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慶縣畜牧獸醫局

主要職責

(三)負責制定全縣畜牧獸醫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推進畜牧業結構調整。
(四)負責動物防疫、防疫監督、動物及動物產品的檢疫、獸藥殘留監督、飼料質量安全和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獸醫醫政、獸藥藥政工作。
(六)負責種畜禽、牧草、飼料、飼料添加劑管理工作。
(七)組織並擬定獸醫、獸藥、牧草、飼料、飼料添加劑、畜禽品種標準實施意見,負責國家、行業、地方相關標準的監督實施。
(八)組織實施畜產資源、飼料地資源和水生野生動物資源保護工作。
(九)負責指導全縣畜牧獸醫(水產)技術推廣隊伍的建設。
(十)承擔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能,縣畜牧獸醫局內設5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事業編制5名,設正、副主任各1名)
協調局機關政務、事務、後勤服務,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會議組織、新聞宣傳、檔案材料的收發、列印、保密、檔案、信訪接待、安全保衛、清潔衛生、車輛管理、印章管理;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工作;負責局機關人事、老乾、勞資、培訓教育、計畫生育和日常黨務等工作,承擔材料綜合、資料收集整理工作;負責起草重要報告、綜合性檔案和工作總結;擬定局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及基建維修管理;監督局管各項資金的使用。
(二)獸醫股(事業編制6名,設股長1名)
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獸醫、獸藥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全縣動物疫病防治規劃,組織動物疫病控制和撲滅工作;組織實施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負責動物防疫、防疫監督、動物及動物產品的檢疫的管理工作;擬定動物防疫防控政策,起草動物疫病防控地方規定;負責組織管理動物疫病的分析、報告和發布;負責組織外來動物疫病的防範工作管理,提出預警措施和政策建議;負責全縣畜禽防疫疫苗的組織供應工作;承擔縣防制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和縣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畜牧股(加掛德慶縣飼料工作辦公室牌子,事業編制3名,設股長1名)
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畜牧、飼料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並組織畜牧飼料管理的地方性政策法規的實施;擬定畜牧業發展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推進畜牧業產業結構調整;研究擬定全縣畜禽良種產業建設規劃,指導畜禽良種繁育體系建設;負責種畜禽管理,組織地方種畜禽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組織推廣良種良法,推進畜禽養殖方式的轉變;研究組織全縣飼料資源保護利用、發展規劃及牧草種子質量監督管理;負責全縣飼料、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經營企業的管理工作;負責飼料行業就業準入制度的實施;負責組織飼料、飼料添加劑標準和技術規範的實施;負責飼料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四)醫政藥政與政策法規股(事業編制3名,設股長1名)
負責組織擬定國家、行業、地方的獸醫、獸藥相關標準的監督實施;負責官方獸醫管理和職業獸醫資格審查;負責獸醫生物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獸藥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的監督管理及獸藥廣告的審查;負責組織擬定動物及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畫,組織實施並定期評估;負責全縣畜禽品種標準和技術規範的實施;組織並協調開展畜牧獸醫綜合執法工作,承擔畜牧獸醫行政許可規定的有關審批工作;承擔縣有關部門的建議提案辦理和畜牧獸醫行政複議工作。
(五)科教推廣股(事業編制3名,設股長1名)
負責擬定全縣畜牧獸醫行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行業重大政策建議;負責組織本行業的培訓、統計和宣傳工作。負責提出並指導全縣畜牧獸醫(水產)技術推廣工作;負責開展對外獸醫(水產)技術合作與信息交流;開展畜牧獸醫(水產)技術諮詢服務工作;負責組織技術培訓教育工作;負責指導全縣畜牧獸醫(水產)技術推廣隊伍的建設。

直屬機構

德慶縣動物衛生監督所(加掛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牌子),為德慶縣畜牧獸醫局直屬正股級建制事業單位,與德慶縣水生動物防疫檢疫站合署辦公。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動物、動物產品的檢疫工作;
(二)負責全縣動物防疫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
(三)負責全縣動物疫病的監測、檢測、診斷、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以及其他預防、控制等技術工作;
(四)負責全縣水生動物疫病預防控制工作;
(五)負責全縣重大水生動物病害流行情況的調查研究,疫情監測與預警預報、分析及應急處理;
(六)負責全縣水產苗種產地檢疫工作;
(七)承辦縣畜牧獸醫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人員編制

(一)德慶縣畜牧獸醫局事業編制23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獸醫師1名(副科級),主任(股長)6名。
(二)德慶縣動物衛生監督所事業編制8名,設所長1名,副所長2名(德慶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由所長兼任)。
(三)德慶縣畜牧獸醫局和德慶縣動物衛生監督所的人員工資納入財政統發,日常運轉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由縣財政核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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