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水縣財政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和稅收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根據全縣國民經濟發展規劃,擬定全縣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定和執行縣與鄉鎮、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二)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和財務、會計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制定和監督執行財政、財務、會計、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規章制度;制定和監督執行預算外資金管理政策和規章制度;受縣政府委託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涉及財政、稅收、債務等方面的事務。 (六)監督檢查財政稅收法律、法規、政策、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和各類財政資金的使用情況;制定全縣財政監督規章制度,查處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

概述

事業機構:收費管理中心、集中收付中心、農業開發中心
徐水縣財政局是主管全縣財政收支、財稅政策、農業綜合開發、國有資本金基礎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和稅收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根據全縣國民經濟發展規劃,擬定全縣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定和執行縣與鄉鎮、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二)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和財務、會計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制定和監督執行財政、財務、會計、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規章制度;制定和監督執行預算外資金管理政策和規章制度;受縣政府委託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涉及財政、稅收、債務等方面的事務。(三)編制全縣年度財政預算草案,執行縣人民代表大會批准的財政預算,監督鄉鎮預算執行;編制全縣年度財政決算,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全縣財政決算和預算執行情況。(四)擬定全縣財政稅收收入計畫和分解落實方案,提出增收措施和對全縣財政經濟影響較大的減免稅建議;管理全縣各項財政收入,直接徵收管理農業稅、農業特產稅、耕地占用稅、契稅,開展農業稅收和非稅收入稽查。(五)管理全縣財政公共支出,擬定全縣開支標準和支出管理政策;對政府採購、控制社會集團消費進行管理和監督,開展8財政集中收付;制定全縣經濟發展支出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全縣經濟發展支出,包括投資基建項目的財政撥款、科技三費、挖潛改造資金、支農資金、扶貧資金等;制定全縣社會保障資金財務管理辦法,管理全縣社會保障支出;執行國家外債管理的方針政策,擬定具體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管理縣政府的國內外債權和債務。(六)監督檢查財政稅收法律、法規、政策、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和各類財政資金的使用情況;制定全縣財政監督規章制度,查處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七)貫徹和監督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劃》以及各項財務制度;貫徹和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以及分行業的財務會計制度;監管全縣地方金融企業財務工作。(八)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會計的法律法規,制定並監督執行相關制度;管理和指導全縣會計工作,規範全縣會計行為,保障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九)貫徹執行國家農業綜合開發方針政策;制定全縣農業綜合開發規劃和實施計畫;對農業綜合開發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指導、服務;管理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與資金。(十)履行縣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職能,管理行政、企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指導鄉鎮國有資產管理;組織實施國有資產清產核資、資本金權屬界定和登記;受理國有資產流失案件的舉報和查處,組織實施國有股權管理;實施國有資本金統計分析,指導資產評估業務。(十一)貫徹執行納入預算內管理的行政性收費、基金、預算外資金、罰沒收入管理的法規和辦法;擬定並執行納入預算內管理的行政性收費、基金、預算外收入、罰沒收入的收支管理辦法。(十二)制定和實施財政教育培訓計畫,負責財政信息和宣傳工作。(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