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等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法釋200414號),按照我國工程造價管理改革的總體目標,本著國家巨觀調控、市場競爭形成價格的原則制定的。

基本信息

相關檔案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等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法釋200414號),按照我國工程造價管理改革的總體目標,本著國家巨觀調控、市場競爭形成價格的原則制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
Code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
GB 50500-2008
主編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批准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施行日期:2 0 0 8年 1 2 月 1 日
其中,第1.0.3、3.1.2、3.2.1、3.2.2、3.2.3、3.2.4、3.2.5、3.2.6、3.2.7、4.1.2、4.1.3、4.1.5、4.1.8、4.3.2、4.8.1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執行。原《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50500――2003 同時廢止。

規範說明

說明
本規範總結了《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1]》GB 50500―2003實施以來的經驗,針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特別是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中普遍反映的,在工程實施階段中有關工程價款調整、支付、結算等方面缺乏依據的問題,主要修訂了原規範正文中不盡合理、可操作性不強的條款及表格格式,特別增加了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如何編制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控制價、投標報價、契約價款約定以及工程計量與價款支付、工程價款調整、索賠、竣工結算、工程計價爭議處理等內容,並增加了條文說明。原規範的附錄A~E除個別調整外,基本沒有修改。原由局部修訂增加的附錄F,此次修訂一併納入規範中。
本規範中以黑體字標誌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本規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強制性條文的解釋。部標準定額研究所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為了提高規範質量,請各單位在執行中注意積累資料,總結經驗,如發現需要修改和補充之處,請將意見和有關資料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北京三里河路九號,郵政編碼100835),供以後修訂時參考。
修訂本規範的主編單位、參編單位和編制組成員:
主編單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
四川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參編單位:廣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河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編制組成員:王海宏 謝洪學 吳 松 胡曉麗吳佐民 文代安 賴銘華 金春平
周明科 李艷海

規範內容

GB50500-2013

1總則
2術語
3一般規定
3.1計價方式
3.2計價風險
4招標工程量清單
4.1一般規定
4.2分部分項工程
4.3措施項目
4.4其他項目
4.5規費
4.6稅金
5招標控制價
5.1一般規定
5.2編制與覆核
5.3投訴與處理
6投標報價
6.1一般規定
6.2編制與覆核
7契約價款約定
7.1一般規定
7.2約定內容
8工程計量
8.1一般規定
8.2單價契約的計量
8.3總價契約的計量
9契約價款調整
9.1一般規定
9.2法律法規變化
9.3工程變更
9.4項目特徵描述不符
9.5工程量清單缺項
9.6工程量偏差
9.7物價變化
9.8暫估價
9.9計日工
9.10現場簽證
9.11不可抗力
9.12提前竣工(趕工補償)
9.13誤期賠償
9.14施工索賠
9.15暫列金額
10契約價款中期支付
10.1預付款
10.2安全文明施工費
10.3總承包服務費
10.4進度款
11竣工結算與支付
11.1竣工結算
11.2結算款支付
11.3質量保證(修)金
11.4最終結清
12契約解除的價款結算與支付
13契約價款爭議的解決
13.1監理或造價工程師暫定
13.2管理機構解釋認定
13.3友好協商
13.4調解
13.5仲裁、訴訟
13.6造價鑑定
14工程計價資料與檔案
14.1計價資料
14.2歸檔管理
15計價表格
15.1計價表格組成
15.2計價表格使用規定
本規費用詞說明

GB50500-2008

1總則
1.0.1為規範建設工程施工發承包計價行為,統一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的編制和計價方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制定本規範。
1.0.2本規範適用於建設工程施工發承包計價活動。
1.0.3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為主(以下二者簡稱國有資金投資)的建設工程施工發承包,必須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
1.0.4非國有資金投資的建設工程,宜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
1.0.5不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建設工程,應執行本規範除工程量清單等專門性規定外的其他規定
1.0.6招標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投標報價、工程價款結算等工程造價檔案的編制與核對應由具有資格的工程造價專業人員承擔
1.0.7建設工程施工發承包計價活動應遵循客觀、公正、公平的原則。
1.0.8建設工程施工發承包計價活動,除應遵守本規範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1 總 則
1.0.1 為規範工程造價計價行為,統一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的編制和計價方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範。
1.0.2 本規範適用於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活動。
1.0.3 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為主(以下二者簡稱“國有資金投資”)的工程建設項目,必須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
1.0.4 非國有資金投資的工程建設項目,可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
1.0.5 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投標報價、工程價款結算等工程造價檔案的編制與核對應由具有資格的工程造價專業人員承擔。
1.0.6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活動應遵循客觀、公正、公平的原則。
1.0.7 本規範附錄A、附錄B、附錄C、附錄D、附錄E、附錄F應作為編制工程量清單的依據。
1 附錄A為建築工程工程量清單項目及計算規則,適用於工業與民用建築物和構築物工程。
2 附錄B為裝飾裝修工程工程量清單項目及計算規則,適用於工業與民用建築物和構築物的裝飾裝修工程。
3 附錄C為安裝工程工程量清單項目及計算規則,適用於工業與民用安裝工程。
4 附錄D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單項目及計算規則,適用於城市市政建設工程。
5 附錄E為園林綠化工程工程量清單項目及計算規則,適用於園林綠化工程。
6 附錄F為礦山工程工程量清單項目及計算規則,適用於礦山工程。
1.0.8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活動,除應遵守本規範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 術 語
2.0.1 工程量清單
建設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措施項目、其他項目、規費項目和稅金項目的名稱和相應數量等的明細清單。
2.0.2 項目編碼
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名稱的數字標識。
2.0.3 項目特徵
構成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措施項目自身價值的本質特徵。
2.0.4 綜合單價
完成一個規定計量單位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或措施清單項目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和企業管理費與利潤,以及一定範圍內的風險費用。
2.0.5 措施項目
為完成工程項目施工,發生於該工程施工準備和施工過程的技術、生活、安全、環境保護等方面的非工程實體項目。
2.0.6 暫列金額
招標人在工程量清單中暫定並包括在契約款中的一筆款項。用於施工契約簽訂時尚未確定或者不可預見的所需材料、設備、服務的採購,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工程變更、契約約定調整因素出現時的工程價款調整以及發生的索賠、現場簽證確認等的費用。
2.0.7 暫估價
招標人在工程量清單中提供的用於支付必然發生但暫時不能確定的材料的單價以及專業工程的金額。
2.0.8 計日工
在施工過程中,完成發包人提出的施工圖紙以外的零星項目或工作,按契約中約定的綜合單價計價。
2.0.9 總承包服務費
總承包人為配合協調發包人進行的工程分包自行採購的設備、材料等進行管理、服務以及施工現場管理、竣工資料匯總整理等服務所需的費用。
2.0.10 索賠
在契約履行過程中,對於非己方的過錯而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損失,向對方提出補償的要求。
2.0.11 現場簽證
發包人現場代表與分包人現場代表就施工過程中涉及的責任事件所做的簽證證明。
2.0.12 企業定額
施工企業根據本企業的施工技術和管理水平而編制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機械台班等的消耗標準。
2.0.13 規費
根據省級政府或省級有關權力部門規定必須繳納的,應計入建築安裝工程造價的費用。
2.0.14 稅金
國家稅法規定的應計入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內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以及教育附加等。
2.0.15 發包人
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2.0.16 承包人
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2.0.17 造價工程師
取得《造價工程師註冊證書》,在一個單位註冊從事建設工程造價活動的專業人員。
2.0.18 造價員
取得《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在一個單位註冊從事建設工程造價活動的專業人員。
2.0.19 工程造價諮詢人
取得工程造價諮詢資質等級證書,接受委託從事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活動的企業。
2.0.20 招標控制價
2.0.21 投標價
投標人投標時報出的工程造價。
2.0.22 契約價
發、承包人在施工契約中約定的工程造價。
2.0.23 竣工結算價
發、承包雙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按照契約約定的最終工程造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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