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縣監察局

建湖縣監察局

建湖縣監察局組建於1988年6月,為該縣政府組成部門。1990年被表彰為全國監察系統先進集體。

建湖縣監察局組建於1988年6月,為該縣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工作職責包括9個方面:
1.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縣委、縣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領導全縣行政監察工作。
2.負責監督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鎮人民政府及其領導成員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國務院、省、市、縣政府頒發的決議、決定和命令的情況。
3.負責調查處理縣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鎮政府及其領導成員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作出撤職及撤職以下的行政處分(對涉及選舉產生的領導幹部按法定程式辦理)。
4.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複議和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保護監察對象的正當權利和合法權益。
5.研究政風政紀中帶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制訂地方性行政監察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6.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和對國家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
7.會同有關部門抓好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執法監察工作以及綜合治理工作,加強政府勤政廉政建設,促進行政機關及公務人員勤政高效地工作。
8.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配合基層單位黨(工)委、黨組對本單位監察室領導幹部進行考察、調整、任免和培訓;對派駐監察室領導幹部進行考察、任免和培訓
9.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監察部門授權和交辦的其他事項。辦公地點在縣政府大院內(人民路8號),首任局徐為坤,現任局長葛保和。
1990年被表彰為全國監察系統先進集體。
建湖縣監察局獲獎照片
 
建湖縣監察局的全體同志

當年的獎狀及獎品
建湖縣監察局老同志保存的獎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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