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華江

徐華江

徐華江,男,漢族,1961年8月生,浙江餘姚人,中央黨校大學學歷,1981年8月參加工作,1988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寧波港集團有限公司總裁。2015年4月13日,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2016年6月7日,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被告人徐華江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60萬元。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徐華江徐華江
曾任寧波市糧食局財會處副處長、處長、黨委委員、局長助理、副局長,貴州省安龍縣委常委(掛職),浙江省糧食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寧波市政府協作辦主任、黨委書記,寧波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辦公廳主任、廳黨組副書記等職。
2006年12月任中共慈谿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07年02月任中共慈谿市委副書記、市長,浙江慈谿出口加工區(浙江慈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黨工委副書記。
2011年11月任中共慈谿市委書記(2012年02月兼任寧波杭州灣新區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黨工委副書記)。
2014年02月--2015年03月任寧波港集團有限公司總裁。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徐華江徐華江
2015年4月13日,據浙江省紀委訊息:寧波港集團有限公司原總裁徐華江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因涉嫌嚴重違紀,徐華江向慈谿市人大常委會提交了請求辭去寧波市人大代表職務的報告。
2015年4月24日,慈谿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已決定接受徐華江辭去寧波市人大代表職務。接受辭職的決議已報寧波市人大常委會備案。徐華江代表資格終止。

立案偵查

2015年5月5日,經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寧波港集團有限公司原總裁徐華江(正廳級)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判刑處罰

湖州市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並提起公訴的中共寧波港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裁徐華江(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2016年6月月7日,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被告人徐華江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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