治部(人事警務部)日常工作分別由幹部人事科、警務科(警務督察科)承擔。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懷化市司法局機關司法行政專項編制為5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政治部主任(高配副處級)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3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監察室主任1名,政治部下設的幹部人事科、警務科<警務督察科>科長各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9名。紀檢(監察)機構編制在局機關專項編制總額內單列。 警務督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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