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魯茲派

德魯茲派

伊斯蘭教伊斯瑪儀派的支派之一。11世紀初出現於埃及法蒂瑪王朝。當時該王朝第六任哈里發哈基姆有自認為安拉化身的傾向,並得到一部分信徒的擁戴。布哈拉的突厥人達拉齊與波斯人哈姆扎是其中的積極宣傳者。1017年,達拉齊宣布哈基姆身上有安拉的流出物,是“宇宙精神”,從而形成德魯茲派。

簡介

伊斯蘭教伊斯瑪儀派的支派之一。11世紀初出現於埃及法蒂瑪王朝。當時該王朝第六任哈里發哈基姆有自認為安拉化身的傾向,並得到一部分信徒的擁戴。布哈拉的突厥人達拉齊與波斯人哈姆扎是其中的積極宣傳者。1017年,達拉齊宣布哈基姆身上有安拉的流出物,是“宇宙精神”,從而形成德魯茲派。現該派主要分布在敘利亞和黎巴嫩。

1021年哈基姆死後,德魯茲派被在開羅占統治地位的伊斯瑪儀派逐出埃及。哈姆扎的繼承人巴哈丁·穆克坦那對德魯茲派進行了整頓,在早已接受德魯茲派信條的黎巴嫩瓦迪·泰姆谷地繼續生息繁衍。德魯茲派自稱“穆瓦希頓”(一神論者)。他們不求增加人數,也不對外進行宗教宣傳。直到19世紀埃及總督穆罕默德·阿里的軍隊從德魯茲派的宗教活動場所取得許多手抄本經書後,他們的信條才逐漸為世人所知。
德魯茲派在哲學思想上屬於“內學”派。他們認為宗教中的學問有“內”、“外”兩種;“內學”深刻而高超,為一般人所不能領悟。他們把信徒分為“歐格拉”(智者)和“朱海拉”(愚人)兩大等級,只許智者通過秘傳得到“內學”知識。

他們的信條的要點是:①安拉是無屬性的,或說唯有“神”這個屬性;②哈基姆就是安拉本身,他在大地上出現10次。第一次是以阿里的形象出現,而在伊斯蘭教曆408年以哈基姆形象出現,是為了免去人們的禮拜、朝覲、天課、聖戰等負擔;他沒有死,只是暫時隱遁了,直到“雅各”和“馬各”(《古蘭經》預言的兩支亂世人群)出世時才重現;③認為宇宙間有五個大的“哈德”(等級或界限),每個哈德之上是一個重要的宗教領袖。在五大哈德之下還有許多等級,這些等級都是安拉的神質流出的產物;④認為人的靈魂可以轉世,善者死後靈魂馬上轉到新生兒的體內,而惡者死後靈魂則轉到一些低等動物體內;⑤信守哈姆扎提出的七句箴言:忠於真理,棄絕多神教,不泄教秘,拒小人而遠邪惡,承認神的原則存在於人性,堅決信守哈基姆的思想,絕對服從哈基姆通過其僕人表達的意志。
德魯茲派沒有清真寺。每星期四晚上在一些不引人注目的房子裡舉行宗教活動;內容包括誦讀《智慧文集》、哈姆扎和穆克坦那的著作手抄本,背誦規定的禱文,並討論有關哈基姆的奧秘教義。他們也相信《古蘭經》和《新約》,但只選用其中為他們所能解釋的段落。
德魯茲派認為離婚有罪,離後不得復婚。婦女較受尊重,可以升到歐格拉的最高階層。在歐格拉中還有一部分人不娶妻、不食肉、不飲酒。德魯茲派不朝覲天房,只朝拜本教派聖徒的墳墓。

派別名人

法赫魯丁二世統治黎巴嫩的埃米爾(1590~1635)。
他生於貝魯特南部的巴克林,出身於曼家族。屬於伊斯蘭教德魯茲派,但贏得基督教馬龍派的支持。他使用各種手段,建立了一個大黎巴嫩,使之脫離土耳其而獨立,把轄區向北擴張到特里波利,向南延伸到薩法德、太巴列和拿撒勒。1608年,法赫魯丁二世與義大利托斯卡納的美第奇大公斐迪南一世簽訂一個對抗奧斯曼帝國的條約。土耳其政府從大馬士革派出一支討伐隊,並封鎖黎巴嫩海岸。1613年法赫魯丁二世從西頓逃往義大利的佛羅倫斯避難。1618年他與土耳其政府妥協,返回黎巴嫩復位,定都於代爾·卡馬爾。1622年土耳其政府為了籠絡他,賜給他阿吉倫和納布盧斯區,並於1624年授給他“阿拉伯斯坦的君主”的頭銜。而他本人卻自稱“山國黎巴嫩、西頓和加利利的埃米爾”。
法赫魯丁二世致力振興黎巴嫩,從義大利招聘水利工程師和農業專家到黎巴嫩工作;獎勵種植桑麻和橄欖樹,扶持絲綢生產;修築道路,建設橋樑,發展對外貿易。在他的經營下,貝魯特成為國內外商品薈萃的主要港口。法赫魯丁二世對基督教採取寬容政策。他的獨立傾向及其宗教政策,觸怒了土耳其政府。1633年土耳其進攻黎巴嫩,法赫魯丁二世的兒子阿里戰死。1635年他自己被俘,被押送到伊斯坦堡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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