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的人格結構理論

弗洛伊德的人格結構理論

弗洛伊德的人格結構理論是指在弗洛伊德的學說中,人格被視為從內部控制行為的一種心理機制,這種內部心理機制決定著一個人在一切給定情境中的行為特徵或行為模式。弗洛伊德認為完整的人格結構由3大部分組成,即本我、自我和超我。

概述

弗洛伊德認為完整的人格結構由3大部分組成,即本我、自我和超我。

所謂 本我,就是本能的我,完全處於潛意識之中。本我是一個混飩的世界,它容納一團雜亂無章、很不穩定的、本能性的被壓抑的欲望,隱匿著各種為現代人類社會倫理道德和法律規範所不容的、未開發的本能衝動。本我遵循“快樂原則”,它完全不懂什麼是價值,什麼是善惡和什麼是道德,只知道為了滿足自己的需要不惜付出一切代價。

自我是面對現實的我,它是通過後天的學習和環境的接觸發展起來的,是意識結構的部分,自我是本我和外界環境的調節者,它奉行現實原則,它既要滿足本我的需要,又要制止違反社會規範、道德準則和法律的行為。

超我,是道德化了的我,它也是從自我中分化和發展起來的,它是人在兒童時代對父母道德行為的認同,對社會典範的效仿,是接受文化傳統、價值觀念、社會理想的影響而逐漸形成的。它由道德理想和良心構成,是人格結構中專管道德的法務部門,是一切道德限制的代表,是人類生活較高尚行動的動力,它遵循理想原則,它通過自我典範(即良心和自我理想)確定道德行為的標準,通過良心懲罰違反道德標準的行為,使人產生內疚感。

弗洛伊德認為,本我、自我和超我3者之間相互作用、相互聯繫。本我不顧現實,只要求滿足欲望,尋求快樂;超我按照道德準則對人的欲望和行為多加限制,而自我則活動於本我和超我之間,它以現實條件實行本我的欲望,又要服從超我的強制規則,它不僅必須尋找滿足本我需要的事物,而且還必須考慮到所尋找的事物不能違反超我的價值觀。因此,在人格的3方面中,自我扮演著難當的角色,一方面設法滿足本我對快樂的追求;另一方面必須使行為符合超我的要求。所以,自我的力量必須強大能夠協調它們之間的衝突和矛盾,否則,人格結構就處於失衡狀態,導致不健全人格的形成。

弗洛伊德思想發展的早期,他把地形學的概念和方法運用於心理學,將人的心理活動及其構造劃分為潛意識、前意識和意識3個部分,廣義的潛意識可以涵括前意識,並注重描述心理的不同深度層次和研究潛意識活動的規律。在他看來,人的心理猶如大海中漂浮的冰山,露出水面的一小部分是意識,隱沒在水面之下的大部分則是潛意識,潛意識是意識的基礎,不僅個人的行為動機,而且整個人類的活動和文明的發展,都可以在潛意識中找到根源。在弗洛伊德思想發展的後期,通過與不同學派和觀點之間的長期論爭,他已經不再滿足於早期運用心理地形學的觀點去描述心理活動的不同層次或不同水平之間的聯繫;逐步修正和發展自己的學說,側重於心理活動的動力系統和建立一種新的人格結構模式。

弗洛伊德認為,完整的人格結構由3大系統組成,即本我、自我和超我。對一個心智健全的人而言,這3大系統是和諧統一的整體,它們的密切配合使人能夠卓有成效地展開與外界環境的各種交往,以滿足人的基本需要和欲望,實現人的崇高理想與目的。反之,如果人格的3大系統難以協調、相互衝突,人就會處於失常狀態,內外交困,活動效率也隨之降低,甚至危及到人的生存和發展。

本我位於人格結構的最底層,靠遺傳獲得,是人體結構中內在的東西,並有一種精神表達的本能。本我通過衝動性行為和形成意象得以表現,它追求快樂原則。在本我和外部世界之間的精神領域就是自我,它是在本我的基礎上分化發展起來的,是在幼兒時期通過父母的訓練和與外界打交道的過程中形成的,是人格結構中的“行政管理機構 ”,是現實化了的本我,即一方面,它接受本我趨樂避苦的的要求,力圖實現本我的意圖,另一方面,它必須正視外部現實世界的條件,區分主觀心理世界與客觀現實世界,從而能動地支配人在現實世界的活動。超我是道德化了的自我,是從自我中分化和發展起來的,是人格結構中專管道德的法務部門,它是以“自我理想”和 “良心”為尺度,它追求理想原則。

本我、自我和超我有重要區別而又緊密聯繫。從區別看,本我代表遺傳因素,是一種遺傳給人的生物本能;自我主要是由個人經驗和社會環境所決定,也就是偶然的、同時代的事件所決定的;超我則代表外部世界的理想,本質上是從他人身上和社會中繼承下來的,是父母及父母的替代的影響。從聯繫上看,自我和超我是在本我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衍生物,同時,自我是人格結構的中樞系統,是人們行為和動機的控制器和調節器,它不停地周旋於本我、現實環境和超我3者之間,平衡和協調它們的關係,承受著來自各方面的壓力和挑戰,最大限度地避免自我的焦慮和解體。超我是從自我中分化出來的,它是社會文化傳統的衛道士和道德規範的仲裁者,把自己的好惡強加給自我。

弗洛伊德認為,人格結構不是一種靜態的能量系統,而是一種動態的能量系統,它一旦形成,便處於不斷的運動、變化與發展之中。人格的形成和發展的根本動力來自心理能量,心理能量來自本能,即人的欲望與衝動。本我是心理能量的儲藏庫。它通過反射活動和願望滿足來釋放能量。在本我釋放能量的過程中會遇到自我和超我的阻力,如果本能衝破阻力,自我的理性活動過程便遭受破壞,如果衝破受挫,本我的能量就轉化為自我和超我活動的原動力。

弗洛伊德認為,無論是個體的成長發育,還是整個人類認識的發展,都是自我逐漸征服本我、打破本我“自戀”狀態的過程。正是由於自我對心理能量的充分而有效的約束和控制,形成新的對象性發泄作用,使人們能夠將滿足本能之外的能量用來發展人的心理過程,使能量從本我的非理性心理過程轉化為理性心理過程。超我的自我理想和良心具有獎勵和獎勵機制,它把能量投入到對理想的能量發泄作用上。

概括地說,心理能量通過求同機制由本我進入自我、再進入超我,心理能量同樣遵循能量守恆與轉換定律,它在人格中的不同分布狀態決定著一個人行為活動的本質。

本我只有能量發泄作用,而自我和超我同時具有能量發泄作用和反能量發泄作用。能量發泄作用的與反能量發泄作用之間的矛盾,使人內心產生焦慮。焦慮是一種痛苦的情緒體驗,它起到一種類似警告信號的作用。弗洛伊德認為,焦慮可以分為3類:現實性焦慮、神經性焦慮和道德性焦慮,它們分別是自我對環境、本我和超我的一種恐懼。

弗洛伊德認為,人格的變化發展是人們努力緩解和消除挫折、衝突、痛苦和焦慮等心理過程中,通過一些順應和克服心理障礙的方法使人格的作用保持連續性與規律性,並最終形成個人的獨特人格。這些方法主要是:

1、求同作用;

2、移置作用;

3、升華作用。

求同是指一個人把某個外界事物的特點,特別是其他某個人的特點,納入到自己的人格系統中。弗洛伊德認為存在4種求同類型:

1、自戀性求同作用;

2、目標定向性求同作用;

3、對象喪失性求同作用;

4、強制性求同作用。

移置是指心理能量從一個對象改道注入另一個對象的過程。

如果替代對象是社會文化領域的較高目標,這種移置作用就被稱為升華作用。弗洛伊德認為,本能的升華是人類文明的重要來源。

除了上述肯定現實的方法來消除心理緊張外,人們還可以採用否認現實的方法來減輕人的焦慮,這就是自我的防禦機制,它包括壓抑機制、投射機制和反向機制等。

解析

(一)從人格研究與人的研究的關係看人格論

馬克思主義認為,“每一時代的理論思維,從而我們時代的理論思維,都是一種歷史的產物,在不同的時代具有非常不同的形式,並因而具有非常不同的內容”。弗洛伊德的人格理論的產生與發展也不例外。

近代歐洲文藝復興運動高揚人文主義旗幟,反對扼殺人的本性,提倡“人性復歸”,從此開創了尊重人和研究人的新時代。近代科學首先突破人的禁區,生理學、解剖學、心理學相繼從哲學中獨立出來,關於人體的科學有了不小的發展。近代哲學研究同樣把注意力集中在人的問題。

當時,哲學家對人的研究主要有兩類觀點,一類是根據生物學的觀點,把人看成是純粹受自然規律制約的感性實在;另一類是根據唯能論的觀點,把人看作是脫盡物質糾纏和自然約束的精神實體。19 世紀,隨著科學的發展,對人自身的研究更趨深入。

現代西方哲學吸收了生物進化論等科學學說,超越唯物與唯心的抽象對立,用非理性主義和人本主義擯棄以黑格爾哲學為代表的理性主義“獨斷論”,產生了叔本華的“生命意志”、尼采的“權力意志”等非理性主義哲學思潮。應當說,這從一個側面大大地豐富和深化了對人自身的研究,也為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學的產生提供了哲學基礎。

弗洛伊德的人格理論秉承西方近代科學和哲學發展的義蘊,關心人、審視人、以人為研究對象,通過揭開人類靈魂深處的潛意識活動和人格心理發展的奧秘,是弗洛伊德從事理論探索的根本宗旨。

弗洛伊德的人格論內涵豐富、特點鮮明,其特徵突出地表現在兩個方面:

其一是人格的系統性特徵。弗洛伊德始終把人看作是由不同層次、不同功能有機構成的系統,前期側重於描述心理空間的深度,把人的心理活動劃分為意識、前意識和潛意識三個區域,並詳述了它們的不同功能;後期側重研究心理人格的系統儘管和動力性質,分別以本我、自我和超我代表心理活動的三個組成部分,並深入探討三者的不同功能及其內在聯繫和發展關係。

其二是人格的發展性特徵。弗洛伊德吸收近代自然科學的成就,把人看成是一個動態的能量系統,服從物理學和化學規律,研究人的心理活動和個性特徵,就是研究人的動態的心理能量系統的結構及其演變規律。人格結構的形成和發展,既取決於人格內部能量發泄與反能量發泄的相互作用,也取決於人對現實環境和社會文明規範的適應、求同、移置與升華。

從這兩個基本特徵不難看出,弗洛伊德的人格理論,不僅擺脫了傳統心理學由單一層面和靜態的心理活動和去構造人格心理的做法,重新構造了由潛意識與意識、本我與自我、自我與超我等多層次的複雜心理人格系統,而且擺脫了傳統哲學單純從人的外在形式或某種能力出發去規定人的本質的做法,注重在人與環境、

個人與他人、個體與社會的聯繫中,具體考察人類精神活動和個性特徵的形成過程,從而極大地豐富了對人類精神活動本質的認識,同時充實和深化了對人自身的研究。正基於此,弗洛伊德的人格理論和研究方法,對後來的人格心理和人的研究具有很大的啟發意義,遠遠超出了心理學領域,在現代西方哲學的人學研究領域產生了巨大影響。

需要指出,弗洛伊德的人格論有兩個局限性:

一是他偏重從人的心理活動和精神活動的方面去解釋人的現實存在和行為動機,比較輕視社會物質文化生活對人的心理活動和精神活動的決定性意義,這使他的人格理論塗抹上主觀唯能論的色彩;

二是他將人格理論的心理學基礎局限於精神病人等非健康人群身上,這影響了人格論的一般性。

(二) 從人的自然本質與社會本質的關係人格論

人格論是從人的心理活動的分化和發展角度考察人格的整體構成,它必然涉及人的機體及其活動對象,因而,人格論不僅僅是一種心理學(或心理哲學),它同時也是人的本質論和人性論的一種獨特模式。

關於人的本質問題,通常有兩種對立的觀點:一種是誇大人的生物本能和自然屬性,忽略或抹殺人的本質中的社會文化屬性;另一種把人的社會本質絕對化,否定人作為自然生物所具有的生理功能和心理機制的意義。兩者各執一詞、不及其餘,都是在人的本質問題上的形上學觀點。

科學和哲學的發展揭示:一方面,人類作為地球上的最高的生命實體,同樣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起源於動物和人作為生命的存在方式,決定人的本質中包含人與動物共有的自然屬性;另一方面,人不但是自然存在物,而且是社會存在物,人在其無法迴避的生產勞動和社會生活中勢必結成一定的社會組織形式,並形成相應的生產關係和社會關係。

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共存於人的本質之中,這是客觀事實。但是,這兩種屬性在人的本質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是固定不變的、絕對相同的,它們的矛盾運動貫穿於人類起源和發展的全過程。在人類發展的早期,人本質中的自然屬性尚處於支配地位,而隨著人類的不斷發展,人的本質中的社會文化因素上升到主導地位和支配地位,最終形成人和動物進化的既然不同的高級運動形式和發展規律。

弗洛伊德的人格論表明,他堅持身心統一論的觀點與辨證方法,從人的自然本質和社會本質的關係上考察人格的形成和發展,既肯定人的生物特徵與心理功能,又肯定人的現實活動與社會特徵。在他的人格結構中,人的生物本能、人的現實環境和人的社會文化因素共同構成一個複雜的矛盾運動的統一體,個人的動機、欲望和行為無不受到本能衝動的驅使,面對現實的選擇,接受社會價值規範的審判。這些都是他的人格論中積極的、合理的思想成果,豐富了關於人的本質的學說,而且,這種人格結構和發展模式對於人們的思想和行為具有現實的、可操作性的意義。

需要指出的是,弗洛伊德過分強調本我對自我、超我的基礎性和原發性意義,片面肯定人的早期心理體驗對形成個性特徵的關鍵性作用,尤為突出潛意識的本能衝動對人的理性和社會文明的制約作用,看不到人格的內部衝突實質上是社會文化歷史衝突在人的精神活動中的反映,具有把人類社會心理學化和人的心理生物學化的傾向。這種情況既取決於精神分析學作為心理科學的特定要求,也反映出弗洛伊德在個人與社會、人的精神活動與物質活動上的唯心論和唯心史觀。

(三)從人的理性活動與非理性活動的關係看人格論

人類認識活動具有兩種最基本的形式,即理性和非理性,整個認識史,不僅是人類理性的發展史,也是人類非理性不斷涌動的過程。理性是指人的意識、思維、理智、科學邏輯等,非理性是指人的潛意識、意志、本能、直覺等。理性與非理性的關係問題同樣是認識上古老而常新的論題。古代的靈魂說與理念說之爭,中世紀的唯名論與唯實論之爭,近代的經驗論與唯理論之爭,在一定意義上可以說是理性與非理性對立統一的歷史發展形態。從整個人類認識史來看,人類的理性和零件的力量是主流,而非理性和非邏輯則是暗流。從19世紀起,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和社會生活的急劇變化,這股暗流匯成一種廣泛的時代潮流,在批判以黑格爾為代表的絕對理性主義哲學體系中,逐漸形成新的非理性主義哲學思潮。

弗洛伊德的思想與19世紀的非理性主義哲學思想有著密切的聯繫,特別是深受叔本華、尼采的唯意志主義哲學思想的影響。他曾經之言不諱地制出:“精神飛行並不是首先邁出這一步的。要指出我們的前輩,可以指出一些著名的哲學家,尤其要首推偉大的思想家叔本華,他的無意識‘意志’相當於精神分析中的精神欲望。”

弗洛伊德在其理論中將確立了潛意識的基礎地位,但是,他未抹殺人的理性和邏輯的力量,而是試圖通過精神分析的途徑,用意識來把握潛意識,用理性來把握非理性,使意識和潛意識、理性和非理性達成新的統一。一方面,他的人格論突破了以往僅僅把意識、思維和理智作為人類認識活動的唯一形式的傳統做法,系統地考察了人的潛意識心理活動規律及其特徵,充分肯定了人的本能和欲望在人的心理活動和社會活動中的決定性作用。另一方面,“弗洛伊德有關人的模式還十分注重人的理性與非理性的辨證法。……他完全使自己面臨了這兩個原則的固有對立,並辨證地找到一種新的綜合”。

弗洛伊德的人格論中非常重視自我的理性作用,強調精神分析原是一種使自我能夠逐漸征服本我的工具。他還同樣強調超我的社會理想和道德規範的作用,企望在更高的層次上達到本我與超我的結合,使之升華為人類生活中較高尚的行為目標。

演變

1、早期的“二部人格結構”說

弗洛伊德早期的人格結構屬於以無意識為主的無意識、意識二部結構。最初,弗洛伊德認為人格結構是由無意識和意識兩個層次構成的,即意識層和無意識層。他說:“精神分析的第一個令人不快的命題是:心理過程主要是無意識的,至於意識的過程則僅僅是整個心靈的分離的部分和動作。”弗洛伊德強調人的心理過程主要是無意識,而意識的過程則是由無意識的過程衍生的,但因為它的意識層又包括前意識層,所以實際上他把人格分為無意識、前意識和意識三個層次。

無意識或稱潛意識,是弗洛伊德論述最多的部分,也是他早期人格結構理論的核心。按照弗洛伊德的觀點,無意識是精神活動的主要方面,是人本身沒有意識到的、內心的、隱蔽的、深沉的部分。無意識是一種特殊的精神狀態、心理過程。它包括人的各種原始本能衝動和與本能相關的各種欲望,是“由本能衝動構成”的,這其中尤以被壓抑的欲望—性慾為主。這些衝動和欲望,由於不能被風俗習慣、倫理道德、法律所見容而得不到自由的表現,被壓抑或排斥到意識域下。但被壓抑的欲望並沒有消失,而是在無意識中仍然活動著,以求滿足。無意識是心理的深層基礎和人類活動的內驅力,它支配著人的行動。

前意識是指處於潛意識和意識之間的心理現象,它是人們能夠召喚的記憶。前意識沒有浮現出意識表面,履行“檢察官”的職責,即不讓潛意識的本能和欲望隨便侵入意識之中。但是當“檢察官”喪失警惕時,先前被壓抑的本能或欲望就會偽裝成精神病、過失、夢、俏皮話等形式迂迴地滲入意識。

意識,一般指自覺的心理活動,即人對客觀現實的自覺的反映,也就是有意識的反映。意識是隨時可以直接被感知的心理部分,他負責調節進入意識的各種映象,壓抑心理中那些先天的、獸性的本能和欲望。在弗洛伊德看來,意識只是人的精神結構中很小很微弱的一部分,它源於無意識。他認為:“意識效果只是潛意識的一個遙遠(按即次要的)的精神產物,而後者不單是以此種方式呈現在意識界,而且它的出現與運作常常為意識所不知”。

對於潛意識、前意識和意識的關係,弗洛伊德是這樣描述的:“潛意識的系統可比作一個大前房,在這個前房內,各種精神興奮就像許多個體,互相擁擠在一起。和前房相毗連的,有一較小的房間,像一個接待室,意識就停留於此。但是這兩個房間之間的門口,有一個人站著,負守門之責,對於各種精神興奮加以考查,檢驗,對於那些他不贊同的興奮,就不許他們進入接待室。”“但是就是被允許入門的那些興奮也不一定成為意識的,只是在能夠引起意識的注意時,才可成為意識。因此,這第2個房間可稱為前意識的系統。”弗洛伊德認為,意識是人的心理狀態的最高形式,它控制無意識,使無意識留在最底層。

2、晚期的“三部人格結構”說

晚期,弗洛伊德在《自我與伊底》(1923 年)中提出了新的“三部人格結構”說,即認為人格是一個整體,這整體包括了3部分即本我、自我和超我。這3個部分互相影響,在不同的時間內,對個體行為產生不同的支配作用。

本我:也稱“伊底”(id),是人格結構中最基本、最原始的部分。本我由遺傳本能、欲望所組成,如飢、渴、性,是一種未知的控制力,肉體是它的能量源泉。本我的唯一機能就是直接釋放心理能量或降低緊張,並由此得到快樂的滿足。它在要求滿足方面沒有是非觀念,不考慮道德約束。本我的這種機能履行了生命的第一原則,即快樂原則。弗洛伊德說:“我們整個心理活動似乎都是在下決心去乞討快樂而避免痛苦,而且自動的受唯樂原則的調節。”

自我(ego):是意識的結構部分。它是在本我與現實的接觸中,本我的一部分經歷了特別的發展而產生的專門的組織。自我處於本我和外部世界之間,是理性的、意識的現實化的本我。弗洛伊德說:“每個人都有一些心理過程的連貫組織,我們稱之為他的自我。意識就隸屬於這個自我。”自我是按“現實原則”活動的,它的心理能量大部分消耗在對本我的控制和壓抑上,基本上是人格的“執行者”。

超我(super-ego):由自我理想和良心組成,代表社會道德標準,是人格中專管道德的法務部門。超我是從自我中分化出來的、道德化了的自我,處於人格的最高層。他是個體在生活中接受社會文化道德規範的教育而逐漸形成的。

超我遵循“至善原則”,監督管制本我活動,並指導自我,它具有下列3種功能:

(1)抑制本我的不容於社會要求的各種行動,特別是性慾和攻擊行為,因為這兩種行為最受社會譴責。

(2)誘導自我,用合乎社會規範的目標代替較低的現實目標。

(3)使個人向理想努力,達到完善的人格。

弗洛伊德認為,超我同本我一樣是非現實的,自我周旋於本我和超我之間,它一方面要滿足本我的要求,另一方面又要調節整合精神活動。弗洛伊德對本我、自我、超我的相互依存、相互衝突的關係,以“一仆三主”來生動地予以比喻:“有一句格言告誡我們,一仆不能同時服侍兩個主人,然而可憐的自我卻處境更壞,它服侍著三個嚴厲的主人,而且要使它們的要求和需要相互協調。這些要求總是背道而馳並似乎常常互不相容,難怪自我經常不能完成任務。它的3位專制的主人是外部世界、超我和本我。”

弗洛伊德認為,在正常情況下,本我、自我與超我處於相對平衡狀態,若這種平衡遭到破壞,則使人心理上患病。“三部人格結構”是在無意識理論的基礎上構造了一個完整的人格模式, 展現個體的人從本能、欲望進而成為具有社會屬性和文明標誌的成長曆程。弗洛伊德把它說看作是由無意識心理學推及到社會學乃至哲學的過渡環節。

評價

弗洛伊德的人格理論,自創建以來,在全世界一直發生著廣泛的影響。世人對它的評價,有褒有貶,但始終沒有一個定論。筆者認為,對弗洛伊德人格理論的評價要採取一分為二,實事求是的態度。

1、弗洛伊德人格結構理論的積極作用

第一,弗洛伊德是心理學史上第一個對人格進行全面而深刻研究的心理學家,他的“人格三結構”理論是第一個完整的人格理論。他不僅注意到了人格的多層次性,而且率先提出了人格中的欲望、動機等非理性的無意識因素的存在和影響,這大大豐富了心理學的研究內容。他的研究深入了人的內心世界,直面了人性的真實,這比以往的心理學對人的內心世界的認識更深刻。“人格三結構”理論的提出標誌著西方人格心理學的開始。從此以後,人格心理學便蓬勃地開展起來,出現了許多較完整的影響較大的人格結構理論。“弗洛伊德的人格結構理論推動了西方人格心理學的研究,為人類心理學研究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第二,弗洛伊德提出的人格結構理論中,包含有辯證法的思想。他深受黑格爾等德國古典哲學的影響,並師從叔本華,他的人格理論處處體現著矛盾、對立統一的觀點。如有意識就有無意識,有生的本能就有死的本能,有本我就有超我;在人格結構內部,本我、超我二者始終處於相互矛盾、鬥爭、衝突的過程中,這個衝突又由自我去調節,從而處於一個統一的整體中。人格就是在本我、自我和超我的衝突、鬥爭和平衡中形成和發展的。

第三,弗洛伊德發現了本能在人格發展中的動力作用,對人們重視生物因素,從生物學的角度理解人格發展有一定的啟發作用。他對本能的研究,也衝擊了先前傳統的、陳舊的觀念,促進了科學的發展。

2、弗洛伊德人格結構理論的消極作用

第一,弗洛伊德貶低了意識和理性的作用,片面誇大潛意識的本能和欲望的作用是不正確的。弗洛伊德偏激的認為人的心理活動主要是潛意識的,潛意識的本能和欲望是人格最重要的動力,而意識和理性僅僅被看作是本能和欲望的伴隨因素,這不符合人的實際。

第二,弗洛伊德完全用生物學的觀點去解釋人格,他認為人格的實質是生物的本質而非社會的本質,人的所有內部的衝突都是本能衝突之間的無意識鬥爭,其理論中的道德意識也是為本能思想作鋪墊的。弗洛伊德對人格結構中的本我、自我和超我間的關係描述就是這種衝突模式。這種觀點是反社會的。

總之,弗洛伊德的學說,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崇拜他的,把他看作是與馬克思、愛因斯坦相媲美的猶太偉人,詆毀他的,把他看作是“一頭衝進人類文明花園的野豬”。但無論如何,弗洛伊德通過對人類內心世界的深刻洞察、對人性本質的客觀探索而形成的人格理論及其整個學說,對現代西方社會意識和社會生活產生了廣泛的影響。弗洛伊德的人格結構觀點,對於我們今天的人格研究仍有一定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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