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區民政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根據我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民政事業發展戰略,編制全區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制定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機構職能

思茅區民政局主要工作任務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根據我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民政事業發展戰略,編制全區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制定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2、主管救災工作。調查、核實、評估、掌握和上報災情,申報、撥發、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接收和安排管理救災捐贈款物的使用;指導災區生產自救;指導農村救災合作保險。
3、主管社會救濟。負責孤殘、老、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導城鄉集體、個體興辦敬老院工作;負責城鄉困難戶定期救濟、臨時救濟工作。
4、負責建立健全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調查、審批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和標準,指導、管理和監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經費的使用;審批、核撥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經費;全面落實城鄉醫療救助政策;落實農村五保供養政策。
5、貫徹國家優撫法規政策,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監督執行。負責擁軍優屬工作和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補助工作;褒揚革命烈士;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工作;負責雙擁日常工作。
6、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軍隊復員幹部和軍隊離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軍地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的建設和服務管理工作。
7、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居)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鄉)社區建設工作。
8、研究擬定行政區域發展規劃;承辦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更名和界線變更的審核、申報工作;監督檢查行政區劃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負責勘界工作,調處邊界爭議。
9、負責有關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審批和上報工作;推廣標準地名,規範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
10、負責社團的登記和年度檢查,監督、管理社團活動,依法查處非法社團組織及社團違法行為;負責社團行政複議工作。
11、負責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和管理工作;指導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關財務、收費管理辦法;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監督、管理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活動。
12、負責婚姻登記管理、殯葬管理和兒童收養工作;推行殯葬改革,指導殯葬管理工作;負責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
13、負責社會福利生產和社會福利事業管理工作,指導城鄉福利生產及其技術改造;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福利生產的扶持保護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社區服務,推動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立和發展;組織開展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工作。
14、負責老齡工作,貫徹執行黨和政府有關老齡工作的政策,指導開展老年人文體活動,指導和督促基層老年協會開展工作,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15、綜合管理民政事業經費和統計工作,檢查監督民政事業費使用情況。
16、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劉湘奇(局長)
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負責救災工作,分管辦公室、救災股。
陳蓉(副局長)
協助局長工作,負責城鄉低保、農村五保、城鄉醫療救助和困難民眾的臨時生活救助工作,分管低保股。
羅榮斌(副局長)
協助局長工作,協管救災工作,負責雙擁及優撫安置工作、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工作,分管優撫安置股、軍乾所、雙扶站。
李海洋(副局長)
協助局長工作,協管辦公室,負責社會事務、社會福利和區劃地名界線管理工作,分管社會事務股、區劃地名股和社會福利院。
李朝兵(老齡辦專職副主任)
協助局長工作,負責全區老齡工作,分管區老齡辦,指導老體協工作。
方應禮(紀檢組長)
協助局長工作,負責民政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政務公開以及村(居)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

地理位置

普洱市思茅區過街樓4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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